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丹
(湖北文理学院理工学院经济与管理学系 湖北 襄阳 441000)
电子商务给我国外贸企业带来的机遇与挑战
王 丹
(湖北文理学院理工学院经济与管理学系 湖北 襄阳 441000)
随着知识经济的逼近和网络竞争的加剧,电子商务代表着未来贸易行业的发展方向,面对世界贸易竞争环境的迅速变化和发展,处于改革开放和对外交往前沿的中国外贸企业理所应当成为中国商品进军世界的先锋队,中国外贸企业应该积极迎接信息经济和知识经济的挑战,促进中国电子商务与原始贸易的相互融合,并使之比世界电子商务贸易的接轨,让电子商务作为今后外贸企业信息化的核心力量,以提高外贸企业生产力和生产效率,适应新的贸易方式为基本要求。从战略角度而已,把电子商务与贸易结合好对于推进企业战略实施、提升企业竞争优势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电子商务;对外贸易;发展现状;对策建议
电子商务(Electronic Commerce)是出现在20世纪60年代初的新型交易方式,进入二十一世纪以来,电子商务以其飞快的发展速度在各个领域广泛的应用,极大地冲击了传统的贸易方式。电子商务是指在全球各地广泛的商业贸易活动中,在因特网开放的网络环境下,基于浏览器/服务器应用方式,利用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和远程通信技术,实现整个商务(买卖)过程中的电子化、数字化和网络化。
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程度的加剧,中国外贸企业面临着空前激烈的贸易竞争,不但要求中国外贸企业在短期内改变经营理念,更要求中国企业在短期内迅速改变经营管理手段。当今时代是互联网的时代,利用Internet浏览器软件技术实施电子商务成为必然的趋势。严峻形式可形容为:“要么电子商务,否则无商可务”。
(一)我国电子商务总交易额逐年上升。据统计,2016年我国电子商务总交易额超过20万亿人民币,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超过10%。这个数据说明:中国一线城市电商消费已经超越发达国家,形成自己独特的模式,二线城市消费理念逐渐走向成熟,中西部地区的新兴消费阶层也在不断崛起。
(二)电子商务在国际贸易中的应用。2011年,全球电子商务交易额突破40.6万亿人民币,北美、欧盟、日本等发达国家和地区在电子商务应用的迅速发展,占据了大量份额。与此相比,我国大部分外贸公司电子商务应用还处于利用网页宣传介绍公司和公司经营的产品、利用电子邮件进行通讯联系的阶段,网页更新频率不高,与客户的互动性不强。
(一)电子商务应用观念落后。很多具有先进经营理念的外贸企业已经较早的运用了电子商务,并在此过程中取得了不错的效益,但是依然有一些中小外贸企业对电子商务促进整体运营的作用效果意识模糊不清,认知度也较低,要么尚未建立电子商务系统,要么建立的系统不完整,这样一来更不能很好的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进行交易,出现恶性循环。
(二)应用范围狭隘。目前,很多外贸企业虽然在拓宽业务方面能够利用电子商务平台进行,但是,大部分也只是简单地发布企业、商品信息而已,所以在具体资源投入和运行效果来看,效果并不怎么尽如人意。同时,不同企业在生产规模、经营模式及地域等方面的差异也会影响到企业在电子商务方面的供应链的继承、网上支付、分销渠道。
(三)应用环境不健全。在电子商务发展环境方面,我国电子商务平台的发展尚不健全,特别是然硬件方面:硬件不能满足需求,软件又不能进行配套服务,由此限制了电子商务的发展空间。信息基础设施的薄弱,网络规模相对又较小,这些因素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贸易在洽谈、签约、付款等方面的流程,这些自动化的过程都是有机连接的,但是我国的网络基础设施建设由于经济实力和技术等方面的原因使得绝大部分企业的电子化、信息化程度低、网络拥挤、运行速度慢、资费偏高等等,得其在国际贸易中实施电子商务步履维艰。
(四)网购安全不能得到保障。网络安全问题亟待解决。电子商务在给我们的工作生活带来便捷的同时,也存在着安全隐患。任何事物都具有两面性,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们开始接受网上银行、网上合同、电子签名等,网上传递大量的交易信息,但是这也将信息的泄露风险又推向了另一个高峰,诈骗集团运用各种手段骗取、窃取信息盗取钱财,特别是身处不同国家,只有网络间的数据传递、交换资金,在网上划拨流动的交易双方,信息泄露的风险更是高上加高,如何有效地保障商业机密不被窃取,支付系统不被破坏,提高网上交易的安全系数方面,在国际还是国内,电子商务的安全性问题不容乐观。
(五)相关法律法规尚未健全。总所周知,法律法规在约束人们行为上起到重要作用,法律的缺失会导致犯罪率的升高。但是在国际贸易交易中,由于交易双方分别处于不同的法律体系中,这就为双方的交易有了很大的制约。所以在签合同、认证、支付和产权问题上设涉及的法律问题也会有很大程度的不同,各国的规定有所差异,在国际上也缺乏统一的法律法规对此进行规范。而我国现有法律法规制度的制定滞后于信息工业的发展,相关的法律为从事电子商务的交易主体带来了高度的风险,构成了阻碍电子商务应用的一道不容忽视的屏障。
(六)地域发展不平衡。根据中国B2B研究中心调查系统显示,目前我国电子商务服务企业主要分布在长三角、珠三角一带以及北京等经济较为发达的省市。其中长三角占33.52%的份额,珠三角占32.04%,北京占8.86%,国内其他地方共占25.58%。可见在中国分布极不均衡。
(一)建立国际电子商务框架,创造良好的宏观环境。在我国,电子商务虽然开始发展,并且有很好的市场和广阔的前景,但是客观来看,我们可以看到它的电子商务框架还未建立。任何一项贸易操作都会是一个繁锁而复杂的过程,国际贸易更是如此。而在我国,相关部门的配合还未形成一个强有力的体系,不能适应快速发展的电子商务。所以,要想形成有规模的电子商务平台体系,就必须要建成自己的框架。
(二)加强网络管理,维护网络安全。网络安全关系到参与其中的每个人的切身利益,电子商务在给我们的工作生活带来便捷的同时,也存在着安全隐患。电子商务的发展需要确保交易中信息的身份特征和安全性、保密性。所以,有关部门应加强监管,对窃取信息等行为加大监管力度,严惩不贷,同时也要做好反偷盗工作。
(三)制定和完善我国外贸领域应用电子商务的法律法规。为了保证电子商务的发展,围绕电子商务发展及相关的网络管理、信息安全、金融结算、知识产权保护等问题,我国需要再考虑到电子商务的发展趋势的基础上制定和完善外贸领域应用电子商务的法律法规。
(四)加强电子商务人才培养。电子商务专业人才培养也是发展我国电子商务的必经之路。要培养相关高精尖技术人才,就要充分发挥高等教育的重要作用。从而加快电子商务高素质高水平的应用型、复合型人才的培养,形成校企联合培养模式,建立长期合作的机制,推动电子商务技术的不断创新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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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丹(1988-),女,汉族,湖北襄阳人,硕士,助教,湖北文理学院理工学院,经济与管理学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