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和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分别于3月3-13日和3月5-15日在北京召开。
全國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圆满完成各项议程。会议通过了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提案委员会关于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政治决议。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批准了政府工作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等;通过了民法总则,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66号主席令予以公布;表决通过了关于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等法律文件,圆满完成各项会议议程。
伟大事业催人奋进,宏伟目标无限光明。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同心同德、扎实工作,为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胜利、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