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小良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与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生活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对精神文化生活有了更高要求。自广场舞出现,它就有锻炼身体,促进身心健康的功效。随着广场舞活动的日益蓬勃发展,它已不再局限于身体的锻炼,而是具备了陶冶情操,丰富业余生活的功能,满足了人们对精神文化生活的需求。重视广场舞的推广与发展,推动广场舞走上规范化、科学化道路,是社会主义新时期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提升人民幸福感的必然要求。“广场舞凝聚了众多文化与人类智慧的结晶,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我国的文化建设,同时反映出人们的文明程度,以及老百姓对精神文明建设的关注意识。”如何通过引导、扶持和管理来持续推动广场舞的健康有序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人民幸福,已然成了全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
为了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群众文化事业发展问题,桂林市群众艺术馆成立了广场舞调研组,采取多种形式,深入了解桂林市广场舞的开展现状,针对其出现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提出相应的建议,理清广场舞活动发展的思路,推动广场舞活动的规范有序发展。
一、广场舞存在的作用与价值
广场舞是人们在广场上随性进行的,以健身、娱乐为主要目的,以操、舞为载体,并体现音乐主题的各种健身活动的总称,包括场地民族舞、场地交际舞、场地韵律操、场地健身舞等,是融合时尚流行元素和民族特色的多元舞蹈形式。广场舞的流行是一个城市文化品位提升、文化素养提高的重要标志。广场舞的音乐以欢快喜庆为主,舞曲节奏欢快,有一定的阵容规模,动作整齐,舞者情绪高昂,将舞蹈的美观感受和体育运动的健身功效融为一体,具有健身、舒心、健美、娱乐等多种功能,深受当代人民群众的喜爱。广场舞是群众自办文化的重要表现,在丰富城乡居民精神文化生活、密切社会公共交往、提高群众身体素质、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等多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它倡导积极健身、健康生活,树立昂扬向上的社会风尚,有助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构建。在桂林市,群众自发地将传统民俗文化与广场舞相结合,把山歌对唱、民族舞蹈等地方元素融入其中,形成了具有桂林地方特色的文化活动样式,为广场舞注入了新的活力,成为群众自我表现、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重要途径,也是基层群众文化阵地建设的重要依托。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让人民享有健康丰富的精神文化生活,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 “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引导群众在文化建设中自我表现、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广场舞作为一种群众性文化活动,将“文化建设人人参与,文化发展成果人人共享”和“全民健身”的宗旨与理念有机地结合在一起,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喜爱。因此,重视、规范、引导、扶持广场舞的健康发展,是贯彻落实党对新时期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要求的方法之一。
二、广场舞参与人群的现状分析
桂林市群众艺术馆广场舞调研组组织象山、秀峰、叠彩、七星、雁山、临桂、灵川等县区广场舞团长及部分组织者、爱好者召开了广场舞调研座谈会,并通过发放调查问卷、实地调研、文献调查、个别访谈等形式,集中对桂林市广场舞活动发展现状开展了调查研究。
调研组重点调查了以下问题:1、群众参与广场舞的情况(参与人群、参与者性别、参与者年龄、参与频率);2、广场舞蓬勃发展的原因;3、桂林市广场舞的组织形式和管理方式;4、当前桂林市广场舞活动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5、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和公益性文化单位在开展广场舞活动方面所做的工作,以及对进一步引导、扶持、规范广场舞活动的具体建议。
