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岩锋
就在3月两会期间,阿里巴巴再一次被推向诘问的舆论浪尖。这不是第一次,也肯定不是最后一次。面对质疑,马云发表长微博《致两会代表委员们:像治理酒驾那样治理假货》并指出:“假货之祸,横行中国数十年,特别是在中国农村市场更是触目惊心……我们一定会斗争到最后一分钟。”我们不必怀疑马云表态的真实性,阿里巴巴作为最大的电商平台,本身也是受害者,面对假货漩涡,没有谁可以全身而退。
大人物们说,一代人有一代人的使命。在历史的更替中,令人疑惑和愤怒的是,伪劣却始终有着庞大的市场基数,成为顽疾,从不离开。打假重任,也犹如击鼓传花,一代代往下传递,从未完结。
赝品起码可以追溯至周代。《韩非子.说林下》中记载“齐伐鲁,索谗鼎。鲁以其赝往”。所谓赝,上雁下贝,贝即是指代价格、价值,而雁则指跟随,赝品就是价值上紧紧跟随的物品。这一称谓,避免了赤裸裸的直接否定,文雅委婉,类乎于今天的A货。
如今,造假,隐匿在偏僻的手工作坊,堂而皇之地行走于沿海成规模的工厂内;售假,改头换面地滋生在小店里,明目张胆地在市场流通。
既然有了假,也便有了打假。早在唐朝,我国就制定了比较完整的市场管理法规,对制假施以重刑。《唐律》专业地区分了“行滥”与“短狭”,前者意是指商品质地存在缺陷,短狭表示商品数量存有不足。《唐律》明确规定一经发现制假贩假,一概即行没收,并“杖六十”。在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时代,商品交易尚未成為常态,假货自然也仅为零星一角。至改革开放,市场经济兴起,商品流通加剧,赝假之患愈演愈烈。造假、售假也不再局限于普通商品,假学历、假证书甚至是假专利,不一而足。
90年代,新闻界主要新闻单位联合主办“中国质量万里行”,国务院有关主管参与和支持,成为最具社会关注度的全民打假活动。起码在公共舆论层面,抵制假货在那时就已经成为共识。
二十多年后,假货还是没有根绝。作为一个虚荣的消费者,你或许是幸运的,不必花费太多代价便可以获得随一品牌的“山寨货”。在某些皮具市场,这些山寨货足以乱真,还“贴心”地配备了发票以正身份;在严苛的艺术品收藏市场,前FBI艺术犯罪组卧底探员曾声称,中国古玩市场七成是赝品。倘若如此,这真是个充满讽刺意味的行为艺术。
如果说伪劣是早期粗放经济环境的附属品,在经济总量跃居全球第二,财富榜单屡屡刷新纪录的当下中国,伪劣产品仍是一道化脓的伤口,这不得不说是一种奇景。
造假售假,不只是制造业的重症,不只是商业流通的哀伤,更是社会道德的系统性风险。如果说在剧烈的经济社会转型期,制度建设往往落后于现实发展。那么,希望这个期限能短一点,制度建设的脚步也再快一点。(本文作者系资深财经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