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梦菊,张宇燕
(1.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上海 200040;2.普陀区眼病牙病防治所,上海 200060)
青光眼睫状体炎综合征22例临床分析
宋梦菊1,2,张宇燕1
(1.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上海 200040;2.普陀区眼病牙病防治所,上海 200060)
目的 总结分析青光眼睫状体炎综合征的临床表现,发病机制及诊断治疗方法。方法 对青光眼睫状体炎综合征患者22例进行追踪和回顾性分析。结果 青光眼睫状体炎综合征临床表现为单眼复发性睫状体炎伴眼压升高,发作次数不等,差别较大,每次发作均无明确诱因但大多有疲劳史,虽反复发作,多数视功能不受影响。22例患者第一次发病者13例,既往复发者9例,全部采用药物治疗,均取得良好疗效。结论 青光眼睫状体炎综合征可治愈,但易复发、易误诊,采取有效诊断、鉴别措施可提高确诊率,药物治疗疗效良好,治疗过程中应加强随访,对反复发作经常用药患者注意做好用药指导,定期检查眼压、眼底,防止并发症发生。
青光眼睫状体炎综合征;诊断;鉴别诊断
青光眼睫状体炎综合征(glaucomato cyclitic syndrome)简称青睫综合征,是一种由Posner和Schlossman于1948年首次报告的特殊类型青光眼,故又被称为Posner-Schlossman综合征,属于继发性开角型青光眼。目前还不清楚该病的发病机制,但认为可能与患者自体的免疫、过敏、植物神经功能紊乱或病毒感染等有关[1]。以前也因该病反复发作但对最终的视功能没有明显影响而认为其是一种自限性疾病,但最近的研究结果发现[2],如果患者的眼压在治疗过程中持续升高而药物却难以控制或该病反复发作都有可能造成视野的丢失、杯/盘比扩大等视功能不可逆性损害。该病也常因发病症状轻微而极容易在首诊时被忽视导致误诊误治。为更充分的认识与治疗该病,现将普陀区眼病牙病防治所眼科门诊自2008年3月~2014年9月确诊的22例青睫综合征患者的诊断与治疗情况分析报道如下。
1.1 临床资料 选择2008年3月~2014年9月间普陀区眼病牙病防治所眼科门诊确诊的青光眼睫状体炎综合征患者22例共24眼作为样本进行分析,其中男14例,女8例,年龄16~65岁,平均(39.8±10.8)岁。首次发病13例,既往复发9例。有视野资料者10例。诊断标准:多见于20~50岁的中青年人,符合以非肉芽肿性睫状体炎同时眼压升高明显的青光眼睫状体炎综合征描述特征[1]。
1.2 临床表现
1.2.1 发病情况 22例发病患者中以单眼发病为主,共20例,其中右眼12例,左眼8例;双眼发病2例,其中男1例,女1例,均为交替发作,无双眼同时发病患者。
1.2.2 矫正视力 病情发作时有7例视力在1.0以上,有
15例在0.5~1.0之间,经过治疗眼压正常后矫正视力均恢复至1.0。
1.2.3 眼压 发作时眼压约在28~69 mmHg之间,多数眼压范围处于40~50 mmHg之间。病情发作时眼压均明显升高且前房角开放,高眼压状态一般会持续3~7天,用药后眼压逐步恢复正常。
1.2.4 角膜后Kp 其中有2例角膜后Kp出现在发病3天后,其余在发病就诊时即发现细小的羊脂状Kp,位置处于角膜中下的1/3处。角膜后Kp在经药物治疗使眼压恢复正常后的5~27天内完全消退。1例的角膜出现轻度水肿,但没有出现虹膜后粘连或周边前粘连症状,瞳孔对光反射相对正常或稍显迟钝。
1.2.5 眼底 有21例共22眼的眼底C/D属于正常范围,1例共2眼的C/D≥0.6,该例患者既往发作史8年、每年发作次数3次以上。
1.2.6 视野 有视野资料的10例患者中有1例出现视野生理盲点略扩大,10度以上鼻侧视敏度下降,视乳头生理凹陷增大,C/D约0.7,血管偏鼻侧,有屈膝样改变,其他均无视野缺损。
1.3 治疗 所有患者局部应用非甾体类消炎药和皮质类固醇激素滴眼液,联合降眼压药物进行治疗。(1)激素治疗:典必舒滴眼液3次/d,持续用药至眼前节炎性反应消退;(2)降眼压治疗:眼压≥50 mmHg患者静滴20%甘露醇250 mL,1次/d,0.5%噻吗心胺滴眼液,2次/d,眼压下降至35 mmHg以下后改为0.5%噻吗心胺滴眼液,2次/d,眼压正常后停用。
1.4 疗效评价标准[3]治愈:临床症状消失、眼压恢复正常、角膜后Kp完全消退;有效:停药后随诊1月内治疗前的症状不再次出现;无效:治疗1月后症状无改善。根据此评定标准,本组病例全部为治愈。
