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寻生命的意义
——对于屈原悲剧的思考
孙鸣谦
在中国历史上曾有这样一个人,他如荷,出淤泥而不染;如兰,独立而孤傲;如竹,挺立而不屈。他难容于俗世,金玉美质被世所弃,蒙不白之冤,遭放逐之苦,伤痕累累却依然故我,高吟“举世皆浊我独清,众人皆醉我独醒”,终在国亡之时,投江而逝。他,就是屈原,一个中国人耳熟能详的名字,一个极具悲剧内涵的伟大诗人。
从《史记·屈原贾生列传》中我们可以看出,屈原经历过众多文人都曾经历过的普遍悲剧:怀才不遇、离乡去国、知音难觅。后世文人重复着屈原式的悲剧人生,他们以多种途径排遣着这种种不幸却没有选择自沉。屈原必死的原因是什么?我想,作为社会的一分子,个体的悲剧命运无法脱离他所处的那个时代,而那个时代特殊的文化决定了他的性格,最后“性格决定命运”,屈原最终也无法逃脱命运的牢笼。
先说说屈原所处的大环境:战国。在屈原生活的时代,中央集权制度在历史舞台上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旧贵族则逐渐走向腐朽。传统的宗法制使得贵族们拥有了无比的优越性,他们凭借血缘而非个人努力就能在统治阶级身居要职。而这,使得在统治阶级内部很难产生有抱负有理想的才学人士,从而使得屈原难以寻觅到志同道合之人。此时的楚国,旧贵族凭借着宗族血缘关系顽固地聚合在一起,千方百计去摧毁一切损害自己利益的进步改革。屈原没有并肩作战的知己,单凭一己之力无法推行适应时代要求的政治改革,反而被小人所诬陷,遭颠沛流离之苦。楚国的腐朽的政治制度正是屈原知音难觅、离乡去国、怀才不遇的客观原因。
再来说说屈原受到熏陶的文化。屈原生于楚、长于楚,血液里流淌着楚文化的纯真与浪漫,但他同时积极接受着中原儒家文化的精华,而他的悲剧正冥冥之中隐于这两种文化的熏陶之中。屈原以义立身,但是屈原之义却不同于儒家之义。儒家的仁义是伦理义务,是家族义务与国家义务的统一,是血缘性与政治性的统一。当儒家之士“事君”的政治追求受阻时,他们可以回家尽其孝亲之责。但是屈原则不然。屈原他是“楚之同姓”,国家的存亡便是他家族兴盛的标志,对他来讲义是纯粹的政治义务,他只能成为义无反顾地把全部的生命都赋予社会政治责任的极端者。
义的极端不仅仅在于政治义务,同时也在于他受楚文化熏染后的性格。楚文化赋予了屈原九死不悔的纯真和执着,在他这里,义就是生命,生与义绝对统一,舍义之外别无生命。“亦余心之所善兮,虽九死其犹未悔”就是生与义绝对统一的表白。楚国长期遭受北方强大民族的压抑,为了本民族的生存与发展,个人必须服从集体,甚至在必要时牺牲个体以保全集体。这样的集体主义和屈原对义的理解,使得他将义与不义、有意义的人生和无意义的人生绝对对立起来。一旦选择了义,那么一切对义的放弃都是向不义的投降和向无意义人生的沉沦。所以对于屈原他自身来说,在楚国亡国之时,他只能选择死,他只能“宁溘死以流亡兮”。
我想,是因为我们总是受到辩证思维的影响,所以我们无法接受屈原极端的、静止的思维方式。屈原对于现实世界的矛盾有太多的想不通,他“正道直行”,将全部生命都奉献给楚国,却“信而见疑,忠而被谤”,他实在无法忍受这种行道而不通、行义而不能的荒谬现实,“宁赴湘流”。所以在我看来,屈原是一位伟大的人物,他用着我们不能理解的方式去维护他热爱的祖国、去坚守他心中的义、去追寻生命的意义,留给后人一代代的缅怀和探寻。
[作者通联:北京育英学校高二(2)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