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向“为官不为”亮剑

2017-04-21 21:26麦婉华
小康 2017年8期
关键词:为官不为干事现象

麦婉华

近日,广东省委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贯彻“三个区分开来”治理为官不为的意见》,对“占着位子不干事”的“为官不为”现象亮剑。专家认为,此举是一种积极的容错机制,守住不准为私的底线,让真正想改革创新的干部得到保护。

广东省纪委主要负责人到企业调研。

清代纪晓岚撰写的《阅微草堂笔记》有个“公堂木偶”的寓言。一官员在阎王爷面前自称生前所到之处只饮一杯清水,“虽无功,但总无过”。阎王爷斥道:“如不贪就是好官,那在公堂中设一木偶,连水都不用喝,岂不更好?”这是对为官不为现象的形象刻画。

2016年1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指出,总的看我们的干部队伍素质不断提高、结构明显改善,但是一个突出问题是部分干部存在一定程度的“为官不为”。

《小康》记者注意到,近两年来,不少地方或者部门都有主动曝光“为官不为”的现象。例如,最高人民法院通报人民法院关于行政不作为十大案例,广东省、深圳市都有通报2015、2016年度“为官不为”的典型案例。

3月15日,广东省委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贯彻“三个区分开来”治理为官不为的意见》。此项措施推出的背景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广东省全面从严治党。

“为官不为”的状况如今到底是怎样的态势?它的背景和成因是什么?如何“结合三个区分来”改善为官不为这种现状?

“为官不为”不只是现阶段存在

2016年3月,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上说,为政不廉是腐败,为官不为也是变相腐败。“仕而废其事,罪也。”庸政懒政怠政必须继续坚决加以整治。国务院继续开展大督查,该处理的处理,让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决不允许占着位子不干事。

“占着位子不干事”是对于为官不为的通俗解释。中国浦东干部学院教学研究部副教授何丽君在调研中总结,为官不为的内涵分為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为官不为”是干部在其位,不谋其政的行为。而广义“为官不为”是干部由于理解与认同程度、自身能力及受益程度等原因,不完全、不及时、不有效履职履责的现象。

深入研究“为官不为”现象是多个党校的重要课题。中共南通市通州区委党校教员杨曼认为,中央提出改进工作作风的八项规定后,一些机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有所好转,但是却出现了“门能进、脸好看、事不办”的现象。

“主要表现分为3种。第一,消极怠工慢作为。有些领导干部缺乏‘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意识,帮老百姓办事时能躲就躲,躲不过就推;推不过去能拖就拖,让群众跑断了腿,伤透了心。第二,碌碌无为庸作为。领导干部存在一些不想干事、不能干事、干不成事的问题。他们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得过且过,不思进取。有些领导干部缺乏创新意识,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心甘情愿当‘太平官。第三,状态涣散懒作为。有些领导干部虽然人在岗位,但心不在岗位,在办公室玩手机、看视频、炒股票等。更有些领导干部热衷封建迷信、算命看相。”杨曼表示。

“但‘为官不为的情况不是如今才有的,而是在相当一段时间内就存在。只不过,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之后,大家更加关注。”何丽君在接受《小康》杂志记者采访时说。

新时期下,我国进入经济转轨、社会转型、改革攻坚期。杨曼认为,尤其是当前阶段改革开放进入深水区,当利益集团的利益与改革方向相悖时,其成员就会停滞不前或是退缩。

不为是“为”和“不能为”之间的灰色地带

在中国传统社会,官僚阶层存在明哲保身、老成持重的中庸之道及价值准则。这种根源于儒家的为官之道教导为官者既要能够入仕为官,同时也需要审时度势,做到为人处世张弛有度。“树大招风”、“枪打出头鸟”等谚语被一些领导干部奉为为官的真谛。

因此在分析官员为官不为的原因时,这也是其中之一。那么还有哪一些原因?何丽君认为,这跟官员本身的个性、年龄有关,也跟官员本身所处的组织氛围有关。

“其实,为官不为当中‘不为的部分更多是指在‘为和‘不能为之间的灰色地带,因为其实如今党章、党纪已经规定哪一些是不能做的。而干部本身的职位则规定了哪一些是必须做的。那在必须做和不能做中间,就有一些事情可以做可以不做。如果那个干部是积极的,他可以选择做。但有些干部担心能力不足,那他可能就会选择不做。另外,组织的氛围也很重要。如果组织中敢为人先的氛围比较浓,那么干部也会更愿意‘为。相反,组织氛围大家都是明哲保身,那干部会更容易选择‘不为。”何丽君说。

有关部门组织党员干部到广东省反腐倡廉教育基地开展教育学习。

而中共亳州市委党校讲师高传晋则认为还要结合制度层面分析。首先从干部考核机制来看,不少干部认为目前考核机制存在一定的问题。在问责制度上,干部普遍觉得问责结果运用刚性不强,问不到实处,责不到痛处。而在干部任用制度上,他们认为应该形成“以工作实绩论英雄”的用人导向,考核体系设置方面要科学化、民主化,更具可行性。如今考核制度方面的问题是导致“为官不为”的一个重要根源。

另外,高传晋还从监督问责层面进行分析。他在调查中发现,现在上级直接给项目或者改革,有的单位都不愿意要,理由是“程序多、风险大、落实难”。这背后有个“怕担责”的问题,有部门利益的考量:怕被问责追责,影响到个人前途。可见,监督问责引发的“怕作为”是影响干部不敢为、不愿为的重要因素。此时,容错机制显得尤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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