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磊
摘 要:在日常的农业生产中,会经常发生这样一种经济现象:在农作物产量较高的年份,农民因此而获得的收入并没有增长,反而出现了下降。这种现象在经济学中被形象的称之为“谷贱伤农”。那么,既然农作物的产量增加了,那为什么农民的收入不增反减呢? 本文将从农业生产的特征和社会需求两个方面入手,采用管理经济学中“需求弹性”的理论来分析相关原因。
关键词:谷贱伤农 成因 对策
一、社会中“谷贱伤农”的现象
1.“谷贱伤农”的概念。“谷贱伤农”的含义,如果从字面意思理解其意思就是谷物价格非常低,农民出售谷物的收入非常的低,甚至是赔本赚吆喝,最终导致农民的利益受损。其实这样的理解是不对的,“谷贱伤农”是指农产品在缺乏需求弹性的情况下,人们对于农产品的需求只会用于满足日常的生活需要,并不会因农产品降价而选择大量购买,所以在丰收的季节,农民的收入却不会有大的增加,甚至于亏损。
2.社会中的“谷贱伤农”现象。2011年初,山西省吕梁市岚县的土豆迎来丰收的一年,历史性的产收2.5亿公斤,但农民收获得的不是丰产带来的收入增加,却是市场上鲜有人问津的苦闷。在全国范围内土豆大丰收的背景下,今年来采购的商贩反而更少,价格从2.5元下跌到0.8元都销售不出去。
2015年年初,河北部分地区爆发了因企业拒收鲜奶而导致奶农出现杀牛和倒奶的事件。在此之前,青海、山東等地区也发生奶农倒奶、杀牛事件。
其实社会经济生活中,有太多“谷贱伤农”的现象,在大多情况下农民是劣势群体,丰收的年份会出现增产不增收,歉收的年份无粮食可卖。不管怎样最终利益受损的总是我们农民朋友。只有真正的帮助农民解决“谷贱伤农”的困局,增加农民收入,才能真正做到新农村经济的大发展。
二、“谷贱伤农”的成因
从上面的叙述中,我们知道造成“谷贱伤农”现象的本质原因是农产品的需求弹性是刚性的,所谓的需求弹性就是需求的价格弹性,它是指一种商品的需求量对其价格变动的反应程度,其弹性系数等于需求量变动的百分比除以价格变动的百分比。如果用Ed表示需求的价格弹性系数,用Q和△Q分别表示需求量和需求量的变动量,用P和△P分别表示价格和价格的变动量,那么用公式表示就是:Ed=需求量变动的百分比÷价格变动的百分比=-(△Q /Q)÷(△P/P)×100%=-(△Q/△P)×(P/Q)。农产品大部分是日常生活的必须品,其价格波动对需求量的影响较小。
“谷贱伤农”是经济学的一个经典问题。农民种植粮食最终能够取得多少的收入,其实是由农作物产量和农作物价格共同决定的。上述两个变量不是分割独立的,而是互有关联共同影响的,从经济学的视点来看,就是一条向下倾斜的需求曲线。价格和需求成负相关,价格下降需求增加,价格增高需求减少。但是,粮食的需求弹性是刚性的,价格按一定比例的增长变动会引起较小幅度的需求下降,同时价格按一定比例的下降会引起较小幅度的需求上升。
三、解决“谷贱伤农”问题的政策建议
1.以市场为导向,加大对农民的信息指导。我国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挥市场的调节作用对于优化资源配置有着非常重大的意义。对于调节农产品的供给和销售也是重要的,所以应遵循市场经济的规律,顺应时代的发展,从市场的角度出发,满足市场的需要,市场需要什么就种植什么。这样农民种植的农产品才更有销路,农民的收入才能提升。在种植和销售过程中,农民应以市场为导向选择性的种植,满足市场需求才能有销路。同时由于流通环节过多导致的弊病,应减少流通环节,让更多的利润回归到农民手中,建立多样化的销售渠道,拓宽销售模式,如借助电子商务平台,在特色农产品生产区域创新销售方式(如水果节等)。
