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网红”食品坚持成为百年老店

2017-04-27 22:30
新民周刊 2017年16期
关键词:镇政府服务提供者依法

自上海“史上最严食品安全条例”正式实施以来,一些“网红”食品状况频出,对于这类业态,监管部门正加紧分析研究,采取“以网治网”等先进的制度和科技手段,依法从严加强监管。

上海市食药监局局长阎祖强近日表示表示,许多“网红”都有一个典型的问题,即实际食品加工和安全保障能力,遠远无法满足其成名后高涨的消费需求,这释放出一个危险信号:广受追捧的“网红”不等于安全;恰恰相反,越是“红”,食品安全风险和隐患越大,越要密切关注和监督。

据悉,上海对于“网红”食品的监管不会搞“一刀切”,而是根据国务院关于“放管服”改革要求,采取疏堵结合的方法。在严格要求食品生产经营必须依法取得许可、从严监管“堵”的基础上,又设立“疏导”的机制,对群众有需求且不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经营的食品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小型餐饮服务提供者,允许其以向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申请办理临时备案等救济措施,并予以依法纳入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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