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树斌案的司法示范效应彰显

2017-04-15 20:45史兆琨
法治新闻传播 2017年6期
关键词:聂树斌原审卷宗

■史兆琨

本报沈阳12月2日电(见习记者史兆琨)“原审被告人聂树斌无罪。”今天上午,当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的判决宣告时,聂树斌的母亲张焕枝内心五味杂陈。这份迟到了20多年的无罪判决几乎“统领”了朋友圈的核心话题。

令人欣慰的是,最高人民法院采用少见的异地复查、直接提审等方式,终于还了聂树斌公道,但这难以完全弥补冤假错案给家庭、给社会带来的创伤。

检察机关努力见成效

短短数个小时,聂树斌故意杀人、强奸妇女再审刑事判决书(2016)最高法刑再3号的浏览次数已达到45182次。

此判决书中明确指出,最高人民检察院提交的书面意见提出,应当依法改判聂树斌无罪,理由有六项:第一,被害人死亡原因不具有确定性,原审判决所采信的尸体检验报告证明力不足;第二,作案工具来源不清,原审判决认定花上衣系作案工具存在重大疑问;第三,聂树斌始终未供述出被害人携带钥匙的情节;第四,原审判决所采信的指认笔录和辨认笔录存在重大瑕疵,不具有证明力;第五,证实聂树斌实施强奸的证据严重不足;第六,聂树斌供述的真实性、合法性存在疑问。

在庭审后的采访中,聂树斌的母亲张焕枝和该案代理律师李树亭都表示检察机关在此次再审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检察机关该采信的都采信上去了,非常客观公正,我觉得很满意。”张焕枝很欣慰,尤其对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的努力表示了肯定。

2014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指令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该案复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一时间责令山东省检察院对复查工作进行同步监督。

2016年6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决定提审后,最高人民检察院迅速成立办案组,专门负责审查该案。

通过再审审理,最高人民法院采纳了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表示,该案再审期间,最高人民检察院指派五名检察人员全面审查了此案原始卷宗、复查材料及最高法收集的相关材料。最高检还多次派员赴河北查看案发现场,核实相关证据,并询问了多名原办案人员和证人,在此基础上向最高法提出了书面检察意见,为聂树斌案的公正审理发挥了重要作用。

异地复查等创新的示范效应

在原审有关重要证据缺失的情况下,再审判决在评判本案原办案人员当年的行为和事后的解释时多次使用了“不合常理”这一表述。

“聂树斌被抓获之后前5天的讯问笔录、案发之后前50天内多名重要证人的询问笔录,以及可以证明聂树斌有无作案时间的重要原始书证考勤表缺失,导致聂树斌原在卷有罪供述的真实性、合法性存疑。”最高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解释采用“不合常理”表述的原因。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再审审理时首先应当考虑由审查法院提审,在上级法院案件数量压力大时才可以指定到与原审人民法院同级的其他法院再审。最高人民法院负责人表示,经过慎重考虑,决定在复查阶段就进行异地审查,这在我国算是首例,就是为了最终得到一个公正的裁判。

在现场旁听的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莫洪宪表示,最高人民法院指定异地复查,有效避免了案件的自错自纠和久拖不决,开启了疑案异地复查的先例,指出了冤假错案纠偏的示范路径,最大程度保障了复查的公正性和公信力。

对于本案复查四次延期原因,合议庭成员夏道虎解释道,在该案长达将近22年的时间里,启动案件复查的时间就有十多年,复查卷宗非常多。山东高院首先进行背靠背阅卷,然后对阅卷过程中卷宗材料中存在的一些疑点咨询国内权威的法医专家,并针对卷宗中聂树斌的签名和指印是否有造假可能性的质疑,邀请国家指定的法医鉴定部门进行鉴定。此外,在复查阶段,法律对于律师阅卷的权利并没有明确规定,山东高院为了保障代理律师更好地行使代理权,决定可以让其阅卷,堆积如山的卷宗也花了不少时间。

夏道虎还表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巡回法庭管辖案件明确规定了十一类案件,其中就包括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案件,聂树斌案就是根据这一规定交由第二巡回法庭审理的;其次,体现了立审分离的精神;第三,巡回法庭是法院改革的试验田、排头兵,根据“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精神,组成审判团队,建立科学的运行机制,因此,专业度相对较高。

“和位于深圳的第一巡回法庭相比,二巡设在沈阳,距离案发地河北更近,方便相关人员参与诉讼和法庭调取证据。此案通过巡回法庭由最高法提审也反映了司法改革的方向。”中国人民大学法学教授何家弘表示。

司法改革作用彰显

庭审结束后,本报记者现场采访了聂树斌的母亲张焕枝。对于判决结果,张焕枝表示,“我很满意,我就是等这一天,我就是要这个结果。”

然而,将近22年的执着奔波,遭遇的冷眼背后却是无尽的心酸。张焕枝在听到宣布聂树斌无罪判决的那一刻,在庭审现场抑制不住地大哭,用她自己的话说,这算是喜悦的眼泪,但这样的情绪还是感染了不少旁听者纷纷落泪。

“虽说不容易,但我认为非常值得。”张焕枝终于露出了久违的微笑。庭审结束后,见到审判长胡云腾,张焕枝表示“有话要说”,“我对于国家赔偿这方面不清楚。”胡云腾回复称,按照法律规定,两年之内都可以向河北高院提出国家赔偿,现在回去就可以提出;在向河北高院申请国家赔偿时可以聘请律师,关于律师费用可以向河北高院要求提供法律援助解决。张焕枝对胡云腾的回复在笔记本上认真记录,并反复确认。

与此同时,河北省高院于今天上午11时23分在官方微博向聂树斌的父母及其亲属致歉,并表示将根据聂树斌父母提出的国家赔偿申请及时启动国家赔偿程序,并严格依照法律规定,依法作出赔偿决定。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王敏远接受采访时表示,预防冤假错案可以从三方面着手。一方面,预防冤错案件应从源头着手,努力提高侦查水平和能力,侦查人员应当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案,以避免产生冤错案件;另一方面,司法机关应当切实肩负起法定职责,发挥对侦查的有效制约作用;最后,应当强化刑事诉讼中的人权保障,尤其是强化刑事辩护权的保障。设想一下,如果聂树斌当初从侦查阶段就能够得到强有力的刑事辩护律师的有效帮助,冤错案件发生的可能性还有多少?

(本文发表于2016年12月3日《检察日报》第1版)

猜你喜欢
聂树斌原审卷宗
发动机卷宗管理信息化研究
智慧司法下法院电子卷宗的归档模式与实践检视
第三人撤销之诉与案外人申请再审制度之比较研究
陕西丹凤:实现电子卷宗全覆盖
论我国民事撤回上诉中对被告权利的保护
物美张文中案改判无罪
简析民事再审程序中的撤诉权
“‘聂树斌案再思考’研究专题”编者按
聂树斌案的司法示范效应彰显
论卷宗阅览权的行使与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