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跃+石水平
鄱阳湖位于长江之南,江西省北部,承纳赣、抚、信、饶、修五河来水,经调蓄后由湖口注入长江,是中国第一大淡水湖,也是长江流域最大的季节型、吞吐型通江湖泊,沿湖共有新建、南昌、进贤、余干、鄱阳、都昌、湖口、九江濂溪区、庐山市、德安、共青城市、永修12个县(市、区),湖区人口600多万。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农业产业化进程的加快和沿湖开发利用湖区生态资源的加剧,鄱阳湖区和鄱阳湖流域的人口、资源、环境面临更多、更大的压力,鄱阳湖暴露的系列生态问题诸如水质的下降、湿地功能的衰退、渔业资源的小型化与低龄化、湖泊生态链完整性的破坏等等,不能不引起人们的关注与忧思。
鄱阳湖亟需加强生态保护
鄱阳湖是因地质地壳运动而形成的一个巨大的吞吐型湖泊,有“高水是湖、低水似河”的独特景观,最大丰水期面积5100平方公里,流域面积16.22万平方公里,几乎覆盖了江西省疆域的整个面积(占江西省面积的94%),湖岸线长达1200公里,容积约300亿立方米,多年平均入江水量为1457×108m3,占大通站长江多年平均径流量(9334×108m3)的15.6%,超过黄、淮、海三河入海水量的总和。湖区地形多样,雨热同季,气候条件非常优越,为生物的繁衍提供了有利条件,不仅洲滩上植被茂密,而且湖中各种水生高等植物及浮游生物、底栖动物、鱼虾、昆虫等资源十分丰富,为鸟类特别是冬候鸟的栖息、觅食提供了理想场所和生命支撑。每年秋冬季节,水落滩出后的滩涂、浅水、草洲、沼泽等湿地生境迎来大量候鸟越冬,鄱阳湖被界定为国家重要湿地,被称为百万越冬候鸟的天堂。湖区拥有水鸟350多种,世界上98%的极危白鹤、90%以上的濒危东方白鹳、50%以上的易危物种白枕鹤和鸿雁均在鄱阳湖越冬。鄱阳湖珍稀候鸟如白鹤、东方白鹳、黑鹳、白头鹤、中华秋沙鸭、白枕鹤、灰鹤、小天鹅和壮观的候鸟群成为世界注目的看点。鄱阳湖与长江的连通性好,存在不可分割的生态联络、物种交流、基因交换的关系,被誉为“水中大熊猫”、“微笑天使”极度濒危物种长江江豚在长江水质下降的情况下,逐水而上来到鄱阳湖生存,鄱阳湖被称为长江江豚的最后避难所,生活着450头江豚,同时许许多多的生物物种在江湖之间相互联系和影响,相互制约和平衡,通过生产者、消费者、分解者的有机组合形成物质和能量的流动和转换,使得江湖两大生态系统进行更新、演替、再生的互动循环,共同维护保持江湖两大家园中的生物多样性。
鄱阳湖还是天然的渔业基地,丰富的水生植物资源和水域资源为鱼类产卵育肥洄游创造了良好的条件,鄱阳湖拥有133种鱼类,包括极危的中华鲟和白鲟。鄱阳湖地区由于湖水发挥着巨大的农业灌溉作用,加上物种繁多的鱼类资源素来是名副其实的“鱼米之乡”。
鄱阳湖更是江西境内极为重要的“黄金水道”,无数贸易往来、商业流通、物质运输都要依靠这条“绿色通道”完成使命。鄱阳湖区还有已经探明和尚未探明的多种矿藏资源。2003年有学者对鄱阳湖直接提供的水资源、生物资源、草洲滩涂土地、航运效益和矿产资源等5大类直接物产进行价值汇总,并对鄱阳湖湿地具有的涵养水源、净化水质、调蓄洪水、降解污染等生态功能进行了价值测算,结果表明每年产生的经济价值高达1564亿元。千百年来,鄱阳湖以其丰富或特有的淡水资源、湿地资源、候鸟资源、植物资源、动物资源、渔业资源、文化资源、历史资源及其孕育的生态环境和气候资源为人类经济社会生存与发展带来了无以计价的生态、物质、文化、精神服务和支持。同时在与长江水体、水质交换过程中对维护长江生态健康安全、调蓄洪水功能、减少洪灾风险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从生态、社会、经济效益来说鄱阳湖既是生态屏障,又是发展支撑,既是自然奇宝,又是人类的生命线,不愧是恩泽千秋、福惠万代的江西的母亲湖。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角度来说,鄱阳湖的生态资源及其环境保护只可加强,不可削弱,欲要鄱阳湖生生不息地为人类经济社会发展带来永续福祉,就必须针对当前显露乃至今后鄱阳湖可能出现的生态问题加以治理。
鄱阳湖区捕捞贩运螺贝资源的现实与危害
