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建国
防汛抗旱、村道管养、烟叶生产、劳动力转移、果树病虫害防治……据《半月谈》报道,湖南省部分地区一些乡镇每年要与上级党委政府签订二三十份责任状。不少乡镇干部反映,签订责任状、实行目标责任管理的初衷是好的,一些责任状也是有必要的,但如果放任各种责任状“满天飞”,势必造成基层干部忙乱不堪、无所适从,甚至带来浮夸虚报、数字造假、报喜不报忧等不正之风。
过去有一种说法,叫作“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用以描述有些地方、有些干部作风漂浮的现象。现在看来,这种现象中还得加上一条——“以责任状落实责任状”。一些乡镇干部与上级组织一年就签了33份责任状,这还不能说明问题吗?
古有军令状,今有责任状。应该说,需要签订责任状的工作,一般都是非常重要的。也不能说签订责任状没有作用,责任状就是承诺书,不仅是对上承诺,而且也是对下承诺。既然是承诺,那就要“说到做到、不放空炮”。只是当责任状泛滥成灾时,这样的承诺还能起到应有的作用吗?
从实际工作中不难看到,在各类责任状的压力下,一些基层工作只看结果不问过程、手段的情况时有出现。湖南省某产粮大县的一位镇党委书记坦言:“为应付上级落实责任状情况的检查,避免出现耕地抛荒情况,镇政府甚至出钱请人种地。”由此可见,“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已经到了何等严重的地步。
在实际工作中,一些责任状的使命只是出现在签订之时。签订责任状时,往往要举行仪式,邀请媒体进行报道;签订之后,责任状也就被打入了“冷宫”,到了年底,根本不兑现奖惩——对责任状兑现情况没有检查。还有一种情况,那就是针对责任状的兑现情况,有关方面确实组织了检查,可正如一位乡镇干部所说,这种检查不少是走马观花。可是,既然上边有检查,下边就得隔三差五准备材料、开会汇报、陪同检查,不堪重负。对有关方面来说,只要没有出大问题,检查“意思意思”就行了,根本就不会较真。这种责任状只是“看起来很美”。
责任状泛滥是一种病,既然是病,那就得治。
各级部门不能患上“责任状依赖症”,不能把什么工作都纳入责任状。处处都签责任状,不问青红皂白,这是一种赶时髦,也是一种“懒政”,有悖于签订责任状的初心。这也意味着,对于过多、过滥的责任状,该精简的要精简,该合并的要合并。
责任狀精简、合并之后,就要保证责任状的刚性落实。对于有关方面来说,这不仅需要年底“盯住脸数麻子”,敢于较真,平时也要加大检查考核力度,不只看台账、听汇报,更要针对具体工作,确保检查到真实情况。有的时候,甚至需要有关方面来几个“微服私访”。总之,不能让责任状成为摆设、沦为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