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可信性起点》的分析与理解

2017-05-04 09:53潘明栋
戏剧之家 2017年6期
关键词:现象学理解音乐

【摘 要】《可信性起点》是《音乐理解现象研究》的绪论部分,其篇幅较长,主要是围绕现象学“实事本身”研究起点的可信性、可行性展开。全文分五个部分,即事实与逻辑、理解的过程与理解的循环、音乐理解研究的范围、与本课题研究相关的研究现状与存在的问题、与本课题研究相关的概念及论域选择。五个部分中前三个部分是关于可信性本体论,后两部分是对论题主题与本课题研究相关的概念及论域选择。

【关键词】现象学;音乐;理解

中图分类号:J6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7-0125(2017)06-0062-03

《音乐理解现象研究》是南京艺术学院范晓峰博士的著作,由我国著名音乐美学家茅原先生作序,是近年来国内音乐美学研究难得一见的力作。梳理和理解绪论《可信性起点》对于理解《音乐理解现象研究》全书至关重要,该书是一部研究音乐理解是如何产生的专著,其切入点独特,与以往的音乐现象学研究有很大区别,这一点可以从绪论第四部分的论述中得到确认。另外,书中涉及许多非音乐学科专业的概念,如果没有仔细研读绪论,也许会由于众多概念的运用,而难以将本书阅读下去、或者不能很好体会作者所要阐明的问题。反之,则会对全书的把握容易许多,相关问题就会比较容易理解,下面拟就绪论部分的内容展开分析与理解。

一、事实与逻辑

(一)研究的目的。文章认为,世界上的客观规律不是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从这个意义上讲,“音乐理解现象”的研究就只是一个过程,而不是为音乐理解提供某种方法的研究,相反,是“尝试回答音乐理解现象客观规律存在的可能性和有效尺度,是一个试图寻找、发现和认识客观规律的理论研究过程,也即尝试回答音乐理解现象之所以如此存在的实施依据和逻辑关系。”这是绪论部分的框架性前提。

(二)事实与逻辑的关系。文章认为现象学所说的事实或者实事本身并不是指单纯的事物呈现,而是指事物的真相,认为音乐的事实就是每一次呈現出来的具体音乐现象,而这每一次的具体呈现就是音乐理解的开始。在进行音乐理解的时候,会牵涉到作为欣赏主体的人的思维形式与方法,也即逻辑问题。文章指出,人的逻辑思维是由人的生活经验积累而成,加上欣赏音乐时激起的临时性经验,这样就会使人在欣赏音乐过程中受到经验的主导,即逻辑对音乐的作用。问题在于,这种逻辑对于音乐现象的理解是音乐现象的事实吗?逻辑与音乐事实如果有出入,是该坚持音乐事实还是坚持逻辑?绪论的观点是:应该坚持音乐事实而修改人的逻辑。

文章同时注意到对课题研究意义的提升。认为研究的视界和论域不仅是对音乐现象的理解,还有对人生存意义的研究,这样就使得本课题的研究具有了更宽的视界,由一般的音乐研究上升到了对人的生存意义的研究,完成了形而上的提升。

(三)音乐理解现象的三个问题。音乐理解现象必然要涉及到理解主体——人、理解对象——音乐作品、人与作品的关系等三个问题。对这三个问题及其关系的论述,绪论并不是按“人—理解—作品”这样的顺序入手,而是首先抓住人与作品之间的中间环节“理解”入手。绪论从“何为理解”“理解是如何可能的”“理解主体与理解对象的关系”三方面入手,得出结论是:“……人类理解活动并不是要理解或者穷尽所有的对象,这既不可能,也无必要,而是要理解与人的生死祸福直接相关的问题,也即服从于人的有利生存原则。这是理解的目的之一。”理解的前提条件,绪论中称为前理解,就是欣赏主体要具有一定的经验起点。理解的顺序是这样的:第一步,面向事实本身,根据因缘关系做出生存论的分析;第二步,在内因与外因的关系中产生出的格式塔质;第三步,发现存在(即本质)自身并设定意义——它意味着(说话人的)首要的筹划之何所向。按照理解的三个步骤,绪论预设了文章主体的行文结构,即理解本身、理解途径、理解结果。

