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本无头书开启的世界

2017-04-22 06:17梦天岚
湖南教育 2017年14期
关键词:书脊蟋蟀范文

文︳梦天岚

两本无头书开启的世界

文︳梦天岚

梦天岚,男,1970年生于湖南邵东。1988年开始创作,著有长诗《神秘园》,短诗集《羞于说出》《那镇》,小说集《单边楼》,散文集《屋檐三境》,散文诗集《冷开水》《比月色更美》等七部。现居长沙。

说到语文,还得从两本无头书说起。

我出生于湘西南的一个小山村。在上世纪七十年代,村里人蹲茅厕基本用上了牛粪纸。有些时候,某些人家不知从哪里隔三差五弄来一些闲书或报纸,首先用来糊了木格子的窗户,剩下的则替代了牛粪纸的功能。相比较而言,牛粪纸过于粗糙,使用时不能太用力;报纸虽版面大,但容易掉墨,韧性又差,易破;唯有书页,大小正好,又不易破损,比牛粪纸和报纸使用起来都要方便。

七岁那年,家里窗台上不知什么时候多了一本正32开的无头书。从撕扯掉的痕迹来看,属线胶两装,不像其他书因订得牢靠而被撕得犬牙交错,这本书撕扯得格外整齐。书脊上像是扒了一层皮,已看不到书名,长条的书脊就像是一块被揭开的血痂,书脊的内侧露出松香一样黄得有点透亮的凝胶,露在外面的还有被扯断的线头,像洗净的白萝卜根须,细细密密。全书不到200页,大约还剩下半本的样子。每次去蹲茅厕,我都会急急忙忙地扯下几页当作手纸。因那时识字还太少,读不懂,只是觉得书页上面的字在排列上与其他书本不一样,书中的留白比较多,但开始并没有放在心上。直到我看到“蟋蟀”两个字,因这两个字笔画多而碎,对当时的我而言是两个颇为奇特的字,虽然不知其发音,但印象极为深刻。后来回想起来,书中之所以留白比较多,是因为它是一本分行的现代诗集,那是我第一次接触到现代诗,而这本诗集里有一首小长诗的题目就叫《蟋蟀》。可惜的是,至今我也不知道这本诗集叫什么,作者是谁。当语文老师后来终于教到“蟋蟀”这个词时,我早已从母亲给我买的一本《新华字典》里查清了这两个字的发音,并且知道蟋蟀在我们那里有个俗名叫“灶鸡子”。一到晚上,隐匿在灶台边的蟋蟀就会叫起来,声音清脆而响亮。

十岁那年,母亲从一个远房亲戚那里带回来一本书,书厚得像砖头,这是我第一次见到这么厚的书。书页已经泛黄,封面和前面几章早已不知去向,书脊上毛笔写的书名还在,叫《千重浪》。胡乱翻动起来,书页犹如浊黄的水浪翻滚,真个是名副其实的“千重浪”。那年我正念小学三年级,语文老师开始教我们造句组短文了,一般的阅读已问题不大。就算是有不认识的字,在书中出现的次数多了,十有八九也能猜出字的大致意思。记得那时我只要从学校一回来,就算是家里的一个小劳力了。早晨起来可以给家里的水缸挑满水,星期天可以替代母亲到河边去放牛,多少能帮着给家里挣点工分。可自从有了这本《千重浪》之后,我就给自己找到了一个冠冕堂皇的借口:以看书为名逃避劳动。更何况这本书是母亲带回来的,她之所以将这样一本厚书带回来估计也是想让我去读的。或许当时在母亲的意识里,所有的书都是好的,换句话说,她的儿子不管读什么书都是读书,只要是读书就是天大的事。难怪母亲常叮嘱我说,你唯一的任务就是把书读好。母亲只要看到我在读书,就决不会让我去干农活。但要阅读《千重浪》这样一部长篇小说,对我而言还是有很大的难度,主要是玩心太重,而耐心又不够。我也曾试着想把这本书啃完,但不知道为什么,就是读不下去,翻不了几页就会丢下。