在鄱阳湖生态保护众多问题中,捕捞贩运螺贝资源是近10年来逐渐演替发展的一个突出问题。有买卖就有杀戮,有市场需求就有生意往来,有利益链条就有投机行为。2006年开始,江苏、安徽等地民间养殖业(养螃蟹)逐渐兴起,需要螺贝资源作为养殖螃蟹的原料,一方面可以净化养殖池塘的水质,改善水生态环境,另一方面螃蟹特别爱吃螺贝是其生长育肥的重要食物来源。鄱阳湖区的一些渔民从中悟到了商机,当初只有少数渔民用人工手扒的方式捕捞,随着养殖业的快速发展,养殖户不断增加,规模不断扩大,对螺贝需求量大大增加。由于鄱阳湖水质条件好,螺贝资源生长饱满,出肉率高,备受市场青睐,螺贝质量好价格就高,销售者利润空间就大。市场需求加上利益驱动,捕捞渔民也千方百计在增加螺贝生产量上下功夫,由此催生科技带来“吸螺机”的设计与问世。“吸螺机”一经生产,销售形势异常火爆,捕捞渔民买来“吸螺机”实行“鸟枪换大炮”,生产方式发生了质的转变,至2012年人工捕螺转变为机械吸螺,同时不少传统渔民由于捕鱼收入不够丰厚,在市场作用的牵引下,纷纷改行,跟风上马装上“吸螺机”放弃捕鱼实施吸螺,一支又一支由“小团伙”组成的吸螺大军应运而生。鄱阳湖禁漁期是3月20日至6月20日(长江禁渔期是3月1日至6月30日),这段时期是渔业资源的繁育期,法律规定“船进港、人上岸”,渔政部门加大了对湖区人为活动情况的监管,虽然吸螺者没有明目张胆在光天化日之下捕捞,却有少数视法律不顾者利用执法空档期(如晚上、执法盲区)仍然偷偷摸摸吸螺。开湖后沿湖多地渔民在等待中爆发,一哄而上,湖面上捕捞星罗棋布,路上运输接二连三,社会反映十分强烈。相关沿湖重点县如都昌县对此高度重视,成立整治领导小组,开展非法捕捞专项整治,全力取缔“吸螺机”这种有害渔具,在运输领域实施堵截,只要查获了吸螺来源的,把缴获的螺贝资源放流到鄱阳湖,并对“吸螺”组织头目予以刑事拘留立案查办,通过多次整治,“吸螺”局面基本得到控制。但是近4年来,一种新的生产方式吊杆式捕捞螺贝又出现了,掠夺螺贝资源时有抬头与反弹趋势,捕捞贩运螺贝资源成为相当一部分渔民生存发展之道。
鄱阳湖由水生生态系统和湿地生态系统组成,螺贝资源是這两大生态系统的重要基本单元,是维护湖泊水质清澈和湿地功能稳定的基础要件,具有独特的水质净化能力,同时也是越冬候鸟不可或缺的生态链。从人工捕螺到机械吸螺再到吊杆式捕捞危害逐步演替加深,首先鄱阳湖的螺贝资源负荷呈现有限性,即使其繁殖能力较强,也难于平衡无节制的开采捕捞,特别是吸螺和吊杆式两种毁灭性、掠夺性捕捞对资源容量、环境容量、生态系统带来的破坏力不可想象。有时水草被连根拔起,机械捕捞对生态损伤可能是不可逆转的致命,长期无序无节制无休止的捕捞必然导致螺贝再生能力退化,自我调节功能衰竭。这样鄱阳湖的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保护就无从谈起,“一湖清水”将变为“一湖浑水”或“一湖臭水”;湿地也遭受严重的破坏,候鸟栖息地将出现破碎化、斑块化、湿地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可持续性被“疯狂”捕捞挤压变形;第二,鄱阳湖区社会治安问题存在连锁反应,为捕捞场所、捕捞利益之争,渔民纠纷不断,争吵、打架、斗殴甚至聚众爆发群体性事件也时有发生;第三,对当地居民生产生活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承重几十吨装运螺贝资源的大卡车在乡村公路上行驶,特别是对村级公路,经常出现压坏路基、压断水电、破坏管网、阻碍居民出行,甚至引发交通事故。
鄱阳湖区捕捞贩运螺贝资源的成因与建议
市场背景、利益驱动、有利可图是鄱阳湖区捕捞贩运螺贝资源生成发展及其生产方式变革演替的主因,同时还有其它方面的重要原因。一是沿湖渔民众多,传统的“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的思想根深蒂固,对湖区资源依赖程度较深,相当一部分渔民没有从传统渔业方式走上经济发展转型之路,加上科技进步,渔业出现了电捕鱼、迷魂阵等方式,鱼类资源呈现衰退,传统渔业受到冲击,渔业获利空间不大。