(四)理解研究的起点及起点的可信度问题。在这部分中,绪论讨论了理论研究的一个基本问题,即起点是以事实出发还是以逻辑出发。文中列举了我国音乐美学研究以逻辑为出发点的现象,指出这种研究没有解决一些具体问题。还有海德格尔研究对于起点设定“人生在世”;胡塞尔研究起点设定为“我思”等例证。绪论认为,相比较而言,在哲学研究中,海德格尔“人生在世”的起点设置更为合理,因为在这里,人与世界共存,关注“我”时必然要受到“我”与存在世界的关系的制约,在“我”与世界的关系中观“我”,“我”才是一个真正可信的“我”,这个“我”才既具有普遍性又具有特殊性和单一性。绪论认为:“如果说哲学、美学研究要把确定的、无可置疑的东西作为可信性起点,那么,哲学研究的起点就是人生在世,音乐美学的研究起点就应该是具体显现的音乐现象。这句话实际上就是说明了音乐美学研究就是要针对具体音乐现象的显现来研究,即从具体入手,然后走向抽象,走向对人生的思考。

二、理解的过程与理解的循环

绪论指出,首先,理解是有条件的,例如笛卡尔、胡塞尔的“我思故我在”就是他们进行理解活动的条件。其次,理解有主客之分,即理解主体和理解对象,这当然是必要条件,二者缺一不可。第三,理解主体还应该具备先天的和后天的经验,即先验的条件和经验的条件。

文章接着区分了经验和理性究竟哪个更可靠。这两个问题在西方分别作为两个流派曾长期存在,经验主义以洛克、休谟为不同时期的代表,认为经验对于理解活动是占主导地位的;理性主义以笛卡尔、斯宾诺莎为不同时期的代表,认为经验是靠不住的,只有理性参与,才能找到符合对象的客观规律。

其实,感性和理性并不是割裂的、对立的,而是理解过程中的两个过程。感性是理解认识的基础和条件,理解活动是从感性认识开始的,也就是说理解活动是从经验开始的,例如,我们看到一个社会现象时,首先想到的是以前我们曾经遇到过这样的事,我们是如何看待和怎样处理的,这时心里对这类现象有一个基本认识或者对事物未来发展有一个大致判断,相反,如果是以前没有遇到过或者没有出现过的现象,我们则会在内心去努力寻找以前类似的经验,或者干脆向别人咨询,打探别人有没有这样类似的经历。经历过的就是经验过程,而寻找经验、打探经验则是一个理性过程。这样就是“理解过程必须从感性活动开始,但结论过程必须上升到理性来加以判断”。

和经验主义者一样,文章提出这样一个问题:理性判断就一定是正确的吗?文章先从理解的目的入手,认为:“理解就是寻找原因——因果关系。”既然是寻找因果关系,实际上就牵涉到认识与论证的关系,形而上与形而下的关系。

认识与论证的关系是呈螺旋状、不断上升的式样,从感性开始,不断论证,产生新的认识,螺旋上升到理性认识,得出结论,从而达到理解的目的。形而上与形而下的关系则是研究路径的问题,形而下到形而上就是从具体现象入手,由感性认识开始,螺旋式上升至理性认识、抽象认识,直至得出理解的结论。形而上到形而下则是从概念出发,下延至具体物象,达到理解的目的。例如我们说“人”,是先从“人”这个大家都非常熟知的概念出发,知道这是“人”而不是其他种类,然后再具体到具体的人,如某某人,完成从概念的人到具体的人,这就是形而上到形而下的过程。

绪论接着分析了艺术理解领域的抽象和具象的关系,“过去我们谈论抽象和具象时往往将二者对立起来,说抽象时排除任何具象,说具象时排除抽象。”认为这种认识是只看到二者区别而没有看到二者在人的认识理解活动中的现实关系和联系。二者的联系是在认识过程中,抽象和具象是同时存在的,差别只是程度的不同。这样,感性的经验和抽象后的理性的判断都具有了可怀疑性,因此,理性也需要重新检验,检验的方法还是回到经验,用实践的方法来检验。这个“感性经验—理性判断—实践检验”的过程,就是人的正确理解的循环论证过程,呈螺旋状上升趋势。

三、音乐理解研究的范围

绪论认为,作曲家、指挥家、演奏家都存在一个对音乐的理解问题。文中引用达尔豪斯《音乐美学观念史导引论》的观点:“音乐伟大的本质恰恰在于,它努力挣脱音乐的限制,超越‘纯粹的音响……,此外,朝向审美之外的因素的开放性,有一个主题站在作品背后诉说的观念——两者之间存在联系。”

