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代”善“表”,不忘履职初心

2017-05-03 14:54李自立
上海人大月刊 2017年4期
关键词:民法议案代表团

李自立

“我们要圆满完成代表履职的任务,不辜负人民的期待。”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海代表团赴京前,多位全国人大代表在接受采访时如是说。

时间到了本届任期最后一年,我们的人大代表能否兑现当选时的承诺?能否保持当选初期的履职热情?能否延续本届较高的履职水平?能否继续提出高质量的议案建议?上海代表团的全国人大代表通过昂扬的面貌、扎实的行动和靓丽的数字给出了肯定的答案,实现了既“代”好又“表”好的历史使命,展现了履职道路上的新作为。

履职末年有新的作为

今年上海代表团的全国人大代表共提出议案28件、建议125件,数量均创下本届历年之最。数字是硬邦邦的,但是能清晰地说明问题。本届五年上海代表团的代表议案数分别为:16件、23件、22件、22件、28件,代表建议数分别为94件、116年、103件、121件、125件,可以清楚地看到,无论是议案还是建议,大体上都呈现出上升趋势,而今年的数字则最为靓丽。

数量耀眼,质量更夺目。今年代表议案又一次100%“命中”,28件议案全部被大会议案组接收为正式议案。根据大会主席团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这28件议案中,送法律委员会审议13件、内务司法委员会审议1件、财政经济委员会审议4件、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审议4件、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审议6件。

今年代表议案的结构也更加优化。除了往年常规的立法案和修法案,今年还有4件监督案,要求全国人大开展某些法律的执法检查。“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这样的变化说明代表们的关注点因时因势而变,在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日渐完善的情况下,进一步注重法律的实施。

“居之无倦,行之以忠”,最后一年,代表不仅不松劲、不懈怠,而且呈现出了新的作为,这是代表意识不断增强的必然结果,是五年履职经验积累的集中展现。

五年议案成效斐然

回首五年,上海代表团的全国人大代表共提出议案111件、建议559件。人均议案数每年基本上是全国平均水平的两倍多。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111件代表议案经代表提交后,全部被大会秘书处列为正式议案,无一件被退回,这得益于代表在提出议案前的精心准备,得益于代表对议案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的精准把握,是代表履职水平的有力佐证。

从办理结果来看,本届被采纳并办理的议案作为推动我国法治建设、解决老百姓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作出了贡献。从前四年83件议案办理成效来看,上海代表团有75%以上的议案不是列入常委会立法规划、年度立法计划和监督计划,就是由相关部门开展调研论证,在条件成熟时列入立法规划或年度立法计划。

一个典型的例子是孙宪忠等代表提出的关于民法方面的议案。作为全国闻名的民法专家,孙宪忠等代表每年都提出相关议案,包括:“关于修改民法通则的议案” “关于修改民法通则为民法总则及民法体系化的议案” “关于中国民法典中民法总则的编制体例的议案”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的议案”等。其中,四次会议提出的民法总则草案建议稿包含了282条法条,倾注了代表数十年的研究心血。他提出的民法典编纂“分两步走”的思路,得到了全国人大的认可和采纳。本次大會审议通过的民法总则迈出了制定我国民法典的第一步,其间凝聚着孙宪忠等代表的汗水。

类似的例子还有:2015年的刑法修正案(九)采纳了周振波等代表的意见,规定收买被拐妇女儿童的行为一律追究刑事责任,不能免除处罚,对于买方行为起到了震慑作用;2015年8月修订通过大气污染防治法,采纳了张全等代表提出的建议,设置了专门一章“重点区域大气污染联合防治”;姚海同等代表提出的修改野生动物保护法的议案,2016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进行了三审,采纳了代表的有关建议;朱志远等代表提出的制定核安全法的议案得到全国人大常委会积极响应,2016年10月的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了这部法律;2016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的水污染防治法,采纳了张全、林荫茂等代表提出的有关建议……

真“代”源于信念和感情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属于代议制,人大代表代行人民权力、表达人民心声,须既“代”好人民权利,又“表”好人民心声。真心代言、代言实情是忠实履职的第一步。

从议案形成过程来看,代表在大会召开前做了充分准备,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通过多种方式认真进行调查研究。代表是各行各业的精英,对于本行业有着丰富的理论和实践经验,提出的议案能贴近实际反映实情,比如来自上海立信金融会计学院的陈晶莹代表领衔提出的5件议案里有4件是关于金融立法,以“犀利”审议财税工作著称的樊芸代表领衔提出的议案也与财税关系密切,兼具政府领导和专家双重身份的邵志清代表领衔提出了5件关于信息化和信用管理的议案等。

同时有不少“跨界”的代表议案,比如脑科学家马兰代表十分关注环境保护,领衔提出了3件这方面的议案;经济学家张兆安代表围绕民事诉讼法、继承法等专业法律问题领衔提出了不少议案;来自民主党派的沈志刚代表领衔提出了关于修改食品安全法、劳动合同法的议案等。此类议案需要代表在业余时间开展大量调研才能形成。

上海代表议案100%“命中”的秘诀之一,是通过闭会期间的专题调研形成了许多高质量的议案。本届前四年上海的全国人大代表共开展了12个专题调研,参加人次分别为62人次、66人次、49人次和53人次,合计230人次。张维华等代表提出制定电子商务法的议案,就来自于“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发展”的专题调研,而该议案被全国人大积极采纳,2016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也进行了审议。姚海同等代表五年里三次提出关于制定长江法方面的议案,就是在代表专题调研小组深入走访长江沿线的上海、重庆、武汉等地及10多家部门或单位的基础上形成的,据悉这部法律的立法工作近期将启动。

善“表”来自智慧和韧劲

除了真“代”,还特别需要善“表”。代表议案如何提、何时提、提什么、提后怎么办等,都是一门艺术。事实证明上海代表团的代表已熟练掌握了这门艺术。

他们并非一个人在战斗。大会召开前,他们通过专题调研、集中视察、会前活动等形式深入沟通研究,也通过微信群等方式围绕关心的议题进行讨论交流。大会期间,每年代表团都专门组织开展集体酝酿讨论,领衔代表与附议代表认真沟通和研究,积极分析论证,经常跑两会的记者也会对上海代表团这种独特的集中酝酿议案的方式所吸引。代表们深知,集体研讨对于形成高质量议案意义重大。

从内容来看,上海代表议案紧紧围绕当年的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中心工作、围绕年度社会热点和民生问题提出议案,不仅具有高度和深度,也很接地气。比如,五年下来,上海代表团最为关注的议题是环境保护,本届共有19件议案与环境保护相关。保护公民民事权利、加大刑事犯罪惩处力度、加强食品安全、完善个人信息保护、改进人大监督工作等都是代表议案关注的内容。

上海代表议案命中率高还有一个秘诀,那就是紧盯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一要点两计划”,即年度工作要点和立法计划、监督计划。代表们把履职关注点与国家的立法进程统一起来,与全国人大的中心工作结合起来,收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

代表议案不能一提了之,要取得成效,还有一点必不可少,那就是代表的执著和韧劲。同样一个议题,很少一次提出就能获得很理想的办理成效,需要代表们以不同形式予以持续关注。有些需要在修改完善的基础上再次提出相关议案,有些则需要通过审议发言、代表建议、代表座谈会等途径,打出一套“组合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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