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党组成员 丁荣余
关于建立知识产权警察队伍的建议
◎ 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党组成员 丁荣余
相比有形财产的保护,我国对知识产权等无形财产的保护仍然面临着不小的差距。不少创新创业者反映,像自行车等有形财物失窃后,可以通过报警挽回损失;而知识产权等无形财产被侵犯后,自身合法权益的维护却比较困难。应发挥警察队伍在无形财产保护中的重要作用,建立重点企业保护协作机制。
2016年12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试点总体方案》。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全面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开展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试点,完善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体系。丁荣余认为,在设计和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时,要处理好保护与运用、司法保护与行政保护等关系,明确改革模式、试点层级、检验标准。比如,同时在省、市、县三级开展试点,省级层面侧重于提升知识产权战略规划能力,优化知识产权法规政策,简化知识产权行政审批和登记许可;县级层面侧重于强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打击各类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市级层面侧重于向上衔接、对下指导,发挥枢纽作用,最终形成衔接顺畅、分工协作、统一高效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
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要以能否解决创新驱动发展中的瓶颈制约为标准,要以是否得到广大创新创业者的认可为考量。创新创业者反映较多的打击侵权行为的力量配置与威慑力不足等问题,是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
越来越多的企业把知识产权作为参与市场竞争、赢得发展优势的战略资源,创新创业者对知识产权保护的需求也与日俱增。知识产权保护存在“举证难、周期长、成本高、赔偿低、效果差”等现象,创新创业者常遭遇“赢了官司,输了市场”“赢了官司赔了钱”的尴尬局面。国家知识产权局调查显示,2015年,中国知识产权保护满意度只有68.72分。而相对于一般的行政执法队伍,警察队伍在案件侦查、司法衔接等方面具有明显的优势,对违法行为查处的威慑力和权威性也较强。
事实上,建立知识产权警察队伍,已成为世界其他国家和地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举措。丁荣余介绍说,英国警方就设立了反知识产权犯罪监管部门,打击数字盗版、仿冒等违法行为,2015年共取缔2500多个在欧美境内销售仿冒品的网站。欧盟警察组织积极加强与欧洲知识产权局的合作,推出了知识产权犯罪协调合作机构,为执法机关提供运营和技术支持。韩国也建立了知识产权警察队伍,推动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我国台湾地区于2003年在内政部警政署成立了“保护智慧财产权警察大队”。
建议有步骤地建设一支专业化负责知识产权案件的警察队伍,并建立知识产权执法部门间的案件移送、案情通报、信息共享、委托调解、沟通协调等制度。同时,建立重点企业保护名录,加强专业化的警察队伍与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合作,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服务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