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兆琨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2016年12月21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时强调,民生问题,不仅仅是经济问题、社会问题,更是政治问题。民生问题关乎我们的政治安全和政权安全,关乎我们政党的合法性和公信力,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把群众的满意永远作为我们工作的动力,把群众的意见永远作为衡量我们工作的一把标尺。
习近平总书记的“民生观”,体现了鲜明的人民立场,蕴含着深厚的人民情怀,不仅向广大人民群众送来阵阵暖意,也为检察机关进一步做好民生检察工作,服务决胜全面小康提供了根本遵循。
党的十八大以来,“民生”成为全国检察机关工作中出现频率最高的关键词之一,维护人民权益是检察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是检察机关的职责所在。
打赢脱贫攻坚战,需要凝聚全社会的力量广泛参与,检察机关义不容辞。党的十八大以来,检察机关始终高度重视惩治和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工作,在连续多年部署查办危害民生民利渎职侵权犯罪、查办涉农职务犯罪、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等专项工作时,都将扶贫领域作为工作重点。
2015年,最高人民检察院进一步聚焦涉农扶贫领域,专门部署了集中惩治和预防涉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保障涉农扶贫资金安全使用。
2016年,随着扶贫开发工作进入攻坚阶段,中央和地方政府扶贫资金投入更大、项目更多,大规模的资金投入对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了充分保障扶贫政策和资金真正惠及贫困群众,2016年初,最高检和国务院扶贫办联合开展了为期五年的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如期实现脱贫攻坚目标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数据显示,过去3年间,全国检察机关共查办涉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35240人。仅2016年,全国检察机关就查办涉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1.1万余人,其中扶贫开发领域1892人,比2015年上升102.8%。
在依法办案过程中,各地检察机关始终把维护贫困群众的合法权益作为办理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案件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河南省检察机关查办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扶贫搬迁、棚户区改造等扶贫领域渎职犯罪案件107件209人,挽回经济损失2346万元。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机关2012年至2016年8月共查办涉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案件1471件,追回赃款5582.2万元,并及时返还给农民群众。
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努力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制度机制,一直是检察机关在扶贫开发领域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重点思考的问题。
“各级检察机关加强与扶贫部门的协调联动,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和通报机制,依托信息技术,建立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信息监督共享平台,实现贫困人口数量、区域分布、扶贫项目清单和扶贫资金安排等扶贫开发基础数据的有效共享,提高了预防实效。”最高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党中央高度重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切实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加快建立科学完善的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严把从农田到餐桌、从实验室到医院的每一道防线。2016年3月,新闻媒体曝光山东济南庞红卫等人非法经营疫苗案后,引起了社会高度关注。李克强总理对非法经营疫苗系列案件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彻查“问题疫苗”的流向和使用情况,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对相关失职渎职问题绝不姑息。
最高检将该非法经营疫苗系列案件作为挂牌督办案件,并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各级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切实做好这一系列案件的办理工作。
山东、福建等地检察机关强化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的工作衔接,第一时间介入侦查、引导取证。截至2017年3月,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该系列案355人,已起诉291人,立案侦查相关职务犯罪174人。
近年来,最高检一直把依法打击和预防食品药品监管领域犯罪作为落实司法为民、保障改善民生的重要内涵之一。2014年,全国检察机关部署开展了为期8个月的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取得良好成效。2015年3月,针对群众呼声较高的食药安全领域犯罪,最高检又专门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了为期两年的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受到社会各界普遍关注。据统计,此次专项立案监督活动期间,检察机关共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类案件3237件3695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涉嫌犯罪案件1703件2065人,发现并移送职务犯罪线索32件48人,立案17件28人。与此同时,最高检单独挂牌督办或者与公安部、食药监总局联合挂牌督办食药领域重大案件6批85件,取得良好办案效果。