现在回想起来,那真是一段令人羞愧的经历。每天放学回到家里,除了做完老师布置的作业之外,我大部分时间都装模作样地捧着那本书,有时坐在床上把蚊帐放下来看,有时蹲在屋门口的那棵梧桐树下看。眼睛在书上,心却去了爪哇国。尤其是见到母亲来了,就马上低下头看书,母亲一走,就去找别的玩伴或小物件来玩。母亲有时到田间地头去劳动,经常一时半会回不来,这段时间就是我彻底解放的时候。见我常常捧着那本《千重浪》一副不忍释卷的样子,母亲是看在眼里喜上眉梢,逢人就说我如何如何爱读书,那样厚的一本书也读得进去。母亲每次在说起我时,神情不无得意和炫耀。村里人听母亲这么一说,自然也会高看我,还给我取了个绰号叫“谭相公”。或许在他们的潜意识里,相公就是书生的代名词。还可能隐含着另外一层意思,“相”在我们那里和“看”的意思也差不多,像这么用功读书的人以后肯定会前途无量,自然凡事只需背着手这里看看那里看看,然后指手画脚一番即可,而用不着自己亲自动手,更不会像他们这样一辈子都待在农村里脸朝黄土背朝天。

每当我在窗前放眼望去,总觉得自己还是一个学生,因为窗外的大自然里,到处站着我的语文老师。

村里有一个年龄只比我大几岁但辈份高我一辈的异姓叔叔,他跟我比较亲近。之所以很亲近,是因为他总会像变戏法一样变出书来,要不就是连环画。关键是,他每次借给我看的书都让人着迷。今天是《说唐传》,几天后是《水浒》,过段时间是《封神演义》,再过一段时间是《西游记》。他们家共十姊妹,他是家里最小的,所以格外受宠,家里只让他干最轻快的活。自从发现我喜欢看他拿来的书之后,他连最轻快的活都不用干了。他经常把书揣在胸口里,见到我总是一副神秘兮兮的样子,先把我拉到一边,前后左右看看没人,才伸手从胸口掏出书的一角,然后又迅速放回去。他这种表情和动作对没有一点免疫力的我来说,简直就是要命。在把我的胃口最大限度地吊起来之后,他就指使我今天干这个明天干那个,我自然由着他使唤,等事情干完了,他才把书借给我,还一再叮嘱不能借给别人看。每次我都要信誓旦旦一番,然后抑制不住内心的狂喜,找个僻静的地方如饥似渴地看完,仿佛书中的每一个字都是美食。直到我念初中,他还在不断地诱惑我,先是琼瑶的言情小说,稍后是梁羽生的《冰山天女传》和金庸的《天龙八部》等武侠小说。我就是这时开始萌发长大后当一个作家的念头。

母亲带回来的《千重浪》成为我逃避劳动的借口,从一位异性叔叔那里借来的书却让我以付出劳动为代价趋之若鹜,这既让我深感对不起母亲,也让我对书和阅读有了一些初步的认识。书和书对人的吸引力竟然有如此大的差别,这说明并不是所有的书都是你所喜欢的。

没想到的是,初中三年我最感兴趣的竟然是文言文和古诗。为此,我特意买了一个巴掌大的笔记本,将自己写的古体诗工工整整地誊写在上面,竟然写满了一本。这个本子后来除父亲偶尔看到之外,我从不轻易示人。至今我还清晰地记得,父亲看到这个本子时惊讶到极为夸张的表情。我初中的语文老师也被我惊讶过一回,就在他还没教我们几篇文言文的时候,我就用文言文中的“之乎者也”给数学老师兼班主任写过一封检举信,检举的对象就是他的儿子。那小子仗着自己的父亲是班主任,总是耀武扬威,屡生事端。我一气之下就写了这封文言检举信,数学老师没怎么看明白就去请语文老师翻译,等他完全明白之后,先是狠狠地教训他的儿子,然后又狠狠地表扬了我。为这件事,最得意的恐怕不是我,而是我的语文老师。

语文老师很有一套。比方说他教作文,每周两节课的作文他先拿出一节用来评点上周的作文,谁的作文堪称范文,谁的开头写得好,谁的结尾写得好,谁的某一段写得好,好在哪些地方,他都一一指出。被他称作范文的,他会从头至尾在课堂上通读。有一天,他特意找到我,要我将自己写的几篇被他称作范文的作文抄写在事先准备好的一个大笔记本上。我翻了翻,前面抄写的都是历届学生留下来的范文,这让我不得不佩服语文老师的良苦用心。初中毕业后,我偶尔还能听到我的学弟说,老师在他们的作文课上读我抄写下来的范文,还顺带说了我用文言文写检举信的事。在那些学弟眼里,我这个学长成了传说加传奇。

