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利用2013年中国社会状况综合调查(CSS)数据考察农民的年龄对其主观生活质量的影响,结果表明:随着控制变量的加入,年龄对于农民主观生活质量始终有显著的正向影响,中老年农民的主观生活质量显著高于年轻的农民。老年农民相对较高的主观生活质量一方面出于他们对于生活较低的需求,即所谓的“知足”;另一方面则是出于老年农民生活质量的“同质性”,这种同质性使得他们较年轻农民更满足于自己的生活。
关键词:主观生活质量;年龄;农业劳动力;老龄化
中图分类号:C91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854X(2017)01-0141-04
一、引言
农民的生活质量问题一直以来都是我国学术界关注的焦点之一,这是由中国“农业大国”的历史地位、农业人口在总人口中所占比重以及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基础地位共同决定的。农民的生活质量可大致划分为客观生活质量与主观生活质量两个部分,而学界近年来对农民主观生活质量的研究强度超过了对农民客观生活质量的研究。学术研究偏向主观生活质量,这是由农民生活实际之变迁决定的。一方面,我国在迈向全面小康社会的过程中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近年来农民的物质与文化生活条件得到明显改善,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另一方面,与经济社会发展相伴生的城乡差距扩大现象加剧了农民群体的被剥夺感,尽管农民群体的收入与消费水平总体上均呈显著增长的趋势,但其对自身生活的满意度却没有同步提高。相关研究表明,当前农民的社会认同和生活满意度水平总体偏低,或仅处于中等水平。① 也就是说,农民生活感受的提升明显滞后于实际生活水平的增长,该现象被形象地称为“拿起筷子吃肉,放下筷子骂娘”。农民实际生活水平和主观生活感受之间的反差表明,仅仅通过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的客观生活水平,并不能保证农民幸福感的提高。这就要求社会各界在关注农民客观生活质量——即实际生活状况的同时,更加关注其主观生活质量,即对生活状况的主观感受和评价。
受教育水平较高、较为年轻且有一定工作技能的农村劳动力具有较多的非农就业机会且更倾向于外出,而不是留在农村务农。大量农村青壮年劳动力进城就业是城乡差距扩大、城乡流动频率增长的必然结果,青壮年进城就业不仅导致了农村的空心化,还导致农业劳动力老龄化。我们对湖北省武汉市部分农村的调研显示,在务农群体中,40岁以下的青壮年劳动力仅占10%,41—60岁的中年群体占65.6%,60岁以上的老年人占24.4%。此外,40岁以下的青壮年群体中仅有13.4%从事务农活动,而60岁以上的老年群体中有73.3%仍然在从事务农活动。上述数据表明,在农村老年群體中务农者占大多数,在总务农人数中老年人占比较高,农业劳动力老龄化现象明显。这一调查结论与学术界普遍的研究结论相一致。②
目前对农业劳动力老龄化的研究主要讨论农业劳动力老龄化这一现实趋势对农业生产力和生产效率以及农业技术应用的影响③,较少关注务农老人这一特殊群体的生活质量。现有对农村老人生活质量的考察又更多地从生活或者保障的角度展开,不自觉地将其看作受照顾、缺乏劳动能力的弱势群体④,对于老人的工作与劳动方面关注不足,这与农村的实际情况不符。本文从农业劳动力老龄化的视角出发,考察年龄对务农者主观生活质量的影响,并控制“年纯收入”与“从事的经营活动类型”等与工作及劳动有关的变量的影响,以期从中发现老年农民主观生活质量的现状与特征,以及其与年轻农民之间的差异性。
二、研究方法与数据变量描述