(一)市民参与广场舞的情况
经调查发现,广场舞活动作为老百姓健身的群众文化活动,深受广大参与者的认同。绝大部分调查参与者均肯定了广场舞的積极作用,认为广场舞活动促进了参与者的身心健康与人际交往,展示了个人的业余爱好和艺术特长。桂林市广场舞的参与人群性别差异较大,多以女性为主,男性占少数。广场舞参与者年龄段主要集中在45—65岁之间,65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不多,年轻人占极少数。广场舞参与人群文化水平参差不齐,涉及各行各业和退休无业人群。广场舞对场地要求不高,在广场、公园、操场、街边、桥下甚至菜市,只要有一块空地和一台小型音响即可开展广场舞活动。群众参与广场舞的时间多为早晨和晚上,有组织的业余文艺团队每周至少开展三次广场舞练习,自发性群体每天有空就参加广场舞活动,锻炼时长为1—2小时,锻炼强度适中。
(二)广场舞蓬勃发展的原因
广场舞简单易学、进退自如、经济实惠,有效满足了人们健身、预防疾病、自我实现等需求。强身健体、结交朋友、排遣孤独闲暇生活是人们参与广场舞的原始动力。广场舞还为普通人提供了自我实现与才艺展示的舞台,不论年龄、身份、背景,只要舞艺出众就可以获得关注、尊重和认同。因此,广场舞积累了庞大的群众基础,并通过互联网的传播,在全国城乡各地快速地蓬勃发展。
近年来,随着《全民健身计划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的颁布与实施及“全民健身日”的确定,“每天锻炼一小时,健康生活一辈子”的观念深入人心,全民健身理念家喻户晓。经过一段时间的锻炼,绝大部分广场舞参与人群已经在身体、心理、精神上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增强了人与人之间的情感沟通与交流,既充分锻炼了身体,愉悦了心情,又打发了余暇时间,排解了孤寂情绪,丰富了参与者的精神文化生活,充分体现了广场舞在全民健身中的价值。
(三)广场舞的组织形式和管理方式
桂林市广场舞活动主要分为两种组织形式:1、团队性组织。团队性组织是指业余文艺团队,这类广场舞团队比较正规,有明确的团队负责人,参与者遵守团队统一的管理规范,并有自筹经费专款专用,定期到市、县区文化馆提供的场馆免费参与舞蹈、团队管理等相关培训,并经常参加各类广场舞大赛。2、临时性组织。临时性组织是指群众自发组织的广场舞团队,组织形式比较松散,活动场地基本就近寻找,采取“先到先得”、占据有利位置的模式,一般由少数会跳舞、有奉献精神的参与者带头,多数成员跟在后面模仿学习,参与者的流动性较大。
目前,桂林市广场舞活动没有明确的管理部门,业余文艺团队采取定时交团费的方式维持运行。临时性的广场舞团队参与者每月定期给组织者缴纳2—10元不等的活动费用以保障灯光、音响等设备的正常运行,并以AA制形式自筹经费购置舞蹈服装和道具。广场舞组织者大多从网上下载相关视频与音频来学习新舞曲和动作,对较复杂的舞蹈动作则进行删减,形成简单易学的广场舞动作,便于中老年人学习;也有团队自编自创,形成原创广场舞并参加各类广场舞比赛的。
三、广场舞活动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城市公共文化活动空间缺乏,场地纷争矛盾升级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人口不断增多,人口密度不断增大,供市民开展日常文化休闲的活动场馆明显不足。桂林市广场舞活动并没有专门活动的场所,大多都是自发圈地,在各类广场、街道、住宅周边等寻找空地作为广场舞活动的开展空间,存在场地狭小与参与者不断增多的矛盾,同时也容易因场地之争引发较多社会纠纷,不仅没有达到改善社会风气,提高文化自信,增强市民沟通交流的目的,反而不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
(二)广场舞噪声扰民
广场舞活动是音乐、舞蹈和健身的有机结合,音乐作为广场舞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广场舞活动中是不可缺少的元素。而因为广场舞需要外放音乐的特点也导致了可能出现的噪声扰民现象。出现噪声扰民主要有三个原因:1、选择场地不当,距离居民生活区过近;2、活动开展时间不当,早晨过早开展活动或在午休时间开展活动,以及晚上活动开展过晚都会对居民的正常工作与生活造成干扰;3、使用音响时片面追求音乐的音量,导致分贝超标。噪声扰民严重影响附近居民的正常工作、休息和学生的学习,容易引发造成广场舞参与者与居民的冲突,不利于构建和谐社会。特别是在部分媒体大量的报道下,不仅无法解决问题,反而容易激化矛盾,无法根本解决广场舞噪声扰民的问题。
(三)管理主体及参与主体责任模糊
广场舞扰民问题日益突出,一方面是由于公共文化活动开展协同治理机制缺失,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广场舞活动的管理主体及管理责任进行清晰的界定,导致广场舞活动的开展基本都由群众自发组织,没有可以依据的相关法律条文以及法定的监督机构对其进行约束与管理,容易导致管理混乱。