我真正爱上写作是在高中。高中的语文老师是一位刚从武汉大学毕业后分配下来的女大学生。她个子娇小,戴一副深度近视眼镜,表情很严肃,一副拒人千里之外的感觉。我交给她的第一篇作文也是用文言文写的,她看后忍不住将我的作文让语文组的老师传阅。第二天,她还特意走到我的课桌面前,悄声问这篇作文是不是我自己写的,得到肯定的回答之后,她竟然冲我微微地笑了一下。更为难得的是,她订了一份《诗歌报》。这张报纸是我在收发室偶然看到的,当时看到这张报纸时感觉自己像是被电击了,一读就舍不得放下。当我打听到这份报纸是语文老师所订时,就主动承担起帮她从收发室拿报纸的任务。开始我以为语文老师是因为喜欢现代诗才订阅的,后来才知道,学校的老师每年都有订报费,语文老师是随意订的。她见我好像很喜欢《诗歌报》,就将这份报纸送给我,说以后的报纸我只管拿去,不用再给她。由于这张报纸,我赶上了上世纪八十年代中国现代诗最狂热的时期。

自那以后,我从写现代诗入手,也涉猎散文和小说的创作,一直写到现在。不管生活的境遇如何,纵有千重浪,阅读和写作总是与我相濡以沫。

生命是充满玄妙的。年少时的两本无头书于我而言,似乎是对未来人生的一种暗示。我曾经幻想过写一部像《千重浪》那样厚如砖头的长篇小说。我也会时常想起那首叫《蟋蟀》的诗,它就像人生中一个不可言说的启示,让我对蟋蟀一直怀有很特殊的感情。为此我在一篇散文里这样写道:“蟋蟀,这个类似于草籽般撒落的自生自灭的词根,无论是蛰伏在某个不为人知的角落,还是蹦跳在散乱的麦秸秆上,都会闪现出一种亮光来,这亮光如同它们忽远又忽近的鸣叫声,一直陪伴着我。即使是在阒寂无人的夜晚,只要我静下心来仔细倾听,那鸣叫就会从四面八方聚集起来,如火星一般跳跃。因此,它们想要表达的是更深层次的诗意,如同文字本身所藏匿的,如同一个人企图通过儿时的记忆所唤醒的。”

我曾努力地寻找过《蟋蟀》这首诗,但都不是记忆中的样子,我也曾努力尝试去写一首这样的诗,直到2015年才得以如愿。那天晚上我一个人在年嘉湖畔散步,突然听到草丛中有蟋蟀的叫声,那叫声在散步者来来往往的脚步声里显得那样微弱,待我走近一点,就什么也听不到了,更像是一种幻觉。回到住处后,我没有亮灯,一个人坐在暗处,有点伤感。随后一口气完成了一首近百行的真正属于自己的《蟋蟀》,在这里不妨截取其中的一小节:

它爱着自己,爱着每一个深睡中的旷野,

和那幽暗之处。它一次次逃离钢琴的黑白键,

逃离即将到来的大合唱。它要自己弹奏,

在任意一处土墙的缝隙里,搬动它的小琴房,

一个音阶,两个音阶,它的忧伤和快乐,

那样小,小得让人心慌。又那样潮湿、透亮,

足以让所有醒着的耳朵听成高山上的泉眼。

《蟋蟀》写完之后,我有一段较长的时间沉浸在儿时的语境当中,并写下了为数不少的小长诗和短诗。高中的语文老师读到我的一些诗之后,感到很欣慰,说我的诗既现代又有很美的古典意境,跟我以前打下的古文功底有很大的关系。从上学开始,我的语文成绩一直名列前茅,这得益于语文老师的教育,也离不开文字本身的魅力,而诗歌是最能体现文字魅力的艺术。这也正是我热爱写作并坚持不懈的原因。

语文的本义是指说、读、写,但对于生活而言,说、读、写又是极其宽泛的,不仅仅关乎文字,世间万事万物都离不开这三个字。随着年龄的增长,我越来越拙于说或羞于说,我的一本短诗集就叫《羞于说出》,因为这世上能说的、会说的人越来越多。风在说,雨在说,山川河岳都在说,连蟋蟀也在说。我只好将更多的时间花在读和写上,无声地说,这是我的宿命,这种宿命从遇到那两本无头书就已经开始,尽管那时的我懵懵懂懂,毫不知情。

记得荷尔德林在《致年轻的诗人》一诗中这样写道:“忌狂热和冷漠,勿说教和直叙!若是大师令你们却步,不妨请教广袤的大自然。”我虽已不再年轻,但我还是信奉这句话,每当我在窗前放眼望去,总觉得自己还是一个学生,因为窗外的大自然里,到处站着我的语文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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