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命案现场勘查中法医与痕检之间的协调合作

2017-04-18 01:06安磊贾霄巍
法制与社会 2017年10期
关键词:法医

安磊 贾霄巍

摘 要 作为命案现场勘查的两个方面,法医与痕检实际作用的充分发挥,有利于提高勘查效率,为后续侦查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可靠保障。当前命案现场勘查的工作实际情况是,在某些命案现场勘查中法医与痕检之间的协调配合不到位,导致案件久侦未果,甚至误导侦查,影响着破案效率。为了改变这种不利的发展现状,促使各种刑事案件能够得到有效处理,本文认为应注重法医与痕检在命案现场勘查中的协调合作,提高痕迹物证的提取率和利用率,充分满足案件侦查的需求。基于此,本文就命案现场勘查中法医与痕检之间的协调合作展开论述,以便为命案处理提供必要的参考依据。

关键词 命案现场 勘查工作 法医 痕检 协调合作

作者简介:安磊,山西省大同市公安局城区分局;贾霄巍,山西省大同市公安局刑侦支队。

中图分类号:D918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7.04.126

根据命案现场勘查的实际工作要求,建立法医与痕检之间良好的协调合作关系,有利于后续侦查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各种物证的利用效率,为命案处理提供保障,全面提升我国命案现场勘查工作水平。实现这样的发展目标,需要法医与痕检在开展命案现场勘查工作时,能够对现场的实际概况有着充分的理解,在实践经验与专业技术手段的支持下,加强彼此间的协调配合,确保命案现场的勘查质量,为命案相关工作落实打下坚实的基础。因此,需要从不同的方面对命案现场勘查中痕检与法医之间的协调合作进行深入探讨,降低各种问题发生率。

一、 命案现场勘查中加强法医与痕检之间协调合作的必要性

根据命案现场勘查的工作要求,充分发挥法医与痕检技术人员的实际作用,可以为案件侦破工作落实提供保障,提高现场遗留物证的提取和利用效率,确保这类重大刑事案件能够在规定的时间内得到有效处理,为维护好社会的安全稳定提供证据支持。因此,需要对命案现场勘查中加强法医与痕检之间协调合作的必要性进行分析,进而制定出相关举措,增强这些举措的实施有效性。具体表现在:

1.通过法医与痕检技术人员的协调合作,能够提取到更多有价值的物证,降低案件侦破难度,发挥这些刑侦技術人员专业优势的同时满足案件侦破的实际需求,确定侦破方向,逐渐形成良好的命案侦破工作思路,避免命案现场勘查工作不当影响案件侦破进度。

2.法医与痕检技术人员保持彼此间良好的协调合作关系,能够充分利用法医与痕迹两个方面的手段,获得命案现场更有价值的信息,实现对现场痕迹的高效利用,减轻这类重大刑事案件侦破工作难度。

3.在法医与痕检技术人员的支持下,可以对命案现场进行科学分析与重建,确保案件侦破方向正确性,对现场勘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快速处理,最大限度地发挥刑事技术人员的作用,避免给案件侦破工作造成偏差,影响相关信息的交换使用。这些方面的不同内容,客观地说明了命案现场勘查中加强法医与痕检之间协调合作的必要性。因此,应采取必要的措施实现二者在命案现场勘查中的协调合作。

二、命案现场勘查中加强法医与痕检之间协调合作的相关措施

(一)提高对法医与痕检技术人员工作的正确认识:目标相同,分工不同

结合当前法医与痕检工作开展的发展现状,可知二者之间有着一定的差异性。因此,在进行命案现场勘查工作时,应提高对法医与痕检技术人员工作的正确认识:目标相同,分工不同。在对命案现场整体概况进行勘查分析时,法医与痕检技术人员应明确自身的工作范围,运用各种专业知识及技术手段开展相应的工作,做好现场勘查分析工作,提取更多的与命案相关的物证,实现对作案过程的还原分析,从而使后续侦破工作得以顺利进行。当前某些法医与痕检技术人与在开展命案现场勘查工作时,过于注重自身的工作内容,可能会给勘查工作留下疏漏,影响着命案的科学处理效果。为了避免这类现象的出现,确保命案现场勘查中法医与痕检技术人员工作质量可靠性,应使二者之间在具体的现场勘查中保持良好的交流与沟通,建立符合命案现场勘查需要的合作关系,使得现场勘查中可以获取到包含价值信息量大的更多物证,不断提高重大刑事案件破案效率,对双方之间所遇到的共同问题进行科学处理,发挥命案现场勘查工作的实际作用。

当前形势下面对各种复杂的命案及其现场勘查工作要求,法医与痕检技术人员应在共同的工作目标指导下进行工作,在自身的职责范围内完成各项工作的同时应充分的考虑对方的工作需求,避免命案现场一些关键信息遗漏,影响这些刑事案件侦破效率。这就需要命案现场勘查中法医与痕检之间能够对彼此间的协调合作重要性有着更加全面的认识,实际工作落实中保持谨慎的态度进行问题处理,勘查中提高彼此间的沟通效率,全面提高命案现场勘查工作质量,保持重大刑事案件中良好的刑侦技术水平。