另一方面是作为广场舞参与主体的群众自我管理机制缺失,自身的道德文明素质也有待提高。由于广场舞参与主体缺少具体的责任界定机制、没有制定统一的行业标准,以及对参与者道德文明素质的宣传工作缺失,许多广场舞参与者主体责任模糊,不清楚自身在活动过程中应当承担的责任与义务,由于参与热情较高,在活动开展过程中会过于投入而忽视了对选址、音响音量、活动时间等因素的控制。
(四)集中展示平台少
各县区组织各类广场舞活动较少,广场舞的舞种界定、评分标准不一,没有统一而权威的行业标准作为参考,为广场舞比赛的开展及奖项的评定带来一定困难,同时也不利于广场舞活动的创新性发展。一些企业通过赞助或参与组织的广场舞比赛的形式为广场舞爱好者提供了展示的舞台,但多数商业化比赛仍存在评比规则不完善、变相打广告、拉业务的问题,未能完全体现公平、公正,挫伤了广场舞爱好者的积极性。
四、进一步引导、扶持、规范广场舞活动的对策
2015年8月26日,文化部、国家体育总局、民政部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引导广场舞活动健康开展的通知》,明确提出要“为广场舞活动创造良好条件,加强对广场舞活动的规范管理,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 广场舞作为基层群众文化活动的重要组成内容,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应该通过积极引导、扶持、规范,为其健康、规范、有序发展提供良好环境,推动建设“绿色广场舞”。
(一)顶层设计,管理“软着陆”
各级政府要做好顶层设计,制定相应的法规条例,实行广场舞属地管理,通过“管放结合”的形式,让管理“软着陆”,对广场舞进行有效引导和规范。在硬件配置方面,政府应该为广场舞的健康发展提供便利条件,合理划分、安排场地,规定广场舞活动开展的时间,利用科技手段控制广场舞音响,保障周边环境不受噪声干扰。在软件配置方面,可调动文化部门的力量,组织专业人员开展广场舞培训,满足不同层次的广场舞参与者的文化需求,不断提升广场舞的艺术水平;加大对优秀广场舞作品创作的支持力度,将广场舞的创作与各地文化特色充分结合,形成各地特色鲜明的广场舞内容体系;不断创建广场舞的展示平台,通过组织广场舞大赛、广场舞交流会等活动,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为广场舞的参与者提供展示自我的机会与平台。
(二)多方协作,實现联动效应
规范广场舞的健康发展是一个社会系统工程,需要相关职能部门形成合力、联合管理。居委会、居民小组等基层组织要对辖区广场舞活动爱好者进行规范引导,使之正常健康发展,做到安全、有序;学校、企事业单位可以充分协调内部公共空间,为广场舞活动提供场所,增加公共空间的供给。文化部门要加大对公共文化活动场地的投入,发挥好文化馆等公益性事业单位的服务作用,提升服务水平,重点强化对广场舞召集人、组织者的培训工作,提高他们的文明素质,以点带面,影响一片。环保部门可以出台对广场舞音响音量分贝的控制标准,同时对活动时间进行合理限定,避免对周边居民产生噪声污染。公安部门应维护好治安,为广场舞活动的开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减少不安全因素,保障公共安全。
(三)社会自治,自己的事情自己管
社会自治是实现基层民主的重要手段,对广场舞进行引导和规范,离不开社会自治手段的创新。要积极发挥协会组织及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作用,加大对社会公德及道德文明素质的宣传力度,增强主人翁意识,明确主体责任,切实提高广场舞参与群众的社会公德水平,做到文明跳舞不扰民。社会自治也离不开全体社会成员的积极参与,在推进广场舞活动社会自治的过程中,要通过报纸专栏、电视节目、电台广播及微博、微信等多种媒体渠道,创新宣传形式对广场舞活动进行宣传,对特色作品及创新性作品予以推广,帮助群众深入了解广场舞活动,同时呼吁广场舞参与者开展“文明广场舞”“绿色广场舞”,提升广场舞参与者的文明素养。多种形式的宣传也有利于普通群众对广场舞活动开展的支持及理解,有利于消除因广场舞活动开展造成的社会纠纷,缓解社会矛盾,有利于和谐社会的建设。
广场舞作为在现代城市广场发展的产物,不仅是一种文化现象,更成为一种值得关注的社会现象。透过广场舞所折射出的社会问题需要我们慎重对待,妥善解决。对广场舞进行引导、扶持和管理,是实现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均等化的重要抓手,是推进我国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切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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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桂林市群众艺术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