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韩 楠 Han Nan
装配式建筑在实践中表现出产品质量好、生产效率高、施工速度快、外装饰与功能高度集成等特点[1],具有广阔的应用前景,成为我国建筑业转型的重要方向之一。2016年2月,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同年9月,国务院又发布《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将装配式建筑作为未来建筑业发展的重点,为装配式建筑在全国的发展奠定了基础。上海是最早开始装配式建筑实践的城市之一,从21世纪初便开始了企业自发的装配式建筑建设。伴随着推进政策的密集出台,从2016年起,上海市符合条件的新建民用、工业建筑已全部采用装配式建筑,建筑单体预制率不低于40%。2013年,全市在土地供应环节落实装配式建筑134万m2,2014年落实312万m2,2015年落实610万m2,2016年落实1 500万m2,即2013~2016年,全市累计落实装配式建筑突破2 556万m2,连续3年翻番。相应地,市场对预制构件的需求迅速增多,管理部门的监管难度也不断增大。
据上海市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协会发布的《2016年度上海市混凝土预制构件行业发展报告》[2]统计,2016年,本市全年共计完成329万m2装配式建筑的预制构件,体积约33万m3,产值在10亿元左右;预估2017年生产量为128万m3,增长量约为390%(图1)。仅2016年在土地供应阶段,全市累计落实的装配式建筑项目面积已超过1 500万m2。由于房地产开发较土地出让有一个滞后效应,预期未来对预制构件的需求也会有跨越式增长。截止2016年,本市共有备案本地装配式构件企业27家,进沪装配式构件企业18家。图2为各构件厂2017年的产能预估分析图,其中,年产能≤2万m3的占比为52%,年产能>5万m3的仅为11%。
尽管预制构件市场前景广阔、生产供需两旺,但是通过对上海市预制构件生产企业发展现状的调研,发现仍存在一些问题,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监管责权不清晰,构件质量缺乏监管。2016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取消了预制构件企业的管理资质后,对预制构件厂的投资额、管理人员、技术能力等不再设置门槛,地方建设主管部门缺乏监管手段。此外,对于预制构件的生产和使用,质量监督部门与建设主管部门职责划分不清,依托行业协会的自律管理管控能力又有限,对于外地进沪的制构件产品质量更加难以进行有效监督。
图1 预制构件产能情况对比
图2 预制构件厂2017年产能预估
(2)构件标准化程度低,生产成本较高。受近几十年现浇混凝土建筑方式的影响,追求个性化立面造型、复杂变化的房型成为开发商的通常做法。由于设计理念陈旧,设计常沿用传统建筑设计思路,建筑标准化、模数化的装配式建筑设计理念在项目方案阶段没有得到执行,只是在完成施工图以后,再进行拆分设计,不利于成本控制。上述因素导致构件的整体标准化程度很低,而预制构件的生产效率主要体现在标准化构件模具的重复使用率上。受固有思维影响,预制构件厂现有开模花费时间较长,模具的通用性不佳、利用率较低,模板用钢量居高不下,模具费用占构件费用组成的12%~20%,从而直接导致生产成本增加、生产效率低下。
(3)预制构件生产企业管理能力和技术水平较低。随着产能需求的急剧扩张,部分企业盲目扩张生产能力,与之配套的管理能力、技术人员却极为缺乏,构件隐蔽部位验收和监管环节缺失,导致构件质量不佳。此外,预制构件的供应存在季节性,造成工厂普遍存在季节性忙闲不均,也加剧了构件生产质量的控制压力,甚至出现生产转包行为。与此同时,多数构件厂目前都是根据二维图纸进行生产,仅仅做到了“工厂化”而非“工业化”生产,距离发达国家“将深化图用通用数据模式直接导入自动流水线进行生产”还有一定差距,利用高度自动化生产设备批量生产装配式建筑构件的优势难以体现。
(4)制构件厂布局分散,生产规模较小。上海地区受土地资源限制,构件产能有限。现有年产能≤2万m3的小型预制构件厂占比较大,厂区配套的检测设备、质量控制能力与大型工厂有较大差别。由于厂区布局分散,一定程度上也增加了监管的难度和成本。部分企业受土地因素影响,堆场面积较小,同时叠加构件标准化程度低、业主延误交货等因素,导致堆场堆积严重,生产规模增长受限。
