现代生物技术的负面效应及其治理路径

2017-05-10 07:53陶应时蒋美仕
湖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6年6期
关键词:负面效应

陶应时 蒋美仕

[摘 要] 现代生物技术的迅猛发展极大地变革了人类的生产生活方式,为增进人类福祉作出了巨大贡献。然而,一些现代生物技术却日渐异化,引发了对生态、伦理和人类健康等一系列严重的负面效应,正愈益成为影响人类社会进步的异己力量。只有积极构筑完善的公共政策治理、伦理治理与法律治理体系,才能有效推动现代生物技术负面效应的“善治”,负责任地促进现代生物技术的发展向更高阶段的跃进。

[关键词] 现代生物技术;负面效应;公共政策治理;伦理治理;法律治理

[中图分类号] G31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8—1763(2016)06—0127—04

Abstract: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modern biotechnology has extremely changed the ways of human production and life, making great contributions to improve human well-beings. Meanwhile, some modern biotechnology has been gradually alienated, leading to a series of serious negative effects on ecology, ethics, human health etc. They increasingly become the dissident and impede the progress of human society. Only if a sound system of public policies governance, ethics and laws is positively constructed, can we effectively find good solutions to the negative effects of modern technology, and responsibly promote the development of modern biotechnology to a higher leap.

Key words: modern biotechnology; negative effects; public policies governance; ethics governance; legal governance

現代生物技术在其兴起之后加速度向前发展,对主客观世界的影响日益深刻,极大地变革了人类的生产生活方式,给世界各国的医疗、制药、农业和畜牧业等的发展开辟了新的路径,为增进人类福祉产生了极其巨大的正面效应。然而,由于人类认知的不足和贪婪的本性,导致了对现代生物技术的误用和滥用,并随之诱发了对生态、伦理和人类健康等一系列与人类利益相悖的负面效应。这些负面效应在时间和空间上的不断积淀与传递,结果越来越超出控制,日益成为影响人类社会进步的异己力量,导致人类自身的生存发展陷入不可遏止的主体困境。因此,指出并分析现代生物技术负面效应的种种表征及其危害,探索治理其负效应的有效路径,是时代赋予我们的使命与责任。

一 现代生物技术的负面效应

(一)生态负效应

现代生物技术及其产品与环境和其它有机体之间可能产生始料未及的交互作用,对生态和其他有机体的负面影响不容忽视。

1.破坏生物多样性

现代生物技术在农业上的广泛应用,一方面,使农作物在遗传上愈来愈趋向一致,损害了农田生态系统的基因多样性,造成农作物种资源剧减。另一方面,经过现代生物技术改造的农业新品种向环境的释放与泄露,可能排挤自然种群,降低原生态系统的生物多样性,破坏生态平衡。如田间种植时,转基因作物通过传粉进行基因漂移,将抗病、抗虫、抗旱、抗寒和抗除草剂等抗胁迫基因脱离农业耕作系统,转移到野生近缘种或是杂草并被固定下来,其生态适应性随之大大增强而变成“超级杂草”,并迅速发展形成一定规模的群体,挤压其它物种原有的生态位,极大地威胁和危害其它物种的生长生存[1]。此外,转基因作物可能对非靶标生物产生不利影响,其所产生的新成分可能导致非靶标生物生命体征的变化或是中毒死亡[2]。这些都将严重地破坏本地物种的多样性和生态系统的安全。

2. 造成基因污染

地球上现存的一千多万种生物,其各自独特的基因库是地球生命与环境历经几十亿年演变进化形成,是全人类的自然资源与财富。而人类用现代生物技术对生物基因进行手术,任意篡改“上帝作品”。这些“作品”通过各种形式和途径向环境释放,极易造成基因污染。基因污染与其他环境污染不同,它具有蔓延性、不可清除性和不可逆转性等,是一种非常特别、非常危险的污染。目前,基因污染案例正日益激增,所造成的危害日益严重,如美国的“星联玉米事件”、加拿大的“转基因亚麻污染事件”和墨西哥的“玉米基因污染事件”等。基因污染完全打破了原有物种间的“分子屏障”,将会使自然生物的后代同质化,导致生物的适应性下降和遗传的完整性受损,甚至引发生物种群消失等严重后果[3]。

