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事美
李鸿章之所以被称为“卖国贼”,最大的原因与他签订的诸多条约有关。一提到清朝的条约,必然是中学历史课本思维,那就是条约都是不平等的、丧权辱国的。其实,除了割地赔款的条约外,也有一些是平等互惠双赢的条约。如同治十一年(1871年),李鸿章与日本签订的《中日修好条规》,条约中有很多平等互利条款。如“两国既经通好,自必互相关切。所有沿海各通商口岸,彼此君应指定处所,准听商民来往贸易。两国所属邦土,亦各以礼相待,不可稍有侵越。两国政事禁令,各有异同,其政事应听己国自主,彼此均不得代谋干预,强请开办。两国均可派秉权大臣,并携带眷属随员,驻扎京师”。
在李鸿章签订的三十余个不平等条约中,骂声最大的非《马关条约》莫属。《马关条约》签订后,割让台湾,赔偿2亿两白银。自从这个条约签订后,李鸿章算是坐实了“卖国贼”的称号。
其实,同样是与日本签订条约,原来可以签平等互惠条约,怎么突然就这样卖国了呢?李鸿章作为中国人,难道不会为自己的国家民族争取利益吗?若是熟悉谈判过程,我们就不会再去骂李鸿章。谈判持续了数轮,很是艰苦,李鸿章还差点因刺杀丧命。每谈一步,李鸿章都要发电报回国请示汇报。每妥协让一步都是得到朝廷批準的。至于赔款,这个在李鸿章与朝廷商量时,就已被日本破译了电报。日本事先早就掌握了中国可以接受赔偿2亿两白银的底线。
技术落后,你说这怪谁?让你代表朝廷去与外国人谈判,你敢不去?让你代表朝廷签字,你敢不签?谈判条件都要向朝廷请示汇报,你敢不请示汇报?朝廷不答应的条件,你敢答应?
然而,李鸿章被骂“卖国贼”还不止这些。作为熟悉洋务的大臣,他的一些观点与言行与那个时代格格不入,很容易被当作另类。
在签订《中日修好条规》期间,通过对日本的深入了解,李鸿章非常佩服日本。他曾给恭亲王奕訢写过一封信,信中高度赞美日本锐意改革、勇于向西方人学习的精神。对一个小邦的人,如此羡慕赞扬,是普通中国人在心理上不能接受的。尤其李鸿章作为朝廷重臣,如此崇洋媚外,成何体统?
1900年,世纪之交,义和团兴风作浪,八国联军直接打到北京,慈禧与光绪西逃。在一片内忧外困中,朝廷想到了李鸿章,希望他出来主持大局。此时77岁的李鸿章正在广州,冒着酷暑北上,到了上海就已病倒。就是在这种情况下,还在与外国谈判。此时,义和团还向李鸿章发出威胁,若敢北上与洋人勾结,必遭刺杀。
李鸿章就是李鸿章,他对此认识与常人不同。他认为,八国联军侵华完全是义和团胡作非为引起,八国联军根本不是想与中国政府为敌。他的这一想法,明显有替八国联军说话,胳膊肘往外拐的意思。当时,义和团就是爱国的代表,八国联军就是洋鬼子,需要人人诛之。李鸿章的想法纯属大逆不道。更让爱国群众炸窝的是,李鸿章希望朝廷不要再信任义和团,而是要和联军一起剿匪。这虽然是秘密电告慈禧与光绪的,但在诸多高官中基本都是公开的秘密。他这样说,大家不骂他“卖国贼”才怪。这就相当于今天的“汉奸”“走狗”“美狗”。
其实,现在回头再看,李鸿章分析得没有错。八国联军侵华就是因义和团杀洋人引起。义和团兴起后,打着“扶清灭洋”的旗号,四处烧杀抢掠,尤其是烧教堂、杀洋人的行为让外国人大为气恼。八国联军侵华,更多是为了教训义和团,报复中国人,根本不是颠覆清朝政权。否则,慈禧与光绪西逃后,八国联军完全可以占据北京,建立新政权。
不仅如此,义和团与清兵疯狂围攻外国驻京大使馆时,李鸿章说,这是违反国际公约的犯罪行为。李鸿章本来讲的是法律,是国际法,是世界通行的交往准则,因为违反国际法会遭受严厉制裁。但在很多大臣看来,李鸿章这分明是在袒护外国人,为外国人辩护。
从李鸿章的做法可以看出,他是朝廷中少有的深谙国际事务且愿意遵从国际法治准则的人。但就是这样的人,最容易被骂成“汉奸”“卖国贼”。
难怪有人评价李鸿章是,懂洋务,不懂国务。这里所谓的国务,应该是指中国国情。而李鸿章懂洋务,也就是懂与世界接轨的理念,当世界接轨遇到中国国情时,应该怎样呢?难道让世界来适应中国吗?肯定不行!
(摘自“今日头条” 图/黄文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