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斯
习近平总书记曾经说过,要让改革和发展的成果惠及广大民众,使他们享受到改革和发展带来的好处。在这种思想指导下,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所制定的工作目标和发展任务,极力向惠民生方面倾斜,尽其可能地给老百姓开出实惠的“礼单”,潜意识地提高老百姓的幸福指数,充分体现了“利为民所谋”的执政理念,充分体现了以民为本的经济与社会发展观。
仔细研读《政府工作报告》,读者会清晰地看到,惠民生不但作为一种理念统领全篇,而且在一些看得见的利益方面用数字、百分比和对比幅度作出明确规定。这种规定,有的体现在通过发展经济,增强物质基础,逐步改善老百姓的生产生活条件;有的体现在通过调整财政收入分配格局,尽量向关系群众生产生活方面倾斜,解决多年积累下的欠账;有的是根据老百姓和社会各界的多年反映,减税让利,降费让利。政府對老百姓的给予,有隐性的、有显性的;有长远的,有立竿见影的;有钞票的,有“软包装”的;其终极目标是为民众谋利益。
惠民生的基本条件,是国内生产总值所对应的物质财富的增长。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2017年GDP目标增速为6.5%左右,在实际工作中争取更好的结果。与2016年同类指标为6.7%相比,这个新指标似乎是降低了,其实不然。2016年GDP比2015年增长6.7%,按当年价格计算,增加生产总值为4.67万亿元;如果2017年增6.5%,增加生产总值为4.84万亿元,增量比2016年将高出1700万元。这样的增量在国际社会中,仍可名列前茅。只因为有这样的增量,才有今年再安排1100万人就业、退耕还林1200万亩以上、1000万贫困人口脱贫、1300万农村人口进城落户的平衡计划。而就业、脱贫和进城落户,对于农民工进城发展和提高贫困地区人口的生活质量,都是最直接、最大的经济实惠。
《报告》惠民生,对于农民朋友来说,最大的利好是增加对农业的投入,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改变农村贫困落后的面貌,缩小城乡居民民生方面的质量差距。比如,新建改建农村公路20万公里;又比如,提高农村饮水安全供水保证率;再比如,对玉米实行市场定价、价补分离后,把原政府的补贴从价格中分离出来,再由政府通过其他途径补给农民;还有最直接的项目,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由去年的420元提高到450元,等等。对此,我们将其称为中央政府利用“加法”惠民生,特别是将这种惠及的阳光更多地普照农村大地。
《报告》惠民生,既做加法,也有减法。大体排列下来有:取消国内长途和漫游费,让每个用户都受益;免除农村贫困家庭学生普通高中学杂费;如果农民自主创业开办小微企业,应缴纳所得税上限由过去的30万元,提高到50万元;通过医药体制改革,废除以药养医制度,降低民众就医的费用支出,按照经济学“减少支出等于增加收入”的原理,包括农民在内的所有公民,在物价上涨水平控制在3%以内的条件下,同等的收入可以办到更多的事情,或者获得更优质的服务,这是最实在的惠民生。
读《报告》,对于显性的惠民生项目可以一目了然,对于隐性的惠民生很难用物质的价值量来评估。但是,这种隐性的惠民生给老百姓带来的“红利”,是长远的、可持续的,因而可称为是“未来绩优股”的惠民生。比如,要把棚户区居民的安置和城市农民工安置结合起来,让城市农民工同城市居民共享棚户区改造的成果;再开工建设2000公里以上的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可以拉动农民工进城就业,进而增加农民工收入;在全国推进医保信息联网,实现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由国家财政补贴,扩大粮改饲1000万亩的试点面积;支持农产品主产区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打造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新格局;再解决三万个行政村通光纤,等等。这一系列很难一时数清楚的惠民工程及设施建设,会有力地保障全国城乡民众在全面小康的道路上一个也不掉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