本研究选取2013年中国社会状况综合调查(CSS)数据中“专职务农的农民”作为本研究的样本,选取标准为:在2013年中国社会状况综合调查问卷上的题目“B3a. 您目前的工作状况是?”中选择“目前只务农”,这一选取标准能较好地从全部样本中筛选出农业劳动力群体。按这一标准筛选后共得到3066个有效的样本,将这些样本作为本研究的研究对象。
本研究运用线性回归模型方法对所选样本的有关数据进行分析,以期发现在控制了基本变量、年纯收入和经营活动变量之后,年龄对农民主观生活质量是否有显著影响,以及其他因素对农民主观生活质量有怎样的影响。其中因变量为主观生活质量,该变量由问卷中测量主观生活质量的量表得分叠加后形成;自变量为受访者年龄;控制变量则由从事的经营活动、2012年经营收入和基本变量三个部分构成。具体变量信息如表1所示。
线性回归分析的因变量采用2013年中国社会状况综合调查问卷的E部分“幸福感及生活满意度”下的“E1. 您同意下列说法吗?”量表,该量表较好地测量了调查对象的主观生活质量状况。对由E11至E16这6题组成的量表进行可靠性分析,发现可靠性统计量Cronbachs Alpha值为0.854。该统计值表明,对于农民群体的主观生活质量状况,该量表仅有14.6%的内容未曾涉及,故该量表具有很高的内在一致性,可靠性较强,可以采用得分叠加的方式整合变量。
对样本的性别、年龄、受教育程度等基本变量进行描述性分析后发现:从性别方面来看,农民群体中38.4%为男性,61.6%为女性。这表明在农村的务农者中,女性远多于男性。从年龄方面看,30—59岁的中年农民占大多数,达到67.2%,60岁或以上的老年农民占28.4%,而29岁或以下的青年群体仅占4.4%。这说明在广大农村,中老年群体是农业劳动的主力,其中老年人占有不小的比例。从受教育程度方面看,仅受初等教育的农民占绝大多数(71.3%),其次是未上过学的农民(22.6%),相比之下,受教育程度为中等教育和高等教育的农民仅占5.6%和0.4%。这说明农村务农群体的受教育水平普遍不高。在比较农民的婚姻状况时,出于方便分析的需要,将“未婚”、“离婚”、“丧偶”、“同居”重新命名为“未婚”,将“初婚有配偶”、“再婚有配偶”重新命名为“已婚”。频次分析结果显示,已婚者占90.3%,而未婚者仅占9.7%,即绝大多数农民均已婚。在分析农民的政治身份时,将“中共党员”、“共青团员”和“民主党派人士”重新命名为“有政治身份”,将“群众”重新命名为“无政治身份”。频次分析结果显示,农民群体中有政治身份者比例极低,仅占4.3%,而绝大多数的农民都没有政治身份。
三、主观生活质量线性回归分析
运用SPSS20.0统计软件对统计数据进行线性回归模型分析,发现回归模型调整后的判定系数仅为0.055。(见表2)这一数据说明模型仅能解释因变量方差变化的5.5%,模型的拟合优度并不高。
此外,由于回归方程显著性检验的概率接近于0(见表3),小于显著性水平0.05,故认为系数不同时为0,被解释变量与全体解释变量的线性关系是显著的,可建立线性回归方程。
观察线性回归模型(见表4)发现,随着控制变量的加入,年龄对于农民主观生活质量始终有显著影响,且年龄的回归系数由0.076上升至0.088,即年龄层次每上升一个单位,主观生活质量上升8.8个单位。这表明农民的年龄对其主观生活质量有显著的正向影响,中老年农民的主观生活质量显著高于年轻的农民。对于这一结论可能的解释是:对于年轻的务农者而言,他们的同龄群体主要通过外出务工等更体面、更高效的方式赚取收入,这一点增加了他们的不幸福感,降低了他们的主观生活质量。而对于中老年务农者而言,他们的同龄群体中以务农为业的比例并不低,他们不会在这一方面产生不满,其主观生活质量也不会因此降低。
除了年龄因素之外,农民在2012年的纯收入对其主观生活质量也有显著的正向影响。随着农民收入的增长,其主观生活质量也显著增长,说明收入的增加能显著提高农民的幸福感和主观满意度。经济学研究表明,当整个社会的经济水平处于一个较低的层次时,经济增长与民众的幸福之间的联系往往十分紧密。但当经济增长超过一定水平时,幸福快乐与经济间的关系开始变得松散。农民纯收入的增长对其主观生活质量的提高有显著的影响,这说明我国农村的整体经济水平仍然较低,收入对幸福的影响十分明显。