2.农产品再加工,提高产品价格弹性。 通过前面的分析可以了解,造成“谷贱伤农”的本质原因是农产品的需求弹性小,对农产品的购买大多是为了满足日常生活的需要,即使农产品降价也不会产生大量的购买。平时消费只为了满足日常生活的需要,人们不会因为这些农产品降价了而去大量的购买。试着换一个角度考虑,就是有没有可能提高农产品的价格弹性,即让Ed>1,这样即使在丰收的年份,通过降低农产品的价格也能带来较大幅度的产品销量,就是平常所说的“薄利多销”,以此增加农民收入。企业相对于农户具有更集中的资源,更科学的管理系统,更敏锐的市场触觉,更先进的生产技术和良好的市场,特别是大中型企业。农产品的销售模式可以改变为农户加企业的模式,即由企业对农户的农产品集中收购,由企业进行再加工,给农产品增加附加值,比如将农作物加工成饼干、米粉之类的,水果可以加工成为饮料等等。“谷贱伤农”的本质在于一般农产品的需求弹性较小,而农作物加工的产品需求弹性会更大,特别是高品质、满足市场需求的再加工农产品,这些物品的需求弹性大,可以用价格调节供求关系,同时由于附加值的提升可以增加收入。这种农业发展模式的优势就在于,企业和农户可以建立长期的持续合作关系,在市场丰产的年份可以维护价格的稳定性,保障农户的切身利益,同时由于经过专业加工,更满足市场需求,附加值更高,农民总收入也将增加。
3.调整农业结构。中国传统的农业生产,种植的农作物都是为了满足基本的生活需要,是一种有了地就要种粮食的习惯性思维,在这种传统模式的生产环境下,农业生产的发展是不能满足社会快速发展的需要。所以农村经济想要获得发展,农民收入想要得到提高,农业结构调整已经势在必行。要想完成产业结构的顺利调整,就必须转变生产方式,改变农户的传统思维,需要农业科技的发展和农业技术人才的培养等等。农民应适应市场需要,走特色农业发展的路子,有针对的进行规模生产。同时,各地需要积极发挥本地的资源优势,形成独具特色的专业生产区域.因此,通过调整农业结构来能够增加农产品的竞争力,发挥区域经济发展特色优势,在一定程度上能防止“谷贱伤农”现象的发生,增加农民收入。
4.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经济的发展,离不开齐全、完善的基础设施。农产品从生产到销售的一系列环节都与基础设施建设是否完备相关,比如,遇到极端天气下农作物的抢收抢种,有没有现代化的农业机械;在农产品丰收的季节,大量的农产品能不能通过便捷的交通运输与送到市场上去,否则出现进不来出不去的状况,受损的也将是农民的利益。因此,大力加强农村基础设施的建设,是保障农业生产和农民增收的根本。
5.发展旅游观光农业。发展旅游观光农业能够改变农业生产的单一性,使农业生产多样化,充分发挥农业的多重功能,提升农产品的附加值。随着经济的发展,人民群众收入水平不断提高,旅游观光成了新的热门话题,这些都为农村观光农业的发展带来了机遇。农户种植农产品除了销售给收购商之外,可以结合度假休闲的方式,以体验农业摘采、养殖鱼塘的休闲垂钓、特色农家饭的农家小院等旅游观光项目,吸引除农产品购买者以外的各方面的消费群体到农村中去,通过人流量带动当地消费市场发展,既能增加农民的收入,又能为当地解决闲散人员的就业问题,合理利用农业生态资源,使农业生态、经济发展和社会效益三者统一。
6.农产品收购最低限价保护政策。农民种植农产品获得收入的高低直接影响农民的积极性。为了我国农业的可持续发展,保障农民的切身利益,政府可以出台扶持农业发展的保护性政策,如对农产品,特别是粮食实行最低限价。所谓最低限价,也称支持价格,是政府规定的某种产品的最低价格,以保证农民的收入。政府通过指定的粮食公司按规定的最低收购价水平入市收购,以减少市场流通量促使价格回升,保护农民种粮收益。
7.其它与之相关的配套政策。除了上述对策之外,“谷贱伤农”问题的解决还需要相关的配套政策,如应急救助机制、农产品的福利性需求和农产品收购最低限价保护政策。应急救助机制是指在出现特殊情况下,即农产品丰产的年份,由于市场需求的限制,出现滞销,由于农产品本身的特质,不能长时间保存,容易腐烂,最终不得不摧毁掉导致资源浪费。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应出面制定应急救助措施,想方设法帮助农民把滞销的农产品处理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