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谭慧媚(湖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1411班)
天秤
文/谭慧媚(湖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1411班)
世间的天秤无论大小、不管材质、不分成色,都遵循同一运作规律:同等则平衡,偏袒则倾覆!
去年,安徽桐城交警开具的一张“空白罚单”引起了社会公众对公平的热议。这张“罚单”是桐城交警给一名在六尺巷违章停车的外地车主开具的。之所以特别,就在于此“罚单”上并无扣分与罚款,只有手写的警告。不少人对交警的“人性化执法”纷纷点赞,甚至称之为“最美罚单”。
但对这种针对外地车辆首次、轻微违章的行为只进行“口头警告”而无实质处罚的做法我是反对的。为什么反对?我们想一想,倘若那日六尺巷附近的民房发生火灾,而消防通道正好被这辆被交警免罚的“幸运车辆”挡住,结果是无法想象的。在生死面前,一向公平的上帝会因为所谓的“人性化执法”而庇佑在大火中苦苦挣扎的生灵吗?在时间面前,严谨求实的时钟会因“人性化执法”而暂停被阻拦的施救时间吗?答案是否定的。
事实上,“人性化”一词常常被人们提起,甚至成为一些执法者不作为的托辞。桐城“空白罚单”是对“人性化执法”思维的曲解,并不是我们提倡的终极人文关怀,真正的人性化要以公平与公正为基础。真正的人性化就应该为他人着想提前设置好路线指示牌、停车场标牌;真正的人性化就应该在原则性问题面前不以第一次违规为借口;真正的人性化就不应该把“人性化”挂在嘴边;真正的人性化执法是公平与公正地执法,是对任何人任何事一视同仁。
当然,公平也不仅在于执法者公正执法,也在于法律制度的自我完善。法律制度的完善需要以法理精神为基础,并根据社会具体情况的变化而变化,把治理的公正与制度的公平结合起来,才能实现最佳的公平。以“校园暴力”事件为例,以前许多施暴者欺凌同学,给遭受暴力的人留下阴影,却因《未成年人保护法》得已从轻发落。因为《未成年人保护法》设立之初是从保护未成年人权益这个单一角度出发。现在校园情况发生巨大变化,一些有暴力倾向的未成年人成了施暴者,这就要求立法人员根据变化了的社会实际重新修订法律,从受害者的角度出发、从社会正能量出发、从引导社会风向出发,多维度地修改法律条文从而维护法律的权威与天秤的公正。
公平公正是法律存在的根基,依法治国是我国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群众欢迎人性化的施政,执法者依法行政,对违法和违背社会道德的行为不偏袒,加大对违法违规事件的惩处力度,自然能赢得更多的民心。我相信,人人都遵法、守法,做到公平公正地执法,法律的天秤与人们心中的天秤会更加稳定和平衡,控制社会和谐的天秤也会日趋平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