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耿晓冬 刘以农
规范占用应急车道行为
文 耿晓冬 刘以农
近年来,由于科技进步以及产业结构调整等多重利好,我国社会经济进入城市化发展的快车道,但也由此引发了人口膨胀、交通拥堵等棘手的大城市病。其中,违规占用应急车道现象尤为突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在城市环线、快速路及高速路两侧施划的应急车道,是专门供工程救险、消防救援、医疗救护或民警执行紧急公务等处理应急事务的车辆使用,任何社会车辆禁止驶入或者以各种理由在车道内停留。但是由于种种原因,本市占用应急车道的行为屡见不鲜。
一是应急车道电子监控设施安装不完善,违法占用证据采集缺失。在城市环路及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的监控设施安装有限,很多路段根本没有安装监控设施,无法进行有效的证据采集;二是宣传力度不够。应急车道是生命通道,在交通拥堵时,由于部分驾驶员对于应急车道使用的规定不明确,随意占用应急车道。而这样的行为在遇到紧急事故救援时,会妨碍施救车辆进入、影响事故施救的进度、进一步增加路面拥堵。严重时,甚至可能延误伤员的抢救时间,间接危害伤者的生命安全;三是处罚力度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城市环线、快速路及高速路上行驶,随意占用应急车道的交通违法行为将罚款200元,一次扣6分。这样的违法成本太低,不足以震慑违规占用应急车道行为者。
对于规范占用应急车道的行为,应首先完善加装本市城区环路、快速路及高速路重要路段的电子监控设施,及时有效进行违规车辆证据采集。
其次,在工程救险、消防救援、医疗救护或民警执行紧急公务等处理应急事务的特种车辆上加装行车记录仪等视频记录设备,凡被记录下来的违规占用应急车道的社会车辆,交由执法部门进行处罚。
第三,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大惩处力度,强化现场执法的同时提高非现场处罚的可操作性。
第四,完善和建立应急车道占用后果的宣传和督导机制。除了在应急车道上设置一些禁止占用的标志外,还应该辅以醒目的提醒文字,以营造禁止占用应急车道的交通氛围。
第五,提高无故占用应急车道成本,对于不守规矩的驾驶员,除了按法律上限予以处罚外,还应该公开其违法信息,及时予以曝光。同时勒令其参加相关的学习班进行培训再教育,并把违法违规信息通知其所在单位及组织团体。
第六,道路管理部门可在应急车道路面喷涂绿色加以区别,明确应急车道生命绿色通道的特殊性,使每一个生命在突发事故中能够得到快速的救援和施救措施,让应急车道真正成为名副其实的紧急救助绿色生命通道。
作者耿晓冬系北京市政协委员、北京恒丰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恒筑国际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
作者刘以农系北京市政协委员、清华大学工程物理系核电子学研究室主任
责任编辑 郭隆 实习编辑 秦焕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