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提出关于大力推行中小学教师培训学分管理的指导意见

2017-04-17 10:17
基础教育参考 2017年5期
关键词:非学历参训学分

为完善五年一周期的教师全员培训制度,进一步激发教师参训动力,促进教师终身学习,不断提升教师能力素质,教育部就大力推行中小学校(包括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等)教师培训学分管理提出如下指导意见。一是推行教师培训学分管理,深化培训管理改革;二是分层提供教师培训课程,强化培训内容的针对性和系统性;三是建立教师培训学分认定规范,实现学时学分合理转换;四是严格教师培训学分审核认定,规范培训考核评价;五是探索建立教师培训学分银行,推动非学历培训与学历教育衔接;六是强化教师培训学分应用,促进教师专业发展;七是推进教师培训学分信息化管理,提升培訓管理效率;八是加强组织保障,落实教师培训学分管理职责。

(教育部网站,2016-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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