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广东海事的八大重点

2017-04-24 06:02
珠江水运 2017年5期
关键词:海事船员广东

从“严”监管,保障安全形势稳定。

牢固构建水上交通安全监管链,大力实施无缝监管,努力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一是坚持问题导向,摸清底数,把握规律。二是深入开展水上交通安全风险管理,要在风险识别、风险控制、风险规避上下足功夫。三是大力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深入开展“平安船舶专项行动”、“四类重点船舶”监管等专项整治。四是按照“六严”要求,强化现场安全监管。推行弹性执法检查,推进船员履职检查常态化,全面加强船员违法记分处理,实施船舶海事劳工条件检查,建立珠江水系船员实操能力评估标准。五是全面加强流域、区域安全监管合作。加强粤港澳、粤闽琼桂等海事交流合作,推动涉水部门联动执法,形成流域、区域监管合力。六是参照部党组政治巡视的做法,组织开展辖区水上交通安全大巡察。全面筑牢水上交通安全防线。

从“质”提升,打造人民满意海事。

全力服务地方重大涉水工程建设,抓紧研究落实港珠澳大桥建设由施工期转为营运期的通航安全保障措施,完善《深中通道建设水上交通安全工作总预案》,落实科学的费用保障机制。大力助推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广州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借鉴发达国家和地区先进经验,探索实践广东游艇、国际邮轮海事管理新模式,推进粤港澳游艇自由行。对接省电子口岸平台,开展对外开放口岸管理电子化研究。推动建设海上丝绸之路国际海员中心,打造海员服务高端品牌。推进内河船型标准化,加快大亚湾海域溢油监测系统建设。继续大力实施“航保南进”战略:落实南海海区航保工作协调机制合作备忘录;加大三沙航保建设力度;加强南海海区VHF基站建设,确保南海海区信号全覆盖。落实与广东省航道局合作机制,积极推进广东辖区沿海航标统一管理。

从“实”布局,全面加强“三基”建设。

一是不断夯实基层。落实关于加快推进海事系统基层海事处“三化”建设的意见,修订完善“五精”海事处建设成效评估体系,评选第二批“五精”海事处创建示范点。持续提升基层履职能力和水平,逐步建立以适任能力为核心、以岗位考核评价为支撑的内部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二是打造坚实基础。实施广东海事局“十三五”建设规划,规范项目库管理,完善预算项目审核审批程序,细化项目前期工作,严格项目绩效考评,提高项目预算完成率。全面运行广东海事服务质量体系3.0版,完善内部管理机制,细化岗位职责,优化工作流程,强化目标管理,加强过程控制,全面提升广东海事发展软实力。三是练就扎实基本功。实行人员分类培养,打造适岗型、专业型、专家型、复合型人才队伍,实现“人岗相适、才尽其用”。完善并实施《广东国际海事履约与合作工作安排》,借助亚洲海岸警备机构首脑会议等平台推进国际海事合作。筹备东盟海事调查官培训,搭建中国与东盟“10+1”海事交流合作平台。组织开展公约专题研究,承接重点提案,实施任务攻关,提升中国履约影响力。

从“新”着力,打造更强“智慧海事”。

全面深化智慧海事监管与服务平台应用,接入部海事局一级云数据中心,加快推进平台与日常业务系统的深度融合,加强平台数据集成和统计分析功能。完善二级云中心、灾备中心建设和SOA架构治理。开展网络安全大检查,制定完备预案措施,筑牢网络安全屏障。推进内河重点水域无线网络覆盖。实现内河通航水域电子海图全覆盖。完善AIS、VHF、VTS等数据支撑,整合接入全省CCTV视频资源,全面应用移动布控视频采集系统,逐步消除智慧海事平台监管的盲区盲点。加快现场执法终端建设,加快粤东西北欠发达地区智慧海事建设,弥补“智慧海事”应用短板。加快与地方“单一窗口”“电子口岸”等政务服务网的互联互通,把互联网基因植入海事服务之中,建立上下联动、层级清晰、信息共享、事权对应的海事电子政务体系。加快实施E航海示范工程,开发应用“启航者”“江海驿站”等手机APP。加快非税收入智慧征管步伐,实现规费征稽远程申报和电子支付。加快船员口袋工程建设,增设船员远程考试考场,增配船员智能考试评估终端,提高船员无纸化办证率。推进智能海巡船艇建设。开展船检大数据统计分析,在全国推广船检管理信息系统扩展项目。

