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单落地,从云锡集团看本轮市场化债转股

2017-04-15 07:12
福建质量管理 2017年22期
关键词:债转股市场化资金

(华东交通大学 江西 南昌 330000)

首单落地,从云锡集团看本轮市场化债转股

罗梦婕

(华东交通大学江西南昌330000)

云锡集团是中国锡工业的龙头骨干企业,在2016年资产负债率一度高达80%以上。此时正逢国家“三去一降一补”,国家酝酿实施新一轮债转股。在此背景下,云锡集团与建行成功签署并实施了国内首单市场化债转股。

债转股;市场化;政府主导

一、案例背景

中国经济已正式迈入“三期叠加”的发展时期,针对当前经济形势,习总书记于2015年12月根据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出“三去一降一补”的组合拳,新一轮“债转股”再次应运而生。

此次债转股的最大特点在于市场化,最大限度的发挥商业银行的作用,由银行作为债权人直接参与到转股企业的重组经营中,将债权转为投资,减轻企业经营过程中的负债压力,同时降低银行账面不良资产率。2016年10月10日,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的指导意见》正式打破了法律壁障,使银行直接参与本轮债转股成为可能。

16日,云南锡业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云锡集团”)与建设银行在北京签订总额近50亿元的市场化债转股投资协议,正式拉开了本轮债转股的序幕。

二、案例概况

(一)从国内第一到连年亏损。云锡集团控股的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国内锡行业唯一的一家上市公司。是世界最大的锡生产、加工基地和世界最大的锡化工中心、世界最大的锡材加工中心、以及世界级的稀贵金属研发中心。

但近年来,由于国际经济下行,大宗商品及有色金属价格一再触底,导致云锡主业利润不断下滑;推行多元化经营,地产行业占用资金,资产负债率居高不下。截至2016年上半年,云锡集团总资产525亿元,负债435亿元,公司负债率达到82.9%,较行业55%平均水平高出近30个百分点。

(二)实施债转股,云锡集团重获新生

1、参与主体

签约双方:云锡集团、建设银行

实施主体:建行与云锡共建基金,由建行旗下建信信托管理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与社会资金相结合,以社会资金为主。100亿的债转股资金,主要通过市场募集社会资金。少部分为建行自有资金,但是金额很小,主要是为了撬动社会资金。基金有限合伙人(LP)的预期收益率5-15%,强调不刚性兑付。

服务机构:海问律师事务所、北京山连山矿业开发咨询公司等

2、具体框架

(1)协议资金数额。本次协议共涉及43.5亿元资金,属于2016年8月双方签署的总额100亿元全面降低云锡集团杠杆率框架协议的一期部分。预期分三笔实施,第一笔资金23.5亿元,主要用于置换云锡部分高息负债;第二笔资金10亿元,用于对云锡控股下属公司及项目进行投资;第三笔资金10亿元,用于对云锡集团下属关联公司优质矿权进行投资。

与上一轮债转股有所不同,协议中云锡集团转股的债务全部为正常类贷款和非建行贷款。债权转换成的股权,对应的不一定是原负债单位,而是集团旗下的优质板块和资产。

(2)定价和退出机制。定价上,在债权方面,基金以1:1的账面价值承接债务;股权方面,由于项目不同,价格也不一样。股权投资的标的,是相对有发展潜力的板块,主要是云锡集团二级或三级子公司。

退出机制方面,为了维护股东权利,除了通过市场化方式退股外,另设有远期回购协议:如果未来管理层业绩不达到预期(收入达到810亿、利润达到23亿),云锡集团将对股权进行回购,建行方面由此退出。

3、预计目标。在总价值100亿元的合作协议中,一期投入50亿,二期20亿,三期30亿。在先期23.5亿元资金落地后,预计能帮助云锡集团降低资产负债率4.57%,节约财务成本近亿元;资金全部到位后,预计将总共降低企业资产负债率15个百分点。

三、案例分析

(一)市场化债转股优势明显

1、基金模式撬动社会资本。在上一轮债转股中,巨额再贷款和债权的积累使国家承担金融风险的巨大压力,债转股损失将由国家全部兜底,由此可能导致国内货币供应量增加、通货膨胀上行的局面。

而在本次债转股中,探索出了一条新路径,即协议双方设立基金,信托公司管理基金,以基金为纽带,吸收社会资本帮助云锡集团偿还债务。这无疑为政府减轻极大负担。同时,对于能够长期投入资金的社会资本来说,也不失为另一种投资渠道:本轮债转股针对有前景有体量的企业,为它们减负增效,如果能够成功盘活企业,投入资本的利润也将得到预期保障,这将成为社会资本和实体企业的共赢。

2、股权对应优质资产。本次协议的一大特点是债权和股权不一一匹配,股权将用于投资云锡集团有较好盈利前景的板块和优质资产。

这项举措也是基于实现股东权益和吸收社会资本的考虑。一方面,对优质资产的投资可以打消一些“持币观望”的社会资金的疑虑,吸纳更多社会资金;另一方面,为了“治疗”企业的不良治理方式,往往需要“积极股东”的参与,因为项目收益也与股东权益挂钩,对优质资产的投资可以促进股东积极性,发挥积极股东的作用,更加专业的运营优质资产,实现双方共赢。

3、交叉债转股——规避道德风险。在上一轮债转股中,银行和企业的道德风险也尤为突出。对于银行而言,为了追逐自身利益最大化,有可能擅自扩大债转股范围,继而推动企业公开上市,以获得原始股的高溢价收益;而对于企业而言,经营越困难的企业越有意愿实施债转股,以达到逃避债务本息的目的。

交叉债转股,即转换非本行债权,就可以有效规避银行的道德风险。本次协议中建行就采取交叉债转股的方式,转换云锡集团对建行以外债务。毕竟不是转换本行债务,银行也就丧失了擅自扩大债转股范围的“动力”。此外,协议中涉及的云锡集团的债务是正常类贷款。这项特征说明本次债转股对象聚焦为有潜在价值、出现暂时困难的企业,因为这类企业在银行账面上多反映为关注类贷款甚至正常类贷款,而非不良贷款,也就是“拒绝”僵尸企业,规避企业道德风险的信号。

(二)美中不足,缺陷有待完善

1、债转股不是万能灵药。归根究底,债转股只是降低企业杠杆率的手段之一,即便有“积极股东”从旁发挥作用也能力有限,企业真正扭亏为盈仍然依靠行业发展趋势、自身治理能力等因素。

因此,对银行而言选择转股对象至关重要,因为企业创造利润的能力决定了企业能够承担的债务规模,若转股对象业绩不佳,债转股也只是让银行继续承担风险;对企业而言,债转股实际上并无助于提高企业经营能力,若仅指望依靠债转股达到“逃废债”的目的,无疑只是延长企业苟延残喘的期限,迟早要被市场淘汰。

2、银行股东作用存疑。正如云锡集团债转股协议中说明的那样,建行打算成为“积极股东”参与参股的云锡下属子公司经营决策,使其经营状况改善。

[1]李冕.市场化债转股:运行机理、风险与建议[J].武汉金融,2017,(01):49-52.

[2]孙丽,孙玉兰.债转股重启:历史镜鉴、现实问题与对策[J].南方金融,2016,(11):24-30.

[3]梁伟亮.经济新常态下债转股的困境及其破解机制研究[J].浙江金融,2016,(07):3-9.

罗梦婕(1994-),女,汉族,江西南昌人,研究生(在读),华东交通大学,研究方向会计理论与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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