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黑龙江省委政法委员会
为全面振兴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中共黑龙江省委政法委员会
省委政法委作为省委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要以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引,紧紧围绕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决策部署,在结合上作文章,在落实上下功夫,组织带领全省政法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努力为我省全面振兴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省第十二次党代会要求,“深化平安黑龙江建设,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政法机关要牢固树立底线思维,毫不松懈地做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工作,不断提高对各类风险发现、防范、化解、管控能力,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一)积极防控政治安全风险。坚持情报先行,确保耳聪目明,掌握工作主动,严密防范、有力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的渗透捣乱破坏活动,强化对在我省境外非政府组织的管理,落实重点人管控措施,坚决查处、取缔邪教组织和非法宗教活动,防止敌对势力、敌对分子在重要敏感时期、利用敏感事件诋毁党的形象,损害党的执政基础。
(二)严防严打暴恐犯罪活动。进一步加强涉恐情报搜集研判,及时获取内幕性、预警性、行动性涉暴恐信息,深化基础摸排管控,密切掌握关注群体动向,加大对重点场所、危爆物品巡防查控力度,更加严密地筑牢“四道防线”,坚决防止暴恐分子在我省潜入潜出,坚决防止暴恐活动在我省“打响、炸响”。
(三)加大违法犯罪打击力度。加强社会治安突出问题整治,坚持问题导向,组织专项行动,深入开展打击黑恶势力、涉爆涉枪、盗抢骗、制贩毒品、校园暴力、拐卖妇女儿童以及环保、食品药品等领域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更快地破大案、更多地破小案、更准地办好案、更好地控发案,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省第十二次党代会要求,“推进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强化基层依法治理,提高预测预警预防能力,推动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着力解决群众合理合法利益诉求”。新形势下,必须依法加强社会治理,以良好的社会秩序吸引人流、物流、信息流等各种发展要素集聚。
(一)依法加强防控体系建设。加强制度规划设计,推动五级综治中心数据联通录入、联通应用,建立综治大数据应用平台,努力实现政法综治数据的集成应用;加强综治视联网建设,实现省、市、县三级视联网联通应用;加快“雪亮工程”建设,整合政府、企业和社会各类视频监控资源、共享联网应用,实现“全城覆盖、全网共享、全时可用、全程可控”建设目标,不断提升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整体水平。
(二)依法加强人口服务管理。完善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服务机制,开展实有人口、实有房屋服务管理攻坚行动,摸清人、房底数,消除管理死角;加强特殊人群服务管理,落实刑满释放、社区矫正、涉邪教和戒毒等人员帮教衔接机制;依法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强制医疗工作,继续落实“以奖代补”政策,研究借鉴建立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责任险等做法,充分调动家庭监管积极性,让人们在规范秩序的环境中依法进行社会活动。
(三)依法加强公共安全监管。完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管理制度及预防机制,狠抓道路交通、消防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切实做好风险防控和安全隐患的常态化治理;严格落实电信、网络、住宿、客运等领域实名制和寄递物流行业“3个100%”制度,最大限度地消除安全隐患和管理盲区,全方位提升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的满意度。
(四)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维稳与维权、解困相结合,下更大功夫解决特定利益群体合法合理诉求。关注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经济纠纷和土地权属矛盾化解,积极预防“民转刑”案件尤其是一杀多人案件发生。深入推进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建设,统筹好政法综治维稳资源力量,不断拓展社会各方面参与矛盾化解的制度化渠道,尽最大努力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和实际困难。
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指出,“我省改革已经到了集中攻坚期,推进改革的任务十分艰巨,必须强化顶层设计、坚持多措并举、勇于攻坚克难,坚决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和利益固化樊篱,形成系统设计、整体谋划、协同推进的良好局面”。当前,司法体制改革已经到了关键时期,必须确保中央政策落地生效,让人民群众在改革中有更多的获得感。
(一)通过改革提升司法公信力。抓紧完善司法责任制改革,全面实施法官检察官员额制,让法官检察官说了算,实施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制,同时加强对司法行为的监督管理,尽快成立法官检察官惩戒委员会,做到放权有序、监督有力,守住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贯彻好证据裁判原则,落实好证人出庭做证制度,提高律师辩护率、当庭宣判率,切实保障司法人权、防止发生冤假错案。着力深化公安机关警务体制、执法权力运行体制、行政管理制度、人民警察管理制度改革,深化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制度、人民陪审员与人民监督员制度、司法鉴定管理体制、社区矫正制度改革,不断提升执法司法质量和效能,更好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二)通过改革提高法律服务水平。积极推行党委、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下大力推动执行联动和失信联合惩戒,着力构建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努力形成解决执行难的工作合力。积极推进公司律师制度建设,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企业经营中的问题,依法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积极整合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力量,深入开展法律服务活动,努力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
(三)通过改革增强维护发展能力。紧盯违法犯罪职业化趋向,以防控金融风险为重点,深入进行经济犯罪前瞻性研究,加强资金查控等经济犯罪侦查专门手段建设,提高对金融风险发现、防范、处置水平。依法加强产权保护,细化涉嫌违法企业和个人财产处置规则,严格区分法人财产和个人财产,加大对侵犯产权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依法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和公民财产权,进一步激发各类市场主体创新创业动力。建立健全执法司法联动机制,对严重破坏经济发展的犯罪行为要快侦、快诉、快判,依法维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坚定市场主体对我省全面振兴发展的信心。
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强调,“干事创业要有好的作风、好的精气神,就是要勤于学习、勇闯新路、求真务实、清正廉洁,下大气力解决能力不足不能为、动力不足不想为、担当不足不敢为问题,打造一支素质过硬、作风扎实、敢于担当的干部队伍”。必须把培育政法队伍优良作风作为政法机关重要工作常抓不懈,切实营造起想干事、能干事、敢担当、善作为的执法司法环境。
(一)强化大局意识。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教育全省广大政法干警坚决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毫不犹豫地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断夯实政法机关服务大局、忠诚使命的思想基础。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一系列工作部署,鼓励支持广大政法干警思发展、谋发展、促发展,主动服务发展大局,勇担全面振兴使命。
(二)强化务实作风。紧紧围绕“大力倡导‘五个好作风’、坚决摒弃‘三个坏把式’、持续整顿‘五个坏作风’”,深入开展作风整顿活动,从领导干部做起,以上率下查摆问题,从小事改起,再造工作流程,提高素质能力,坚决克服不思进取、办事拖拉、相互推诿、效率不高的现象,使夙夜在公、激情工作成为新常态,引导广大政法干警高标准履职尽责、促进振兴发展。
(三)强化问题治理。下大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纪律作风问题,对冷硬横推、吃拿卡要、粗暴执法等顽症痼疾开展经常性集中整治,对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贪赃枉法等问题决不姑息,警示和促使广大政法干警形成良好执法司法习惯,确保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以铁的纪律带出一支铁的政法队伍,切实为我省全面振兴发展提供有力有效的法治保障。
责任编辑/胡蕊hurui@fendouzazhi.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