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榜“儒商”

2017-04-19 04:10黄东涛郑汉根
特别文摘 2017年7期
关键词:奸商标榜商业道德

黄东涛+郑汉根

做一个商人,童叟无欺,诚信经营,创造经济效益的同时,创造社会效益,是一个商人的本分。也就是说,如果做商人,就要做这样的商人。

但是现在社会上出现了一种现象,一些商人认为自己比较有商业道德,有一點传统文化的修养,就标榜自己为“儒商”——有儒家思想修养的商人。

标榜自己为“儒商”的,其实多半并不是真的有什么儒学的修养。这种生怕别人不知道自己的心态,其实就跟儒家思想背道而驰了。儒家是倡导“不患人之不己知”“人不知而不愠”的。标榜自己为儒商的做法,就像处处显露自己有学问的人,其实学问并不高;处处显露自己有钱的人,其实并没有多少钱。

再者,如果一些人标榜自己是“儒商”,自己是遵守商业道德的模范,岂不是表明,不标榜为“儒商”的人,都可以不诚信经营,都可以做无良奸商吗?

对于类似这样的自我标榜,宋代禅宗大德真净克文禅师就提出了批评。《禅林宝训》上记载了真净禅师谈如何做住持。他说:“夫称善知识,为一寺之主,行道安众,不侵常住,与众同甘苦,固当为之,又何足道?如士大夫做官,为国安民,乃曰我不受赃,不扰民。且不受赃,不扰民,岂分外事耶?”

真净禅师的意思是,作为寺院住持,一心向道,安和僧众,不占用公共财物,这些都是本分事,做到了不值得宣扬;士大夫做官,尽心尽力、经世济民,是应该的,而反倒要大力宣扬自己不受赃物,不扰百姓,生怕大家不知道,殊不知这些做法,本来就是一个官员的分内之事!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最理想的社会是每个人在自己的位置上尽心尽力,做官做得好不要标榜,优秀教师也不要强调,因为做一行,就有一行的大道,遵循大道而作,是应该的。

前些年,中国企业界热烈讨论商业诚信问题。而中国企业到了今天,还在强调诚信的问题!诚信,难道不是跟饭前便后要洗手一样,是最本分的事吗?

不过,我们现在该怎么办?现在的企业仍旧是充斥着假冒伪劣、功利短视,老子要人摒弃人为而回归自然大道的思想,不知道有几人能听懂?如果一时理解不了,那么就遵守次一点的道德吧,也不错。那就是,做商人的,还是要尽量做“儒商”——奉行“仁义礼智信”的为人为商信条。平常为人处事,还是要恪尽“忠孝仁义”,可不要因为批评标榜“儒商”的虚伪就干脆做起“奸商”了。

(摘自“京东读书” 图/廖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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