随着市场需求的走向,渔民捕捞产生了主业转移,螺贝捕捞利益高就转移到捕捞螺贝上来,据群众反映,高峰期一天捕捞螺贝的收入可达1000元/人;二是沿湖渔民对鄱阳湖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不强,甚至十分淡薄,注重自身利益,而不顾及整体利益、大众利益、长远利益,许多人至今没有认识到捕捞螺贝资源是一种破坏鄱阳湖生态及湿地行为,会对鄱阳湖生态带来较大风险,认为自身生存大于一切,自我图利重于生态,对执法管理存在抵触甚至抗法行为。2010年都昌县候鸟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局长李跃在制止非法捕捞中被30多名渔民围殴致伤,都昌渔政局在水上执法中多次遭遇抗法事件;三是水上执法环境不利,危险系数高,众多捕捞船分布于丰水期鄱阳湖开阔的湖面上,加上捕捞渔民“法不责众”的思想作怪,有关执法管理部门经费、设施、人员不足等问题,执法保护管理存在较大难度;四是法制建设存在滞后与局限,在《江西省湿地保护条例》出台之前,对鄱阳湖非法捕捞的禁则只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涉及了相关内容,但也不够明朗、系统、规范。为了保护鄱阳湖湿地资源,2012年出台的《江西省湿地保护条例》第6章法律责任第46条规定:使用耙网捕捞螺蚌的,没收捕捞物和耙网,处一万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而对收购、贩运等环节没有明确的法制界限和处罚规定。按照“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要求,执法部门只能在湖区源头查办非法捕捞,在路上查堵却处于尴尬境地。目前对非法捕捞螺贝资源的刑事责任追究也只有《渔业法》界定的禁渔期,开湖期后只有查到了使用有害渔具破坏渔业资源环境对捕捞源头环节才可立案查办,让贩运这个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游离在法制边界之外。鄱阳湖区捕捞螺贝问题曾2次被中央电视台曝光,这是将问题抛给社会和保护管理层面来思考,关键在于如何刹住捕捞贩运歪风,恢复鄱阳湖宁静的自然环境。江西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鄱阳湖生态环境保护及综合治理工作,特别是十八大以来,保护发展理念不断升华,相继提出“生态立省、绿色发展”、“美丽中国、江西样板”和鄱阳湖生态经济区、江西省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江西省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等建设战略。永保鄱阳湖“一湖清水”是全人类的共同愿景,“为世界守护,为人类尽责”成为江西全社会共同使命。
针对鄱阳湖区捕捞贩运螺贝问题各种情况,我们建议“杀鸡要用牛刀,顽症应下猛药”,一是切实加强对鄱阳湖生态环境、水质资源、湿地候鸟资源保护等法制建设力度,搞好法制体系配套,全面禁止在鄱阳湖区捕捞贩运螺贝,明确这是一种严重破坏鄱阳湖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出台具体的禁则、法则,禁、罚统一,罪、责对应,一旦触碰捕捞、贩运的红线应承担刑事责任后果;二是切实加强对沿湖群众尤其是渔民群体的宣传教育,全省一盘棋、沿湖县都应在宣传上狠下功夫,采取集中教育、广播电视、散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大张旗鼓宣传政策法规,让广大群众和渔民知法懂法、守法尊法、不敢违法,全面提高全社会的保护意识;三是切实加强对执法部门的能力建设,在机构、设施、人员、经费等方面增强执法保障,明确执法主体与职责,彻底扭转推诿、扯皮、职责不清、权职不明格局。只有警钟长鸣、常抓常管、多轮驱动、合力同心、利剑高悬、打击震慑才能确保鄱阳湖长治久安。
(本文作者:李跃,都昌县候鸟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局长;石水平,都昌县候鸟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副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