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凌
“三变”改革,创造了农民特别是贫困农户参与社会分工体系的商业环境、社会环境、政策环境,让农民直接成为农业产业链、供应链、资金链、价值链的投资者和受益人,推动贫困群众脱贫攻坚奔小康。
近年来,六盘水农村推行的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三变”改革,以产业为平臺,以股份为纽带,形成了一种推动生产发展的新的力量,较好实现了农民由“分”到更高层次的“合”、从化整为零到化零为整的飞跃。
规模牵引。从土地经营权入股入手,实现了土地的流转和集中,促进分散的、已承包到户的土地资源流转集聚和规模经营,盘活闲置的、未承包到户的集体资源和实物资产。2013年以来,六盘水市土地流转率提高了10.3个百分点。尽管从统计数据来看,六盘水市的土地流转率、土地经营规模率比全国平均水平大概还要低11个百分点,但是在全国的土地流转率中,包含着较大数量的农户之间的无效流转,很多地方其实就是代耕代种。而对地方政府,对农业的发展,对土地资源利用来说,向新型经营主体的流转,才是有价值的流转。2015年底,六盘水市向合作社流转土地的面积为42.03万亩,占流转总面积的48.8%;向企业流转的面积为34.37万亩,占流转总面积的39.9%;向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其它经营主体流转的面积为9.73万亩,占流转总面积的11.3%。
产业牵引。六盘水市“三变”改革实施后,土地流转过程催生了新的产业。农民参股入股经营主体的比例提高,促进了农业产业向集约化、规模化方向发展,推进了农业结构调整。通过推广“三变”模式,集中连片发展特色产业,提升了产业规模经营水平,推动全市建成连片种植万亩以上的基地有25个,其中规范化程度较高的有12个,形成了水城米箩万亩红心猕猴桃基地、六枝大用万亩车厘子基地、水城龙场万亩富硒茶基地、盘县老黑山林场万亩核桃基地等核心示范基地。六枝郎岱农业园区将3000万财政扶贫资金入股到企业,建设了6000亩猕猴桃基地;水城县米箩乡俄戛村,通过农民变股东,以土地入股贵州润永恒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发展猕猴桃产业6000亩。这是一个土地流转所驱动的产业更新、产业创新型发展,我们从中看到了一三联动产业融合发展的基本趋势。
技术牵引。新的主体的加入,对周边农户产业示范性加大,构建技术服务方面的链接、产品销售、农户投入方面的链接条件成熟,产业发展的带动性和辐射性表现日益充分,使新产品新技术的引入成为可能,将农民组织起来获取技术支持和指导成为可能。盘县普古乡舍烹村的农民企业家陶正学以前从事煤炭、运输、餐饮等行业,2012年他回村带领乡亲们成立了盘县普古银湖种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种植猕猴桃、蓝莓、刺梨等,聘用本村农民在合作社务工,聘请省农科院专家现场指导,使农民在田间地头就可以学到果树管理的新技术,劳动技能明显提高。
精英牵引。土地流转,农民是主体。土地流转中工商企业的进入,在土地流转中有明显的选择性。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指望工商资本进行大规模的土地流转在相当多的地区是较难的。调动农村内部要素,吸引返乡人才、能人大户在土地流转中扮演重要角色非常关键。与工商资本相比,从规模上看,返乡人才、能人大户在土地流转中规模虽然相对较小,但更具有稳定性,更具有规模理性,稳定性更强。六盘水“三变”过程中出现了一种态势,即大户成长为土地流转的主体,这是一个积极的信号,把土地流转制度创新的重点适度地瞄准到能人大户、乡村精英上,这是非常明智的,非常具有智慧的选择,是具有创新性的探索。盘县淤泥乡岩博村采取“村企联建”的方式,组建了全县第一个村企联建模式的联村党委,把好干部、能人作为村级发展的最大生产力,通过“双向进入”,推荐14名有技术、懂管理的农民党员进入企业担任中层管理人员,从企业党员中吸纳4名有思路、懂发展的中层管理人员兼任联村党委委员,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提供了源源不断的人才支撑。这个联动实际带来的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再造的过程,带来了乡村治理模式重构的过程,它已经不是简单意义上的土地流转给谁的问题,因为通过土地流转的过程,可以观察到它的治理模式及集体经济运营方式。
开放牵引。“三变”改革改变了城乡发展要素单向流动的状况。城市工商资本依托土地流转制度的吸引,持续规模化地进入农村。这种进入农村的过程,其实就是管理人才、技术、资金要素向农村渗透的过程。这一变化,改变了长期以来农业发展只靠政府资金、只靠农民自己推动的缓慢的状况。返乡农民工、农村能人在其中扮演了重要角色。这是“三变”激活土地流转制度改革带来的要素,是逆向流动的结果。“三变”改革,创造了农民特别是贫困农户参与社会分工体系的商业环境、社会环境、政策环境,让农民直接成为农业产业链、供应链、资金链、价值链的投资者和受益人,推动贫困群众脱贫攻坚奔小康。2014年以来,六盘水能过“三变”带动22万贫困群众脱贫,贫困村从615个减少到476个,贫困人口从60.37万减少到41.65万,贫困发生率从23.3%下降到15.67%。 (贵州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省社科院研究基地供稿 责任编辑/岳 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