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日丹
反腐败,永远是百姓最为关切的话题。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特别强调“依法惩处一批腐败分子,反腐败斗争形成压倒性态势”。
2017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出台《关于适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没收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剑指外逃贪官违法所得,可谓大快人心。
“要不断扎牢防逃追逃追赃的制度笼子,以零容忍的态度对待外逃腐败分子,令其‘不敢逃、不能逃、不易逃’。”今年两会上,代表委员围绕深化国际追逃追赃工作进行了热议。
据了解,在过去的一年,我国检察机关在坚持“苍蝇和老虎一起打”的同时,国际追逃追赃工作也取得重大成果。2016年前11个月,全国检察机关从19个国家和地区劝返遣返、缉捕潜逃境外的犯罪嫌疑人43名,涉案金额5.48亿元人民币,其中,“百名红通人员”15人。
在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西安社区党委书记章联生代表看来,2016年,检察机关落实中央“天网”行动,深入开展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专项行动,为国家挽回了巨大经济损失,对腐败犯罪形成有力震慑,锲而不舍的办案精神体现了检察机关的责任和担当。
“近年来,我国国际反腐的成果不断扩大,但追逃追赃工作依然任重道远。”全国政协常委、台盟福建省主委、福建省质监局局长郑建闽提出,我国同有关国家的法律制度和体系存在显著差异,与一些国家尚未签订引渡条约,在客观上影响了追逃追赃的效率。
郑建闽建议,在新的一年,检察机关追逃追赃工作要以重点案件尤其是“百名红通人员”为重点,积极开辟和巩固国际检务渠道,积极运用亚太经合组织反腐败执法合作网络、G20反腐败协作机制等执法司法合作机制,不断加强与国外检察机关业务交流和办案合作,将“天网”越织越密。
“2016年,黑龙江省东宁县检察院干警王旭卧底半年终将职务犯罪嫌疑人抓捕归案的故事被媒体广为报道,这让百姓真实感受到了检察机关追逃追赃工作的艰辛与不易。”黑龙江省澳利达医药集团药物研究所所长周有财代表接受采访时感叹道。
“追逃追赃工作法律性、政策性强,工作难度特别大,需要全社会的理解和支持。对此,应当动员人民群众参与到追逃追赃中去,积极向检察机关提供相关案件线索,依靠群众力量推进这项工作深入开展。”周有财建议。
国外要“织网”,国内还要“筑坝”。接受采访的代表委员都认为,建立“防逃”机制尤为重要。章联生建议,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执行《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和《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做好对党员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情况的抽查核实工作,特别是要进一步加强“裸官”管理监督,确保领导干部底子清、情况明。同时,公安机关要严把出入境证件审批签发关,协助有关部门阻止违纪违法人员出境。(本报北京3月7日电)
(本文发表于2017年3月8日《检察日报》第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