3. 扰动生物进化机制

自然界的生物进化是渐进的、缓慢的、不可逆的过程,遵循适者生存、不适者被淘汰的规律,是自然选择的结果。由于自然进化的慢节奏,为自己留下了可纠错的时间和空间,所以风险较低、稳定性和可靠性强。现代生物技术则隐蔽地、强制地、极其迅猛地改变生物进化的历程。如细胞融合技术、转基因技术、基因编辑技术等对生物的遗传物质进行修饰和改造,使之产生新的生理机能和生物产品,不仅改变了自身性状,扰乱生物间的依存和制约关系,还会对环境存在潜在的不确定风险。合成生物技术更是直接创造出非自然界中天然存在的生命物质,这些生命物质没有任何的进化史,其环境释放后的繁衍与进化,有着不可模拟和不可预测的诸多偶然,一旦出错,将很难逆转,对环境、人类和其他生物可能带来意想不到的伤害和损失,遭到自然的无情回应与报复。

4. 加剧生物圈对现代生物技术的过度依赖

自然存在的生物圈是一个开放动态的平衡系统,具有自身调节和自恢复能力,以维持系统的平衡有序状态。而现代生物技术指数般的发展和扩张,对原有生态系统的结构和功能产生无可比拟的冲击,日趋严重地渗透和控制包括人类自身在内的所有生物的运行模式。生物圈的建立是基于生命系统与环境系统复杂的互动关系,现代生物技术在某些时候或某些环节的误用与失控,其影响的连锁性和后发性日益凸显,会销蚀生物圈的自动调节能力,导致生物圈的运行失调乃至解体,威胁人类的可持续性存在和降低人的自由度,人类就越来越依赖于研究和使用更强大的现代生物技术来应对和维持生物圈的稳定平衡,如此循环往复,矛盾愈加深刻。这使得现代生物技术成了关乎人类命运不可或缺的工具与手段,也愈益昭彰其对于生物圈运行方向的霸权和统治地位。

(二)伦理负效应

现代生物技术已从局部改变生命延展到全新设计和创造生命,涵盖了器官移植技术、克隆技术、基因技术和合成生物技术等,为应对粮食短缺和人类疾病作出了积极贡献。但这些技术存在着与生俱来的危险,其应用研究与现行社会生产体系的结合与交互,使镶嵌其中的商业贪婪和“技术理性”从根本上瓦解人类社会的传统伦理秩序。对此,社会公众应该保持一种审慎的警觉,以防止现代生物技术的滥用及其可能导致的伦理负效应。

1. 克隆技术伦理负效应

克隆技术是指利用现代生物技术手段,经由无性繁殖产生与亲代具有完全相同基因组的后代,并呈现出相同的遗传性状[4]。这一技术对于医疗事业的进步有着划时代的意义,衍生了大量重要技术成果,如通过克隆技术研制干扰素、胰岛素和乙肝疫苗等,还可用于繁殖和保存濒危物种资源、促进农业发展和治理生态环境等,具有未可限量的应用前景。

然而,随着克隆技术的不断完善和成熟,将这一技术应用于克隆人已经完全成为可能。如此看来,则会完全背离人的自然繁衍规律,对当下社会秩序和伦理观念形成巨大的对撞,不但具有技术层面的伦理难关,还会造成公民社会的人道灾难[5]。因为克隆人实验在技术上无法排除残障婴儿的风险,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克隆人的安全問题,还会冲击人类的有性生育模式,使人类由有性生殖退化为无性生殖,有悖于自然法则。而且克隆人技术还将侵害被克隆者所拥有的独特性、自主权和人类尊严等公民权益。此外,由于“克隆人”的身份难以厘清和认定,无法纳入现有家庭伦理和社会体系,可能会导致心理上的孤独感和绝望感等,产生新的社会问题。

2.基因技术伦理负效应

基因技术包括转基因技术、基因治疗和基因编辑技术等,其迅猛发展俨然成为现代生物技术发展史上的壮丽篇章。基因技术对自然生命不断干预和逐步改造,甚至正试图控制人类自身的进化历程,彻底颠覆现存的人类演化图景,有计划地培育出崭新的未来人类。