绪论引用这句话是要说明如何理解音乐的问题。首先,音乐存在“纯粹的音响”这个本体现象,其次,音乐具有“朝向审美之外”——即作品反映内在思想问题。再次,音响和审美之外具有联系,即理解是要受到作品本身的限制,不能无限制、漫无边际地理解作品,也就是常说的过度理解的问题。事实上,“纯粹的音响”只是音乐存在的手段之一,因此,从这一点上讲,音响的存在确实显现了一种情绪、情节或者思想的存在。只是这种“朝向审美之外”的深度可能存在差异,即无聊者的思想和思想者的思想在音乐本质上可能存在层次差别。这段话所要传达的意图是:如何理解音乐的问题。绪论称之为“音乐理解活动一般规律存在的可能性和相对尺度(有效界限)”。

对于“音乐理解活动一般规律存在的可能性和相对尺度(有效界限)”的问题,绪论又从哲学的角度加以论证,以列宁、黑格尔论述“本质的不同层次”进行例证。列宁认为,人对事物、现象、过程等的认识深化是个无限过程,从现象到本质、从不甚深刻的本质到更深刻的本质。人的思想由现象到本质,由所谓初级本质到二级本质,不断深化,以至无穷。说明理解的层次性,即对事物本质理解的多层次性。音乐理解当然也不例外,一首音乐作品,有人从娱乐的角度来欣赏,有人拿它当教育题材,还有人可能认为它承载了一个年代的记忆,由此產生出理解的差异性。但是,各种理解的存在,本身也说明了理解的合理性与层次性,这种现象“在人类本质力量对象化的精神领域尤显突出”。

黑格尔关于概念的普遍性、特殊性和单一性理论,绪论认为,音乐也存在普遍性、特殊性和单一性问题。音乐理解的单一性就是具体欣赏者对音乐的把握,特殊性体现在不同历史时期的不同理解;普遍性则是体现人对音乐历史性与共时性的共同理解。

理解了这样的一个规律以后,就涉及到一个规律的有效性问题。绪论认为,寻找音乐理解现象的一般规律的有效性就是指“此时此地共识环境的当下理解”,即理解受环境的影响,在某一环境下,理解的有效性与有效性的界限都是受环境的制约与影响。在当时的环境下,二者是对立的,而从历史的角度看,二者又是互相影响,甚至互相转化的,原因就是列宁所说的“人对事物的理解是无限过程”。

四、文献综述

在这一部分中,绪论列举了14种关于音乐现象学研究的中外著名论著,认为这些研究主要是探究学科本身,虽然对音乐理解现象做出了不同程度的回答与研究,但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如,始终没有解决“认识究竟是如何切中对象的”;胡塞尔思想发展的道路的曲折是因为什么?说明了什么?所有的研究缺乏对于“为什么”的更深入的思考;没能真正解决历史与逻辑的统一问题。《音乐理解现象研究》正是基于以上考虑,尝试回答上述问题。

五、与本课题研究相关的概念及论域选择

确实,在阅读《音乐理解现象研究》这本书时,大量哲学、美学、心理学、音乐学的概念随处可见。虽然概念看起来量大而多,构成了本书的一大特点,但作者为了例证的清晰,使该书具有可读性,还是把每一个概念都进行了简单扼要的说明,然后才加以运用,可以说,这也是本书的另一个特色。这些概念、范畴与命题包括:认识的循环;先验或先天;物自体;给予性;超越之物;现象还原;本质还原;现象流;三种直观:后天的直观、先天的直观、理智直观;悬置、置于括号;一般内在;一般直观;现象的还原—先验的还原;本质还原;本质直观;主体间性;同一性;意向性;意向对象;相关项;存在者;存在;在者;此在;生存;本体论;定在;应在;如在;自在;视界融合;证伪原则;可然性;或然性;感性真理;事实真理;理性真理;直观表象;现象学;研究意识;语言的多义性;家族相似,等等。

《可信性起点》虽然只是一篇绪论,但是其解决的问题很有针对性,是站在哲学的高度研究音乐问题,尤其是研究音乐理解现象这一复杂问题。实际上,任何一种音乐的表演与表现,都需要对其理解,虽然有些作品理解后很有意义,有些作品理解后没有什么意义,但是,理解本身是有意义的,也都是理解现象中的一部分,是音乐活动与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

参考文献:

[1]范晓峰.音乐理解现象研究[M].合肥:安徽文艺出版社,2011.

作者简介:

潘明栋,南京艺术学院2014级在读博士,贵州师范大学音乐学院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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