此外,性别、政治面貌和婚姻状况对农民的主观生活质量也都有显著的正向影响。就整体情况而言,农村中的女性比男性的主观生活质量更高;有政治身份的农民——即农村中的中共党员、共青团员和民主党派人士比没有政治身份的群众拥有更高的主观生活质量;农村中的已婚者比未婚的单身男女的主观生活质量更高。
值得注意的是,农民具体从事的经营活动对于其主观生活质量的影响并不显著,种植不同作物的农民群体之间的主观生活质量水平没有显著的差异。此外,受教育程度对于农民的主观生活质量也没有显著影响,这说明受教育水平不同的农民在主观生活质量水平方面没有显著的差别。
四、结论与讨论
通过多元线性回归分析可知,年龄对务农群体主觀生活质量的影响显著为正,中老年农民的主观生活质量显著高于年轻农民。此外,年收入更高的农民拥有更高的生活质量,女性、有政治身份的农民和已婚农民的主观生活质量较男性、群众和未婚农民更高。
随着农业劳动力老龄化趋势的加剧,老年农民日益代替年轻农民成为耕田犁地的重要力量,他们不得不用自己老迈的身躯肩负起繁重的田间劳作。但其主观生活质量和对生活的满意度并没有人们想象的那么差,和年轻的种田人相比,他们的主观生活质量甚至还更高。这一情况一方面来自于他们对于生活较低的需求,即所谓的“知足”;另一方面则是出于老年群体生活质量上的“同质性”。许多农民意识到自己年事已高,便不再像年轻时或中年时那样对生活具有较高的期望和要求,不再过于讲究生活品质,而是安于现状,更愿意让家庭资源向下流动,将有限的资源用于子女的发展和孙辈的成长,这一点也与相关研究的结论相一致。⑤ 同时,在老年农民当中务农者是主流人群,他们的生活和收入差异并不太大,因而也更易知足。相比之下,年轻的务农者很容易看到自身与外出打工挣钱的同龄人在收入、生活品质、发展机会等方面的差距,从而对自己的生活产生不满。因此,老年农民较他们的晚辈更安于自己的生活,幸福感和满意度更高。在这一方面,本研究提示我们:除了老年劳动力之外,那些年轻务农者的生活体验与满意度同样值得政府与学界关注,值得相关领域的学者进一步开展研究。
但老年农民较高的主观生活质量绝不意味着可以减少对他们生活质量的关心和支持,他们的满意和知足更多地是一种低水平的满足。社会各界应当采取措施不断提高老年农民的日常生活水平、社会保障和福利水平,为其提供更多的政策支持和社会支持,使他们不必在本应颐养天年的时候还要为了生计在田间辛勤劳作。只有这样,才能让其拥有更高水平的幸福感和满意度,农民的主观生活质量才能得到真正意义上的提升。
注释:
① 李辉、白新杰:《社会认同视角下中国农民生活满意度的现状及影响因素研究》,《调研世界》2010年第7期。
② 李旻、赵连阁:《农村劳动力流动对农业劳动力老龄化形成的影响——基于辽宁省的实证分析》,《中国农村经济》2010年第9期;毛学峰、刘靖:《农地“女性化”还是“老龄化”:来自微观数据的证据》,《人口研究》2009年第2期。
③ 杨志海、麦尔旦·吐尔孙、王雅鹏:《农村劳动力老龄化对农业技术效率的影响——基于CHARLS2011的实证分析》,《软科学》2014年第10期;李铆、赵连阁:《农业劳动力“老龄化”现象及其对农业生产的影响》,《农业经济问题》2009年第10期;林本喜、邓衡山:《农业劳动力老龄化对土地利用效率影响的实证分析——基于浙江省农村固定观察点数据》,《中国农村经济》2012年第4期。
④ 吴海盛:《农村老人生活质量现状及影响因素分析——基于江苏省农户微观数据的分析》,《农业经济问题》2009年第10期;桂世勋:《中国高龄老年人口生活质量研究》,《南方人口》2001年第4期。
⑤ 李越、崔红志:《农村老年人口主观生活质量与客观生活质量差异及形成机理的实证分析——基于对江苏省姜堰市坡岭村农户问卷调查的数据》,《农村经济》2013年第12期。
作者简介:叶闽慎,武汉大学社会学系博士研究生,湖北武汉,430072。
(责任编辑 刘龙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