针对新形势下预制构件生产企业出现的上述问题,如何形成平稳、有序、可控的预制构件质量监管体系,结合行业协会的监管功能并依靠企业自律,共同推动预制构件在数量和质量上的进步,成为现阶段推动装配式建筑的重点工作。结合上海市预制构件企业生产能力、备案管理制度、监管模式等的相关调查和研究,建议有针对性地制定配套管理方式和配套政策、标准。
(1)完善顶层制度建设,逐步建立完善的建材监管信息系统平台。依据《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管理条例》、《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备案管理实施细则》等文件,建立数据库和开放化信息管理系统平台,将建材供应企业、建设单位、施工企业、行业协会、检测单位等各单位及市、区两级管理部门对建材备案、使用、检测、监督等行为在信息系统平台上进行操作。通过建材备案管理、使用登记、现场监管、建材检测等4大应用模块及统计分析、信息服务模块的建设,实现建材备案、现场使用、各类抽查、监管等信息联动,逐步建立建材供应商的诚信档案,最终形成一个信息公开、监管联动的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监管信息系统。
(2)发挥行业协会作用,推动行业自律的创新管理模式。在住建部取消预制构件生产企业市场准入的背景下,积极探索行政监管和行业自律相结合的管理模式[3],将材料备案、日常管理和统计分析等具体操作性工作委托给有能力的行业协会进行,形成大、中、小企业全覆盖,对备案企业建材产品流向进行登记、审核,加强协会自律巡查,建立备案企业的清退机制。同时,政府集中力量加强材料生产、使用等事中、事后的管理,宽进严出,加大质量不合格企业的处罚力度,这符合深化改革的大形势,符合政府职能转变要求政府从微观管理、直接管理向宏观管理、间接管理转变的大方向。
(3)在保障性住房中推广标准户型,有效引导标准化设计。在目前装配式建筑构件标准化程度低而引发的一系列连锁问题上,通过应用模数设计、模块标准化设计、模块精细化设计的方法加以协调和解决。编制保障性住房、学校教室和病房楼的标准户型图集,在政府投资项目中率先推广使用,形成标准化示范效应。鼓励大型开发企业结合市场需求及产品定位建立预制构件标准化构件库,如叠合板、空调板、楼梯等简单构件可使用通用构件库中的尺寸,从而降低构件成本。
(4)鼓励信息化手段在预制构件生产全过程中的应用。积极推广BIM技术在“设计—深化设计—构件产生—施工”各环节的应用,开展模拟拼装、部品部件协调检查等工作,有效提高施工图设计精度和生产、施工效率,降低装配式建筑建设成本;鼓励数字化工厂建设,利用信息化手段高效管理构件生产进度与堆场运维计划,提高生产效率;探索RFID射频、二维码等识别技术在构件中的应用,实现构件质量可追溯。
(5)提供基础服务工作,促进装配式构件市场的良性发展。通过进行示范项目评选、构件生产高新企业认定等方式,提高优秀生产企业竞争力优势。行政主管部门及行业协会定期提供技术指导、培训、论坛交流,提高装配式建筑从业人员的水平,加强对预制构件的深化设计环节、构件生产环节、现场施工环节的监管,探索研究三方诚信体系建设、工程质量缺陷保险制度等,为预制构件安全使用保驾护航。
上海市装配式建筑的发展势头强劲,如何对巨大的预制构件市场形成良好管控,目前还没有相对应的城市样本可以借鉴。本文结合工作实际,在发现问题并思考解决方案的过程中提出的相关对策和建议,以期通过实践验证,不断改进并完善。
装配式建筑是社会绿色发展的新要求,装配式建筑的发展和推广需要日臻完善的监管机制作为依托,相信随着制度的不断完善和持续跟进,上海市的建筑工业化发展将大有可为。
参考文献:
[1]蒋勤俭.国内外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发展综述[J].建筑技术 ,2010(12):1074-1077.
[2]上海市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协会. 2016年度上海市混凝土预制构件行业发展报告[R].上海:2016.
[3]陈宁.上海市装配式建筑推进情况分析及展望[J].工程质量 ,2016(01):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