2015年12月,最高检会同食药监总局、公安部、最高法、国务院食安办联合下发了《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对推动食品药品监督领域“两法衔接”长效机制的建立与完善起到“破冰”作用。
当前,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问题,在一些地方还不同程度存在。最高检作出新部署,要求全国检察机关于2017年1月至2018年12月再次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
2017年5月2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十一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充分认识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的重要性、紧迫性、艰巨性,把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如何让人民群众在一呼一吸间感受到检察为民的温度,成为检察机关面临的一道重要命题。
2015年3月至2016年12月,最高检在全国范围部署开展了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取得明显成效。全国各级检察机关共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破坏环境资源类案件3868件4982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涉嫌犯罪案件4017件4853人,同时发现并移送职务犯罪案件线索171件246人,立案158件271人。在此期间,最高检单独挂牌督办或与公安部、环保部联合挂牌督办了环境资源领域9批62件案件,有力震慑了犯罪。
为期两年的“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的标志性成果之一是“两法衔接”长效机制的建立——2017年2月,最高检与环保部、公安部联合出台了《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
2017年1月至2018年12月,最高检在全国检察机关部署开展新一轮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此轮专项立案监督活动重点监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污染空气、水体等方面的犯罪。
对破坏环境资源案件实行专业化办理,构建专业化办案工作模式,无疑为推进生态环境检察工作开启了一条“绿色通道”,有力打击和震慑了破坏环境资源刑事犯罪,也成为多地检察机关推进生态环境检察工作的主要抓手。
2014年,贵州省检察机关积极服务该省生态文明先行区建设,在全国率先成立生态环境保护检察专门机构36个,配备生态环境检察专门人员207名,实现了重点河流、重点生态功能区法律保护全覆盖。
2015年5月初,河北省检察院成立了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处,实现了对破坏环境资源案件的“归口”管理。记者了解到,近年来,针对查办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上海、福建、江西等地也探索成立了专业化办案组织,虽然名称不尽相同,但目的只有一个——通过对破坏环境资源案件的专业化办理,实现对生态环境的专业化司法保护。
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2015年7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最高检在13个地区开展为期两年的试点工作以来,各试点地区检察机关抓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高度关注的领域,敢啃“硬骨头”,开展了土壤污染防治、水资源保护、森林和草原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专项监督活动。
截至2017年5月,13个试点地区检察机关针对不同案件的特点,探索运用多种手段,共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案件5579件。督促恢复被污染、破坏的耕地、林地、湿地、草原12.8万公顷,督促治理恢复被污染水源面积180余平方公里,督促1400余家违法企业进行整改。
2016年2月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西调研考察时指出,保障和改善民生没有终点,只有连续不断的新起点,要采取针对性更强、覆盖面更大、作用更直接、效果更明显的举措,实实在在帮群众解难题、为群众增福祉、让群众享公平。
实行网上受理信访制度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一项重要改革举措,最高检高度重视,把网上信访大厅建设作为深化检察改革和司法为民的具体措施扎实推进。
2016年,全国四级检察机关积极运用全联通远程视频系统,推动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导入有序轨道。这一年,全国各级检察机关共接访11071次,接访工作从单向宣告公开向双向互动公开转变的步伐不断加快。
2017年3月11日,网上信访信息系统子模块“人民检察院网上信访大厅”完成建设,并率先在最高检投入试运行。自开通以来,群众网上信访踊跃,呈逐步上升趋势,仅头10天就接收1000余件,其中仅群众诉求就达900余件。
最高检控告检察厅负责人表示,开通网上信访,有利于减轻群众奔波劳累之苦,减少群众诉累,推进群众信访和解决问题大提速。
多措并举的检务公开为检察机关与群众的互动打开了新局面,也对检察机关司法办案的公开度和透明度提出了更高要求。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审查制度是检察机关推行检务公开、主动接受人民监督的一项制度创新,是保障法律监督职能正确行使的重要举措。
2017年6月28日,最高检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实行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的规定》。据发布会透露,2016年,全国检察机关共办结不服检察机关处理决定的刑事申诉案件2714件,其中公开审查546件,公开审查案件息诉率达84%。
司法为民没有休止符,人民检察始终为人民。让公正看得见、感受得到,以司法为民实际成效取信于民,检察机关多方发力,倾力书写保障和服务民生的检察答卷。
(本文发表于2017年10月13日《检察日报》第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