(二)加强现场统一协调部署,实现勘查进度实时控制

为了使命案现场勘查能够达到预期效果,法医与痕检技术人员能够充分发挥彼此间的职能作用,应做好现场勘查指挥员的实际工作:加强现场统一协调部署,实现勘查进度实时控制。现场勘查指挥员对勘查中反馈的各种情况进行及时处理,运用综合分析方法为后续工作部署制定进行深入思考,从而使法医与痕检技术人员之间能够保持良好的协调合作关系,提高对其中存在问题及勘察工作要求的认识,确定正确的勘察方向。现场勘查指挥人员在加强现场统一协调部署,实现勘查进度实时控制的过程中,应考虑这些方面的因素:

1.明确自身的职责范围,深入理解命案现场勘查中的实际工作要求。

2.对法医、痕检技术人员相关工作开展进行科学指导,并及时汇报勘查工作情况及工作进度,促使后续作业得以顺利进行。因此,现场勘查指挥人员工作落实中应保持自身良好的综合素质,确保法医与痕检技术人员彼此间能够保持良好的协调合作关系,指导好现场勘查工作,确保重大刑事案件能够在规定的时间内得以侦破,不断提高这些刑事案件的侦破工作效率。

3.若命案现场勘查中法医与痕检技术人员之间出现分歧时,现场勘查指挥人员应在较短的时间内做出科学的判断结果,确保法医与痕检技术人员彼此的工作开展不受影响,建立起良好的合作关系,共同处理命案现场勘查中存在的各类问题。

4.结合命案现场勘查中法医与痕检技术人员的实际工作状况,把握好二者的勘查进度,并对这些刑侦技术人员实际的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科学评估,丰富重大刑事案件侦破中的工作思路。做好这些方面的各项工作,需要现场勘查指挥人员、法医及痕迹技术人员能够在命案现场勘查中发挥自身应有的作用,扎实理论知识,重视工作中的协调合作,避免影响命案现场勘查进度。与此同时,为了使命案现场勘查中法医与痕检技术人员之间有着更好的合作关系,应确保二者能够掌握彼此间一定量的基本业务知识,在繁琐的勘查作业中能够注意细节问题,弥补对方工作空白,使得整个命案现场勘查作业计划得以实施,保持良好的勘查作业效果。

(三) 实际勘查中应做到条理清晰,主次分明

在命案现场勘查中法医与痕检技术人员应严格遵守现场勘查工作规范的勘查流程,保持步调一致,对双方之间存在的问题应及时进行沟通处理,通过协调合作明确工作重点,从而提高勘查工作效率,确保命案现场勘查工作质量可靠性。实现这样的发展目标,应在命案现场实际勘查中做到条理清晰、主次分明。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

1.在开展尸检工作时,应突出法医的主体地位,确保实际分析工作开展有效性及尸检结果准确性。而尸检工作进行之前应在命案现场运用科学方法对尸体进行初步检查,并做好记录工作。同时,由于尸体运送到专业尸检中心后其原始状态机位置发生了变化,无法进行复原,因此,命案现场勘查中对尸体进行初步检查时,应做好详细的画图记录及拍照工作,严格遵守实际的操作流程,确保整个勘查工作完成能够为这些刑事案件侦破提供参考信息,增强实际工作开展有效性。

2.落实命案现场勘查工作时,应通过痕检技术人员的实际作用查找现场的各种痕迹物证,并与法医进行统一的工作部署,提高现场勘查中存在问题的处理能力。当痕检技术人员与法医之间需要提取相同的物证时,应确保彼此间的统一协作,增强物证提取质量可靠性。在命案现场勘查中,同一物证可能包含了犯罪嫌疑人的指纹、脱落细胞两方面信息。实际操作中提取指纹以后,仍需要法医运用专业手段进行生物取证。此时,需要痕迹人员做好指纹保护工作。

3.实际操作中若指纹与脱落系统无法兼顾时,为了确保物证提取科学性,法医应通过专业性操作对其中的粗糙部位进行提取,光滑部位应由痕检技术人员提取,实现命案现场痕迹物证的充分利用率。

(四) 勘查中应做到资源共享,共同论证

结合命案现场勘查的实际工作要求,可知现场分析与重现是其最终目的。在具体的分析过程中,法医应根据现场状况提出相应的观点。若法医得出的解剖结论与痕检之间存在矛盾时,法医与痕检技术人员应开展相关的讨论活动,得出统一的分析意见,从而提高整个勘查工作质量,降低相关问题发生率。同时,由于现场是唯一的,法医与痕检技术人员之间的最终目的相同,因此,二者在实际工作开展中,应做到资源共享,根据尸体损伤及血迹分布情况,对被害人死因进行深入分析,在命案现场基础上得出科学结论。这就需要法医与痕检技术人员能够在命案现场勘查中做到协调合作,避免二者独立开来,实现资源共享,以共同论证的方式完成勘查工作,保持良好的现场勘查分析工作效率,实现犯罪过程的准确重现,增强命案现场推断合理性。

三、结语

通过对以上内容的系统阐述,客观地说明了法医与痕检之间的协调合作对命案现场勘查工作落实的重要性,对命案破案效率提高至关重要。因此,未来命案现场勘查中由法医与痕检人员组成的刑事技术人员,应根据命案现场勘查的具体工作要求,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促使各项勘查工作得以顺利开展,保持現场物证的高效使用,为案件侦破提供可靠的参考信息,提高各种信息的传递效率,建立命案现场侦查的良好工作思路。与此同时,痕检与法医之间在命案现场勘查中应确保各种物证提取的合理科学性,减少案件侦破困难,确保现场物证提取能够满足案件侦破工作需求,保持我国重大刑事案件的良好现场勘查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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