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素芳+黄超
摘 要:检测是提供数据,检验是提供数据和结论,检查是人的主观判定,授权签字人是签发检验检测报告的人员,须经资质认定部门考核合格,检验检测报告就是产品在进入市场前的质量检查,是对产品合格数的统计。
关键词:报告组成 抽查
一、检验检测报告
检测是提供数据,检验是提供数据和结论,检查是人的主观判定,授权签字人是签发检验检测报告的人员,须经资质认定部门考核合格,原始记录是通过文字或表格形式,对检验检测活动和业务活动所做的最初的数字或文字的记载,是未经过加工整理的第一手资料。
二、检验检测报告组成
检验检测报告由三个部分组成:委托单或抽样单或合同,原始记录,检验检测报告三部分组成。
检验检测报告主要应包括12项基本情况:
(1) 认证标志(如果有);(2)标题;(3)实验室的名称和地址;(4)检测报告的唯一性标识;(5)客户信息(受检单位或委托单位)的名称和地址、联系方式;(6)产品相关信息:产品名称、商标、规格型号、样品等级、生产单位等;(7)样品的状态描述和标识、样品数量、抽样基数、批(货)号;(8)日期:包括样品生产日期、接收日期和检测的日期、报告签发日期;(9)所用标准和方法的识别:相关法规、所用标准(国际标准、区域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联盟标准、企业标准)名称、代号;(10)检验检测的结果、结论;(11)检验(检测)人员、审核人员、批准人签字
三、检驗检测报告抽查方法
1.合法性规范性检验检测行为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否符合评审准则规定。抽样样品数量、抽样操作规范是否按照检验标准或方案实施抽样、检验,检验依据标准是否引用正确,年代号或编号信息是否完整无误,不使用过期标准。
2.人员是否符合法定上岗要求,人员包括检验检测人员和校核人员、授权签字人,授权签字人需要资质认定部门批准,在批准的检验能力范围内签发报告,检验检测人员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10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并应符合法定上岗要求,取得相应检验的资格证书,如珠宝的检验,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交通工程质量检测,职业卫生技术检测等领域的检测人员应按法律法规规定持相关部门颁发的检验人员证,无法律法规规定的领域,可由实验室自行发证,如产品质量检验。
3.设备是否符合计量检定校准要求,设备的检定、校准是否符合计量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同时,关注设备是否存在(尤其一些小型,辅助设备)有损坏,测量值是否在规定的范围内。
4.项目是否超期超范围出具报告,检验检测报告上所体现的检验检测场所(移动或临时性场所除外)、检验检测项目、检验检测参数是否在资质认证批准的能力覆盖范围内,是否是客户要求所检的项目。如,企业标准,食品的一些限值标准GB2760,GB2761,GB2762等。
5.记录是否信息齐全,内容真实。记录包括与检验检测过程有关的原始记录、设备使用记录和环境条件监控记录,原始记录应实时记录,能够再现检验检测活动全过程,包括数据表格、图谱等;涉及出具数据的设备应有使用记录,设备使用记录上应标明所对应的样品或报告编号;记录应真实、及时,环境监测记录的温度和湿度在多个时间的数据,注重检查相关记录信息前后的逻辑性。
6.检验检测周期查是否满足检测标准的时间要求,一些检测项目涉及对样品的前处理、培养等环节不能在短期时间内完成。应重点关注一些时间跨度较大的项目,其检测周期是否符合满足检测标准的时间要求。如食品的微生物培养时间,水泥的培养时间,烧结普通砖的泛霜等。
7.数据查是否前后数据结论的一致性,同一数据在原始记录、检验检测报告上是否一致,检验检测结论的判定是否符合标准规定。
8.在检验检测能力范围之外的,不得标注资质认定标志(应在检验检测报告的申明中明示其相关检验检测能力未通过资质认定,不作为公证数据使用)。
9.签字检验检测人员签字、校核人员签字、授权签字人签字。
10.日期授权签字人签发日期
四、检验检测报告常发现的12个主要问题
1.超出资质认定范围出具公证数据。
2.未按照检验标准要求实施检验或单位错误。如: GB/T13545-2014《烧结空心砖和空心砌块》中泛霜试验时间要求7天后取出试样,在同样的环境条件下放置4天,然后在105℃±5℃鼓风干燥箱中干燥至恒量,开始记录泛霜程度,与出具的检验报告时间相矛盾;压强单位兆帕MPa写成Mpa,质量千克kg单位写成Kg,黄曲霉毒素B1(μg/kg)单位写成B1(ug/kg)等。
3.未依法在检验报告上加盖单位检验专用公章。
4.原始记录的信息不完整,不能再现检验检测全过程的情况,包括原始数据、结果计算过程等。
5.原始记录真实性不强,如水泥环境监测记录的温度和湿度在多个时间都是相同的数据。
6.检测依据标准引用错误。如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 50003-2011,写成GB 5003-2011。烧结空心砖和空心砌块GB/T13545-2014,写成GB13545-2014。
7.抽样样品数量不足。
8.委托合同内容不全,缺少异议处理、样品保存期、双方权利和义务,以及委托方对样品及其相关信息的真实性负责的承诺。
9.检验报告信息记录不规范。如,样品描述中只描述了封样状态,未描述样品状态。
10.原始记录填写不规范。如,修改数据未采取划改法。
11.抽样操作不规范。未按照抽样标准或方案实施抽样。
12.检验报告类型错误。出具了测试报告,监督报告出具成了委托报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