基因技术使人类被整体客体化,人类后代的遗传特性不是取决于自然诞生过程,而是根据父母或生物学家们的需要和意愿,预先决定人类未来世代的命运。通过人工编辑和优化基因组合,设计出没有任何生理缺陷的“完美婴儿”。由于所需费用高昂,这一技术可能会沦为富人们的“专属游戏”,加剧社会不公,祛除努力奋斗获得自我能力的提升在人类实践中的价值。此外,如通过基因技术有计划有目的地设计具有“优质基因”的“基因贵族”和受人操纵的具有“劣质基因”的“基因贱民”,使基因优劣由此成为划分人类阶层的标准和规则,必将诱发严重的基因歧视和社会冲突。而更为严重的是,如果任由基因技术的无限运用,将打破人与动物之间固有的界限和障碍,创造既非人非兽又半人半兽的人兽嵌合体,并通过生殖繁衍后代,这无疑是对人类伦理底线的践踏和对人性的极大挑战,引发人类的自我认同危机和道德困惑。

3.合成生物技术伦理负效应

2010年5月20日,美国Craig Venter及其研究团队在实验室创造了世界上首例人工合成生命“Synthia”,此举引起各国学界和社会公众的极大关注和激烈论争。合成生物技术与其他现代生物技术具有显著的本质区别,其他现代生物技术只是对生命体进行不同程度的干预与改造,而合成生物技术则是赤裸裸地直接扮演“造物主”的角色,以人类的利益和意愿为前提,设计和建构“自然选择”不敢创造的生命系统。合成生物技术的这种极端创造性行为,将严重挑战人们对“生命”的传统理解,其产品的商业化将持续加剧发展中国家的贫困危机,而人造人的出现更是后果难测,不但导致人伦关系的混乱与模糊,还可能成为人类社会动荡与毁灭的根源。

(三)人类健康负效应

现代生物技术对人类健康的负效应主要来自于有意或意外使用现代生物技术产品所引发的副作用。利用现代生物技术产品治疗人类疾病是其主要的预期应用途径之一,而这可能导致病人潜在的不良反应。譬如,采用基因编辑技术修改人类生殖细胞基因序列用于治疗遗传疾病,虽有根治疾病的可能,但也可能产生灾难。因为基因编辑既可能修正人类疾病基因,也可能因种种原因引起疾病基因之外的基因突变,出现“脱靶效应”,导致大量胎儿出现流产或畸形。

多数公众对于现代生物技术所导致的健康负效应的关注和忧虑,目前仍主要集中于转基因食品的安全问题。转基因技术可能会改变和破坏食物中原来的营养成分,降低人的身体机能和免疫能力,迟滞人体的生长发育,对人体产生某种过敏反应和毒理作用。转基因生物中由于有外源细菌或取自一些带有病毒、细菌等的动植物的基因,可能造成食用者跨物种感染或是罹患一些不知名的疾病,甚至会通过遗传对未来后代产生不可预知的影响。

此外,现代生物技术被“错误之手”使用,用于制造生物武器发动生物战争、进行恐怖主义袭击、对个人或组织进行报复和泄恨,或是为了满足好奇心和显示自我的超凡本领而合成并释放超级病毒或细菌等,将严重危害人类的生命健康,甚至导致人类的灭绝。

二 现代生物技术负效应的治理路径

如果放任现代生物技术的无序发展,无视其负效应的泛滥与扩增,势必给人类社会造成不可转的损害。反之,如果人们一味地禁止和否定现代生物技术的发展,虽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现代生物技术所引发的负面效应,但同时又消释了现代生物技术给人类所带来的巨大惠益,妨碍社会福利的增进。海德格尔曾警告人们:“真正高深莫测的并非世界变成彻头彻尾的技术世界,更为可怕的是人类对这场世界变化毫无准备[6]。因此,积极建立完备的现代生物技术负效应治理体系,在限制和减少现代生物技术发展中种种负面效应的同时,又防止因制度上的僵化与严苛而制约现代生物技术的进步与创新,才能有序引导现代生物技术始终在符合人类利益的轨迹上兴盛与发展。