从“精”入手,全面推进精准执法。

厘清海事机构权责边界,完善权责清单,探索建立负面清单,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依据公开制、执法行为评议制。高度重视履职风险防范,切实做到责任分工到位、责任履行到位、责任追究到位。按照 “四统一”(统一视觉形象、统一执法流程、统一服务标准、统一行为规范)要求,严格执行统一执法标准。增强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切实做到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建立并推行广东海事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积极推进电子执法,促进海事执法全程留痕、全程受控。完成政务公开机制和平台建设,依法公开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的依据、流程和结果,提高执法透明度和公信力,力争每一次行政执法均成为法制教育的“公开课”。严格控制行政执法裁量权,严格执法程序,完善海事行政处罚裁量制度、海事执法调查取证制度和执法责任追究制度。积极参与海事国际公约国内化工作,推进游艇、邮轮、海上钻井平台和水上飞机等新兴业务立规,做好海事规范性文件“立、改、废、释”工作。在全局范围内,适时开展“知法·执法”培训与竞赛活动。

从“难”破题,全力推动改革攻坚。

成立基层执法机构改革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广东海事局基层执法机构改革方案,科学设置机构和配备人员,调整海事处行政执法事权层级,整合海事处管理职责,明晰内部职责分工,优化资源配置,完善基层执法模式和运行机制。加快船舶签证取消后的监管模式改革,明确相关规定,统一执法标准,堵住监管漏洞。继续深化政务改革,按照有利于方便行政相对人、有利于提高行政效能、有利于加强廉政建设的要求,科学合理设置海事行政审批程序、标准和模式,加快海事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利用信息化手段,逐步推行电子政务。推进建立基层公务員职务职级并行管理机制,推动广州局机关“三定”和海事公安改革。积极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按照上级要求做好广州疗养院后续改革工作。探索以政府雇员形式拓宽公务船船员、搜救分中心辅助值班员等社会化用工渠道。

从“细”谋划,提升管理效能。

持续强化规范管理,逐步建立繁简适度、逻辑清晰、职责明确、配置合理、过程受控的制度和标准体系。通过规范化抓重点,信息化上台阶,精细化下功夫,科学化见成效,全面加强预决算管理。通过建章立制,严肃财经纪律,严格审计监督,切实规范理财行为,增强财经纪律意识和依法理财执行能力。加强工作人员日常管理,深化工作人员考核机制,规范工作人员的调动、休假和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加快组织人事信息系统升级,强化人事基础信息工作。加强政务督办,完善行政督察机制。

从“深”发力,落实管党治党责任。

一是切实加强从严治党。全面实施“固本强基”工程,完善“党组宏观指导、机关党委直接领导、基层党支部具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二是切实加强廉政建设。着力强化海事执法领域廉政建设。建立广东海事局信访件报告制度。完善广东海事局立案初核结论审核制度,落实“一案双查”规定,对发生问题的单位和部门,坚持追究问责。三是切实加强文化引领。高度重视思想文化宣传和精神文明建设的“五个深入”,即: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交通运输行业核心价值体系及海事核心价值体系主题实践活动。深入践行“快乐工作、健康生活、清正人生、平安辖区”的价值追求。深入培育“智慧海事”创新文化、“严管”安全文化。深入推进思想文化阵地建设。深入做好新闻舆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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