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 上海 201306)
《国际船舶压载水和沉积物控制与管理公约》正式生效对我国的影响与对策
韩赟斐
(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上海201306)
2017年9月8日,《国际船舶压载水和沉积物控制与管理公约》将正式生效,关于《压载水公约》本身的解读,以及该公约生效后我国的对应策略,已经成为了一个重要的研究课题。在过去的40余年中,主要负责研究船舶压载水在国际范围内的管理问题的国际组织是国际海事组织,主要成果是《压载水公约》。通过对比美国、澳大利亚、欧盟的压载水管理法律法规,明确我国立法和航运实践中关于压载水管理的优势与不足。《压载水公约》正式生效对我国航运企业、我国立法和执法提出了新的挑战,如何应对《压载水公约》带来的挑战成为了当务之急。
压载水管理;海洋环境保护;航运企业;立法
(一)关于压载水管理的发展历程
在过去的40余年中,主要负责研究船舶压载水在国际范围内的管理问题的国际组织是国际海事组织①(IMO)。1973年,国际海事组织在伦敦制定以防止和限制船舶排放油类和其他有害物质污染海洋为目的的《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②。1993年11月4日,国际海事组织在第18次会议上通过决议——《防止排放船舶压载水和沉积物传入有害水生物和病原体指南》③。1997年11月27日,国际海事组织在第20次会议上通过决议——《为减少有害水生物和病原体船舶对船舶压载水控制和管理的指南》④。2004年2月,国际海事组织在针对船舶压载水管理的大会上通过《国际船舶压载水和沉积物控制与管理公约》⑤。2016年,随着芬兰就《压载水公约》的批准,《压载水公约》将于2017年9月8日正式生效。
除了国际海事组织对船舶压载水管理的努力外,其他国际海洋社会的参与者也对其投入了相当的重视。1992年,联合国在巴西的“里约中心”组织召开联合国环境与发展会议⑥,会议要求国际海事组织考虑制定关于船舶压载水管理的相关国际公约。2002年,以“拯救地球、重在行动”为宗旨的可持续发展世界首脑会议⑦在南非举行,会议敦促国际海事组织尽快制定关于压载水沉积物的国际公约。
(二)《压载水公约》的主要内容
《压载水公约》框架包括3个层次:公约正文、公约附则、公约实施导则⑧。
公约正文包含22个条款,主要可以分为一般性条款、原则性条款和公约常规条款。其中,原则性条款部分规定的“控制压载水有害水生物和病原体传播”、“沉积物接收设施”、“科学研究和检测”等内容,构成了公约正文的核心部分。
公约附则,即“船舶压载水及沉积物控制和管理规则”,是载明船舶技术性要求的主体部分,其中第A部分为总则,第B部分为船舶的管理和控制要求,第C部分为某些区域的特殊要求,第D部分压载水管理标准,第E部分为压载水管理的检验和发证要求。
为配合《压载水公约》的有效实施,国际海事组织还出台了14个公约实施导则,涉及与压载水管理技术性要求直接有关的导则有7条。
(一)对航运企业的影响和对策
《压载水公约》正式生效在即,本公约的出发点是为了全人类能够保有一个更加和谐、更加生态的海洋环境,进一步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但其中规定的众多指导性技术规则对航运业的各个环节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首先受到影响的是航运公司,主要包括与造船公司签订新船建造合同的航运公司,以及经营有不符合公约D-2标准的旧船的航运公司。
针对已签订造船合同的新船,建议合同双方及时增加关于压载水管理系统安装的条款。对压载水管理系统的选型应参考船舶入级船级社的相关指导文件⑨。
针对已经在营运的旧船,建议核对船舶情况,若有不符合公约要求或不符合船舶入级船级社的相关指导文件的情况,需要及时处理,使船舶符合规定并尽快恢复营运以节约成本。
(二)对立法和执法的影响和对策
随着2017年9月8日《压载水公约》的正式生效,对我国关于海洋环境保护,特别是压载水管理法律法规的制定、对各行政部门明确职责内涵和提升执法力度,提出了新的要求。
针对我国关于压载水管理法律的制定,建议参照《压载水公约》的相关规定,尽快出台防止由船舶压载水的排放而带来的外来生物的入侵的法律。由于压载水管理的问题是海洋环境保护的一部分,我国海洋环境保护由多部门分别管理,虽然管理所涉及的范围广,但各部门之间的管理方式和管理力度存在差别,建议由一个行政管理部门主导海洋环境保护中关于压载水管理方面的事项,其他行政管理部门辅助管理。
《压载水公约》的正式生效不代表海洋环境污染问题已经得到了解决,真正重要的是世界各国在指导性公约的指引下,制定出符合国际发展趋势、具有立法前瞻性、符合自身经济发展与基本国情的法律法规。
【注释】
①International Maritime Organization
②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for the Prevention of Pollution from Ships;MARPOL
③决议号:A774(18)
④决议号:A868(20)
⑤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for the Control and Management of Ship’s Ballast Water and Sediments
⑥The United Nations Conference on Environment and Development,UNCED
⑦World Summit on Sustainable Development,WSSD
⑧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北海事局.压载水管理及实施[U].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15;49-50.
⑨党坤.船舶压载水管理公约现状及履约建议.中国远洋航务,2015年第2期:62-63.
[1]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北海事局.压载水管理及实施.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15版.
[2]白佳玉.船舶压载水法律规制研究.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10版.
[3]中国船级社.船舶压载水管理计划编制指南.北京:人民交通出版社.2007版.
[4]谢大明.《欧盟港口国控制法令》应对措施.水运管理.2010年9月.第32卷第9期.
[5]吕晓燕,张硕慧.《压载水公约》生效在即船员应做得准备.航海技术.2015年11月.第6期.
[6]王文成.船舶压载水处理综述.上海船舶运输科学研究所学报.2013年第4期.
[7]胡国芳.船舶压载水对生态影响及处理技术.中国水运.2008年9月.
韩赟斐(1992-),男,汉族,上海人,学生,法学硕士(在读),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研究方向海商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