2.1 本组22例患者治疗后临床表现改善情况 治愈3例,有效19例。(1)矫正视力均恢复至近1.0;(2)眼压经治疗后在2~7天内均下降至11~21 mmHg;(3)角膜后沉着物在眼压恢复正常后的5~27天内完全消退;(4)眼底:仅1例共2眼的患者眼底C/D值在随访中从0.6增大到0.8,其余患者眼底未见明显异常;(5)视野:有视野报告的10例患者中9例在随访中未出现视野的明显异常,而治疗前既有视野生理盲点扩大,鼻侧视敏度下降的患者在随访中出现鼻侧阶梯性缺损;(6)复发:门诊或电话随访3个月~6年,3例完全治愈未见复发,另19例患者经治疗症状消失后2月内均未见再次复发。
2.2 误诊情况 治疗过程中出现首诊误诊3例,其中被误诊为原发性开角型青光眼2例,急性虹膜睫状体炎继发性青光眼1例。
2.3 复发情况 全部患者门诊或电话随访3个月~6年,3例未见复发,其余患者均有复发现象,复发次数1~7次不等。反复发作者每次发作时均无明确诱因,但多主诉有疲劳史,常能自我感知发作并可自估发作程度,复发后经药物治疗均可使眼压降至正常水平,角膜后Kp完全消退。
青睫综合征在我国较为常见,属于继发性开角型青光眼,是一种特殊类型的青光眼。大部分患者病情发作时仅有轻度不适,无自觉症状,也未出现类似急性闭角型青光眼带来的头痛和眼痛等病情。发病时有少许的轻度睫状充血,发作3天内常在角膜后下方的1/3区域出现羊脂状Kp,呈灰白色,数目1~10颗不等,形状细小或大而扁平,眼压恢复正常后的1个月内会逐步消退。大多数患者预后较好,部分反复发作的病例可呈开角型青光眼表现,视盘有可能出现凹陷性萎缩,视野也有不同程度的损害。
青睫综合征大多数预后较好,但在发病早期易发生误诊误治,这要求眼科医师在临床诊断时应仔细鉴别,并做好与以下几种疾病的区分:(1)急性闭角型青光眼。该病发作时前房角大部分会关闭,眼压也会急剧升高,自觉症状和视力减退明显,且基本无法自行缓解,另外少数闭角型青光眼可同时出现较重的炎症,角膜后的可见色素性Kp也易导致误诊。(2)原发性开角型青光眼。青睫综合征的睫状体炎羊脂状Kp一般在眼压升高1~3天后出现,在羊脂状Kp还未出现或已消退后容易被误诊。(3)急性虹膜炎。典型病史为突发性眼部轻、中度疼痛和明显视力下降,查体表现有睫状充血和瞳孔轻度收缩,裂隙灯下观察可见不同程度房水闪辉和浮游细胞,角膜内皮可见细小而密集的炎性沉着物(Kp),多次发作后有虹膜前或后粘连,部分患者前后房角会阻塞,造成房水流出受阻,致使眼压升高继发青光眼,此时一般会因角膜水肿影响Kp的观察而导致误诊。(4)Fuchs虹膜异色性睫状体炎。主要表现为前葡萄膜炎、虹膜异色、虹膜萎缩和继发性青光眼。主要发生在30~40岁青年人,90%患者单眼发病。该病的角膜后Kp长期持续存在、眼压若升高则不能自然恢复可与青睫综合征角膜后Kp随病情的起伏而出现且有反复发作史作鉴别。(5)疱疹性葡萄膜炎。该病主要表现为单眼反复发作,角膜后有细小沉着物,角膜上皮浸润或水肿,前房可能有渗出,虹膜后易粘连,虹膜实质萎缩,眼压升高时房角开放,鉴别时应仔细询问是否有眼、唇及皮肤疱疹病史,青光眼睫状体炎综合征无疱疹病毒感染史,亦无虹膜后粘连。
目前青睫综合征主张以药物治疗,治疗时可联合应用降眼压药物,局部使用非甾体激素和糖皮质激素,治疗过程中既不缩瞳,也不散瞳。多数患者预后良好,如果患者病情反复发作后出现视盘损害和视野缺损,此时药物治疗效果可能不佳,为避免青光眼性视盘损害和视野缺损的进一步加重,可考虑手术治疗[4]。治疗过程中,青睫综合征容易复发,长期应用典必舒等含激素滴眼液会引起眼压升高和并发性白内障等的不良反应,因此应对青睫综合征患者密切随访,对反复发作经常用药患者应做好用药指导,并定期检查其眼压和眼底,以防止并发症发生。本组患者全部采用药物治疗,均取得良好疗效。
[1] 葛坚主编.眼科学[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11:261.
[2] 王玉宏,孙兴怀,孟樊荣.青睫综合征手术疗效的临床分析[J].中国实用眼科杂志,2005,23(10):1100-1103.
[3] Jap A,Sivakumar M,Chee SP.Is posner-Schlossman syndrome benign[J],Ophthalmology.2001,108(5):913-918.
[4] Stamper RL,Leabermam MF,Drake MV.Becker-Shafer’s Diagnosis and Therapy of Glaucomas[M].7-ed.Beijing,Science Press Harcourt Asia Mosby,2001:341.
10.3969/j.issn.1009-4393.2017.03.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