(一)公共政策治理

“科学技术越发展,它的正负作用也都越来越大”[7]。现代生物技术的发展也往往陷入正负效应同时伴生的状态,无法通过自身调适实现正面效应的最大化和負面效应的最小化。因此,要化解这一现实困境,就要制定明晰的公共政策及其相应的实施路径对现代生物技术的负效应进行治理,以期充分发挥现代生物技术的正面效应和优势作用,最大限度地把其负效应控制在最小程度和最小范围。

从是否会产生负效应的角度而言,现代生物技术可以划分为三类:无负面效应的现代生物技术;必定引发负面效应的现代生物技术;具有潜在负面效应的现代生物技术。在公共政策的制定中,需要根据其负效应的有无采取有区别的应对策略。

公共政策要重点支持无负效应的现代生物技术。大力支持发展无负效应的现代生物技术,一方面可以增强、扩大和促进其对人类社会和生态环境的正面效应,另一方面还可以通过其以自身的方式修复和控制因其他技术对人类和生态所造成的损害。例如:通过植物修复技术治理重金属污染、用微生物技术对城市垃圾进行处理、开发脱毒种苗以减少农药的使用等。这些现代生物技术的应用能有力地恢复其他技术对生态功能的破坏,控制化学污染和物理污染在空间上的延展和时间上的延续,极大地保障生命系统与环境系统的最优化和良性运行,对人类社会的存在与发展具有重要的促进意义。对于这类现代生物技术,政府应该予以大力支持与扶植,并为其提供相应的制度和政策保障。

公共政策要遮蔽负效应显著的现代生物技术。如生物战剂、基因武器、克隆人等,这类现代生物技术的研发和应用不但不能产生相关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而且还会带来严峻的技术灾难,甚至可能毁灭人类自身。对于这类现代生物技术,政府要制定相关政策对其进行限制甚至禁止。

公共政策要谨慎对待具有潜在负效应的现代生物技术。对于目前具有争议的现代生物技术,如转基因技术、基因编辑技术,它们既能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又蕴含着对自然生态、人类健康和社会秩序极为严重的负面效应。对此,政府及其决策部门要审慎应对,既不宜大张旗鼓地支持其发展,又不能立场僵化而限制其应用。要综合评估它的优势和劣势及其可能产生的后果,提前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和防范策略,进一步完善现行公共政策中有关现代生物技术及其产品负面效应的监控机制。一旦用可靠的科学证明了该现代生物技术具有重大的负效应问题,就要予以明文禁止,或是把这一技术严格限定在某一封闭的空间和特定范围内应用。

(二)伦理治理

现代生物技术的负面效应还需采取伦理治理的解决方式,积极主动地应对其所带来的不利影响。现代生物技术的伦理治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建立全球共同的现代生物技术伦理准则[11]。由于现代生物技术负面效应的蔓延性和长效性,是人类共同面临的问题。这就需要通过全球对话与交流,在世界各国对某些现代生物技术的风险与收益达成共识的基础上,集聚政府、科研机构、生物技术公司、生物技术专家和公众等多角色共同参与,制定各国公认的指导性伦理规范。

第二,加强对现代生物技术进行伦理审查、审批与监管。在研发和应用现代生物技术的过程中,要有组织地对其不同的研发阶段采取不同的伦理规约。首先,在现代生物技术设计阶段,政府、科研机构和现代生物技术公司要组织专业的技术伦理委员会对其潜在的伦理问题进行评估,积极推动发展无负面效应的现代生物技术,淘汰和搁置研发那些可能产生重大负面效应的技术。其次,在现代生物技术的试验阶段要进行伦理鉴定,这一阶段主要是进一步检验现代生物技术可能引发的负面效应和规约技术创造主体的行为,并得出初步的伦理鉴定。再次,在现代生物技术的应用阶段要进行伦理立法,通过法律这种他律的方式,使现代生物技术的伦理规约得到保障。最后,在现代生物技术的推广阶段,要对原有的伦理观念进行调整,建立起有利于现代生物技术进一步发展的伦理框架,实现现代生物技术与伦理规范的协同发展。

第三,现代生物技术的创造主体和应用主体须要树立责任伦理意识。现代生物技术的创造主体在担任创造现代生物技术的角色时,须充分预见这一技术可能引发的种种后果,并为其承担责任。现代生物技术的应用主体操纵着巨大的技术力量,肩负着重大伦理使命,必须同样要求承担因误用、恶用和滥用等失当使用现代生物技术的责任。

