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国刚
红毛番是明朝人对荷兰人的称呼,因为他们须发皆赤,所以称之为红毛,也称红毛夷,后来更简称红夷。明朝人通常认为红毛番与佛郎机接壤,自古不通中国,自称“和兰”(偶有人将“和兰”写作“利兰”)。
既然明人多认为佛郎机在爪哇附近,那么与佛郎机接壤的和兰究竟在哪里呢?
能关心这一点的人寥寥无几。崇祯时曾任兵部尚书的万历进士熊明遇(1579~1649),曾模模糊糊地称其负西海而居、地方数千里。但他所理解的“西海”该是哪里却并不清楚。熊明遇还引述了几种其他意见,分别将红毛番对应为东汉末年赤眉(农民起义军,被刘秀所灭)的一支,又说属于唐太宗贞观年鉴曾出现的赤发绿晴之属,还有说倭属岛外所称之毛人国的。
万历朝曾出任首辅大臣的叶向高(1559~1627),指挥过平定倭寇和驱逐荷兰人(红毛夷)的经历,他在《中丞二太南公平红夷碑》中,叙述南公(名居益)平红夷经过时,较为难得地提到,和兰国去中华数万里。清初流亡日本的朱舜水(1600~1682)在明朝末年就指出,和兰在中国之西北,是比汉代匈奴、大宛更西的西北,而且要经海路交通。从大的地理范围来讲,这种说法倒不算错。但是他将和兰与红毛视为两国,外加南蛮,以为三国在中国以西的海上鼎足而居。
《明史》本着惯用的调和之法,先说和兰地近佛郎机(《明史》坚持佛郎机近满剌加),而郑和七下西洋也未遇到过一个“和兰国”,又说其本国在西洋,去中国绝远,华人未尝至。这似乎透露出在清初,《明史》编修者知道,万里之外的和兰在满剌加附近有个属国(殖民地)。不过,清朝初期的官员们多数认为荷兰国就在东南亚。
曾在康熙南书房行走的著名文士王士祯(1634~1711),就明白无误地说过,台湾海域向南就可到荷兰。每一次荷兰使团都是由巴达维亚殖民当局与荷兰东印度公司共同组建,而荷兰使臣会明确声称,自己究竟是巴达维亚总督派来的,还是荷兰本土派来的。康熙在1667年接见时曾问过荷使:荷兰与巴达维亚相距多远?你们是谁派遣的使节?荷兰人坦率回答说使节是为荷兰国王效命的巴达维亚总督所派遣,以总督名义写的荷兰表文中也注明自己是印度地区的统领。
今日印尼首都雅加达,历史上称巴达维亚(Batavia,荷兰的罗马名),就是荷兰人起的名字,也是荷兰东印度公司的远东中心,当然建设这个城市的主要民夫是华人。清朝官员们一贯称呼巴达维亚总督为“荷兰国王”。
但是,葡萄牙人和西班牙人没有因为红色须发被称为“红毛”,独独荷兰人得到这个名称,而18世纪时英国人也被中国人称“红毛”。这表明,明清中国人的人群划分标准随机而又多样。
“红毛番”被与“佛郎机”区分开来,外貌恐怕不是主因,对语言差异的认知更无从谈起。当荷兰人与中国人接触之始便表现出与葡萄牙人的对抗,荷兰人与葡萄牙人更双双强调彼此不同—荷兰人一到澳门便与葡萄牙人开战,葡萄牙人则想方设法让广东官府不要接纳荷兰人,而荷兰人转赴福建求市的要求就是,希望能与澳门的那群人享有同样待遇,凡此种种,使中国人知道这群人不是来自“佛郎机国”,需要一個不同的名称。为何偏偏用了“红毛番”?可能有偶然因素,当时有人提到,福建人因其赤发而称其“红毛番”、“红夷”,这个偶然产生的称呼,或许正适切于区分荷兰人与佛郎机人的需求,所以流传开来。
但是,红毛番与佛郎机终究长相相近,难免让明朝人觉得他们都是一类,明末著名学者张燮(1574~1640)是福建漳州人,所著《东西洋考》,专门有《外纪考·红毛番》一节,他引唐初学者颜师古的话说:“西域诸戎,其形最异。”因而发挥到:“今胡人青眼赤须,状类猕猴者,其种也。一名米粟果、佛郎机,据吕宋而市香山。和兰心慕之,因驾巨舰横行瓜哇、大泥之间……”在明末这位最前沿的南海研究学者看来,米粟果、佛郎机、和兰,是哪里不重要,要之,他们都是同一类形状怪异的西域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