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艳玲++石宝军++赵会爽
摘要:对改革开放以来,河北省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与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进行梳理,阐述政策设计与制定的缺陷与问题,并提出相应建议。
关键词:环境政策;经济政策;政策建议
中图分类号:F205;X22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33-000-02
改革开放以来,河北省的经济建设取得了较快发展;同时,环境保护工作从起初的部门工作上升到全省战略,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这一切成就的取得,无疑得益于相应的区域经济发展政策和生态环境保护政策的有力推动。本文对河北省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与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进行梳理,阐述政策设计与制定的缺陷与问题,并提出相应建议。
一、河北省经济与环境政策
1.环境政策
70年代初,官厅水库的污染与治理成为河北乃至全国环保事业的开端。伴随着可持续发展战略与科学发展观的提出,河北省先后发布《河北省环境保护条例》等30余项环境保护与建设规范性文件,初步形成了具有河北特色的环保法规体系框架。
2007年生态文明建设提出以来,河北省将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列为重要任务,先后发布《河北省环境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办法》等政策。一方面继续在污染物排放、预警等环境污染防控方面做出具体规定,另一方面对大气污染物、污水等排放标准等“标准”层面做出具体规定,提出河北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2.经济政策
改革開放以来,河北省陆续推出《关于确定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城市的通知》等系列国企改革、经济体制改革,促进市场经济软着陆政策,治理整顿经济环境、深化改革的政策措施。
1992年邓小平南巡讲话以来,河北省先后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工业经济结构调整工作的通知》等政策,培育优势产业、优势企业、优势产品,加大结构调整力度;颁布《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等大力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调整经济结构,有效促进了经济的平稳发展。
2008年以来,受国际金融危机等因素影响,全省经济增长出现下滑趋势。河北省实施国家4万亿投资计划后,经济发展在短期增速回升后又下降。为缓解经济下行压力,河北先后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实施意见》等政策。
2014年以来河北省经济发展继续保持增速低位运行。2015年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河北省先后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兼并重组市场环境的实施意见》等政策,力图有效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由粗放式增长转向质量效率型的集约增长。
二、河北省环境、经济政策缺陷与问题
1.政策法规形式单一
目前河北省环保工作主要以行政强制手段执行,从环保指标完成情况来看,仅靠单一的命令强制方式远远不够。为引导、促进与强制各部门、企业,以及社会各界切实承担起环境保护责任,在相关立法的基础上,应充分结合相关配套制度,发挥命令管制手段与经济、技术调节手段的组合优势,构建生态环保制度的“混合调整机制”。
2.效率与公平不能兼顾
目前,我国政策考虑的特点是经济上的效率性政策较多,社会发展方面的公平性政策较少,环境保护方面的规模性政策几乎更少[1]。这就形成了区域经济总体上的快速增长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协调性,区域经济快速增长与环境保护工作低效率之间的矛盾。
3.干部考核机制片面
现行的政绩考核机制上存在重要缺陷,这些缺陷的后果导致地方政府只重视辖区内短期经济指标,过分追求GDP,相对忽视经济增长质量,忽视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一定程度上限制了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4.环境经济政策协调性不够
现行的环境、经济政策分别由各部门分别独立制定,相互之间缺乏综合平衡,有的甚至相互冲突,导致对资源保护和污染防治的规定缺乏协调和统一。事实上,环境与经济的不协调同时体现在区域内部与区域之间。主要原因还在于基于经济发展的不协调性而产生的污染转移。
三、河北省生态文明建设与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
1.政府层面
(1)政绩考核机制
基于现行政绩考核体系中的GDP核算弊端,建议在现有的GDP核算体系的基础上,将资源环境因素纳入核算体系,即建立绿色GDP,将资源环境成本内部化。绿色GDP核算体系包括:反映自然资源的统计指标、反映生态环境的统计指标、反映环境污染的统计指标等。政绩考核机制属于区域内部的引导性政策。
(2)跨界环境污染防治协调机制
由于现行的地方政府绩效考核的唯GDP论,以及行政体制分割导致的跨界治理权责划分不清与资金支持不足等原因导致跨界环境污染治理处于困境。基于此,可以下方面构建跨界环境污染防治协调机制:构建绿色GDP导向的政绩考核机制,引导跨界环境污染防治合作;加快制定与建立地方政府跨界环境污染防治合作的法律法规与合作组织,明确合作各方的权利和责任;加大环境污染防治财政资金投入,支持跨界环境污染防治合作。[2]
(3)建立健全绿色税收制度
绿色税收即是为促进环境保护,将所得税、关税、消费税等纳入“绿色税收”范畴。如,对选取节能环保原材料、进行绿色产品设计,以及产品废物回收利用的企业减征或免征所得税;对销售循环利用产品的销售者减免增值税等。旨在积极引导绿色、低碳与循环产品的生产与消费。
2.企业层面
(1)企业信息公开制度
企业信息公开指企业将其产品的环境信息公布于众,包括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排放量,企业环保设施建设与运行情况等。现阶段,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存在不少问题,如奖惩不到位,履行责任的企业奖励不够,不履职的惩罚不够;公众参与不足;产品环境信息披露不完全,因此有必要对该制度做进一步完善。
(2)环境标准制度与环境认证制度
环境标准是国家对环境要素间的配比、布局和各种环境要素的组成以及进行环境保护工作的某些技术要求加以限定的规范[3]。在企业生产与产品领域,对于原材料选择、产品设计、产品生产,包括产品消费后的废弃物回收处置等方面对环境影响方面,应确立具体指标,具体规定对环境影响指标,用以考察企业的环境标准。对于符合环保标准或指标的产品(服务)授予环境标志的使用权,即环境认证制度。用于鼓励企业在产品生命周期内最大限度的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3.公众层面
(1)完善公众参与制度
公众的生活与消费方式的绿色化转变对整个社会消费结构的转变,以及社会生产方式和产业结构的转变具有重要推动作用。公众应该享有环境知情权、立法权、环境行行政执法参与权等参与环境事务的各项权利。公众参与制度的建立与完善可以对政府的环境决策及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资源环境利用情况进行有效监督。
(2)健全押金返还制度
押金返还制度为防止消费者对消费后的废弃物随意丢弃,使其在产品消费后将废弃物返还的制度,即在消费者购买产品时先缴纳一部分资金作为押金,当消费者合理返还废弃物时再将押金予以返还。具体实施时要注意:一是选择合适的适用对象;二是确定合理的押金数额标准;三是建立一定的激励措施。押金制度在发达国家已经得到广泛应用,目前我国仅在包装物等小范围得到应用。为此,应继续在押金额度、激励措施等方面予以完善。
参考文献:
[1]诸大建.生态文明与绿色发展[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
[2]沈满洪,等.生态文明建设与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战略研究[M].北京:科学出版社.
[3]周昱.生产者延伸责任(EPR)制度法律研究[D].复旦大学,2008.
作者简介:郑艳玲(1978-),女,河北故城人,衡水学院副教授,河北省生态文明建设与县域经济发展研究基地研究骨干。
基金项目:本文系河北省人才培养工程资助项目(A201400267)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