第四,加强对技术人员进行伦理知识的培训。政府、科研机构、现代生物技术公司等要协同合作,对科研人员、技术人员进行有计划有步骤伦理的培训,并针对具体的现代生物技术进行广泛讨论,在科研人员和技术人员之间普及伦理学知识和树立正确的技术价值观。同时,科研人员和技术人员要担负起向公众传播现代生物技术基本知识的责任,提高公众对其的认知,鼓励公众参与对其的研发和应用过程进行评价和追踪监督。

(三)法律治理

公共政策治理与伦理治理对限制和减少现代生物技术发展中的负面效应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但也存在刚性不足的缺陷。有鉴于此,只有自觉主动地将现代生物技术纳入法律治理的轨道,才能为有效应对、控制和处理现代生物技术负面效应提供强有力的手段。

在现代生物技术的各阶段与各方面,都应有确定的法律规范,以保障现代生物技术决策的科学与客观,保证由其负面效应所导致的严重后果能够得到及时、正当的消解。

在应对现代生物技术负效应的法律前端,要依法制定严格的现代生物技术及其产品安全评估体系。为防止因技术的失范而给人类社会造成难以修正的影响,法律要明文禁止具有明显负面效应的技术及其产品的研发和推广。在应用某一现代生物技术及其产品之前,要对其设计、试验和生产等各个环节进行系统的检测和评估,在确定这一技术及其产品的属性和对人体健康及其生态的负面影响是否在规定的标准和可接受的范围之后,再行决定是否将其进行临床应用或是投入市场。这样一个安全评估体系的建立,需要多方面的协同支持与配合。首先,需要在广泛征求政府、科学家团体、公众及社会各界的建议和意见的基础上,由技术部门针对具体的某一现代生物技術制定相应的技术标准。其次,成立专门的法律部门制定可适用的法律,使现代生物技术负面效应的治理具有可依托的法律框架。再次,需要成立一个由科委、技监、农业、卫生等多部门组成的联合委员会,制定总体战略和具体部署,更好地指导消费者使用现代生物技术及其产品,并制定详尽的法律标准,提升预警能力。

在应对现代生物技术负面效应的法律中端,要建立完善的损害补偿机制。现代生物技术的负效应会导致生态环境、商家或个人的利益受损,甚至严重影响人的身心健康,在这些负面效应的处置过程中,要及时对此进行相应的补偿和救助,才能最大限度地调动公众参与其负面效应的防范工作。同时,要通过法律的手段和方式为现代生物技术及其产品可能带来的潜在负面效应提供必要担保,对科研机构、现代生物技术公司、技术人员等承担负面效应的责任进行详尽划分和具体规定,从而建立健全的现代生物技术负面效应法律究责体系。[10]

在应对现代生物技术负面效应的法律末端,各国应当加强沟通与互助,建立现代生物负面效应的跨国管理机制。由于现代生物技术负面效应的扩散性和全球性,对其的防范和治理不能依靠单一的国家和地区,各国之间要加强沟通、共同探讨,互相衔接,并制定法律予以规制,以使现代生物技术负效应的治理国际协议法律化。

三 结 语

人类征服自然能力的增强也意味着人类毁灭自身能力的增强[9]。现代生物技术的负面效应与正面效应同时伴生,因而它既可造就“繁荣”,满足人类社会需求,又使人类面临深渊,引发种种严重后果的负面效应。如果对其负面效应不予治理和控制,无论人的性别、种族和年龄,或是动植物等其他生命形态,均可能受到严重威胁,而且还危及后代。只有构筑完善的公共政策治理、伦理治理和法律治理体系,才能全过程治理现代生物技术所带来的生态、伦理及人类健康负效应的“隐患”、“苗头”及其“发生”。而且,公共政策治理、伦理治理和法律治理三者之间相互交织、互为支持,一种治理的成败好坏直接关系到另外两种治理的成败好坏,只有把这三者共同推进,才能真正推动现代生物技术负面效应的“善治”,负责任地促进现代生物技术的发展向更高阶段的跃进。

[参 考 文 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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