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越众
(中南民族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北京 100000)
女性主义视野下《白鹿原》中田小娥形象新探
黄越众
(中南民族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北京 100000)
在陈忠实《白鹿原》中,田小娥被冠以“最淫荡”的恶称,形象被妖魔化,当我们透过女性主义批评视角来审视这一女性形象,不难看出这位作为父权制社会中的男性作家的视角偏颇和文学虐待,以及长期处在传统文化的影响下,女性的悲绝与缺席。本文旨在从女性主义批评视角出发,来探索田小娥这一形象背后的深刻内涵。
《白鹿原》;陈忠实;田小娥;女性主义
在西蒙·波伏娃看来,由于经济不独立,女人沦为男人的附庸品,她们丧失了作为人的基本独立性,成为第二性,即女性。由此,包含着父权制属性的“女性”概念与包含自然人属性的“女人”的概念相比而言,前者多了一种心理结构上的附属,而缺少了自然人属性所具备的人格结构中的独立与反叛意识。由此观之,文学作品中的形象,它可以被称为“女性”,但并不一定可以被称作“女人”。
在漫长的岁月中,儒文化大多数时候占据着中国传统文化的主流,其核心是传统封建的伦理道德,中国人关注道德与伦理,又特别关注女人的道德,女人一直是被用来道德评判的对象。宋明时期,程朱理学宣扬的“存天理、灭人欲”更是变本加厉,加强了对女性的批判力度。这些与现代社会提倡的张扬个性、满足人性的合理欲求的观念大相径庭。作品中被封建道德伦理束缚的女性向社会发出了石破天惊的呐喊。
“小娥的理想不过就是当个名正言顺的庄稼院媳妇罢了,可这点微小的希望也被白嘉轩的‘礼’斩绝了。”白鹿原中,田小娥始终被压迫与仇视而无翻身之地。“野女人”的坏名声让她被拒入村,更谈不上拜祠堂,被鹿子霖利用,她却受到“族规”惩罚,然而她并不是族中的一员。在白鹿原,卫道士白嘉轩压迫她,乡民唾弃她,连她的公公鹿三也对她恨之入骨,最后甚至亲手杀了她!白鹿原世世代代被陈腐的伦理道德所笼罩,妇女被封建的“三从四德”约束,贞操永远被看作衡量女子价值与品行的关键,“饿死事极小,失节事极大”这种扼杀人性的观念根深蒂固。田小娥本是郭举人的妾室,由于不堪忍受郭举人的性变态,她与黑娃私奔,和鹿子霖乱伦,害死了狗蛋,毁了孝文,简直是个祸水,是“恶”的代名词。由此观之,受传统道德迫害的女性命运是何等的凄凉!她们处于第二性附属男性而存在,自由人的权利就活生生被剥夺了。
置身于传统道德中的田小娥命运是不幸的,但田小娥敢爱敢恨,精神独立,是一名敢于反抗的女斗士形象,她的存在不像白赵氏、白吴氏等要依附男人而存在,她是独立完整的自然人。小娥不惧冲破世俗偏见,选择与黑娃私奔,婚后的生活苦中有乐,对爱情的牺牲和付出是许多女人都达不到的。小说中写到连黑娃也“居然激动了好一阵子。”田小娥与黑娃别于凡俗的爱情让接受过新式教育洗礼的鹿兆鹏都心生羡慕。扼腕也罢亦或是鄙夷也罢,你却不得不承认田小娥才是真正的“女人”。
反观田小娥的整个人生悲剧,我们不难发现,引诱、被利用、被压迫、抗争贯穿起了她的一生。在郭举人和大老婆的变态虐待下,在一个活生生的“女人”的本性驱使下,她去引诱黑娃,然而这些并非逢场作戏。为了自由,活得像个人样,为了坚持自己的选择,她不嫌贫苦宁愿选择和黑娃在破窑苟且栖身;难堪的爱情又让她甘愿受村民的鄙夷。黑娃避祸逃亡在外,她“一站一跪一哭”去乞求鹿乡约;为了黑娃,她又不得不屈身鹿子霖;为报复卫道士白嘉轩,她心甘情愿让鹿子霖利用,勾引白孝文,阴谋得逞后她却心生懊悔,终究在报复完鹿子霖后,和白孝文真心地“混”一起了。
田小娥敢于向封建旧道德发起挑战,去抨击白鹿人封建顽固的宗族观念。她并不是一个甘心被贱视的女性:当被惩罚后她能昂首去找冷先生抓药治伤;当意识到被鹿子霖利用,她能痛快地“给鹿乡约尿一脸”;甚至死后她也不甘冤屈,以“臭气远扬”来报复村民,用瘟疫来大闹白鹿原;最后竟以鬼魂附体鹿三来愚弄卫道士白嘉轩,质问愚昧无知的乡民。田小娥用她那仅有的性武器在白鹿原上掀起一股巨浪,反抗着、报复着,大胆而直接,她被传统道德文化抛弃,又反过来狠踹传统文化一脚。总之,她是一个真真正正的挑战封建旧道德的新女性形象。
批评家雷达看来,陈忠实写作《白鹿原》的文化立场与价值观是矛盾的:“他既在批判,又在赞赏;既在鞭挞,又在挽悼”,如果我们说陈忠实的主导态度是对传统文化的肯定与继承,大约也算准确。诚然,在传统伦理道德熏陶、浸淫下,陈忠实并不是以局外人的姿态来描写田小娥这一人物形象的。即使作者承认她为黑娃和白孝文都倾注了真爱;即使作者也看到在田小娥被杀的那一刹那,凄婉无助的呐喊“大呀……”流露出对亲情的向往,内心的善良本性;即使作者还写下在黑娃逃亡后,她因无助被鹿子霖利用,但终究作者还是未能超越他的男性视角及文化背景。
作为一名体制内的作家和长期视传统文化为土壤的作家,作者与作品中卫道士般的主人公一样,也无法超越他所在的群体,打下了时代的烙印,有其局限性。在男权话语下,田小娥因自己的惊世骇俗与独立反抗而招致无情的文学虐待,被扣以“淫荡”的恶名,最后落得丧身在了传统伦理道德的凶残里,更是丧命在男权社会所建立的性占有与剥夺里。于是,女性自身的人格自主和独立不被认可,她们心灵深处的需求与渴望就在这牢笼般的传统文化中被深深遗忘了。而对田小娥这样一个离经叛道的女性,作者只剩下恶意丑化和文学虐待:“裱子”、“骚货”、“淫妇”、“烂女人”等等这样触目惊心的称呼已难以解恨;即使当田小娥被杀,他以痛快的笔调写道:“白鹿村乃至白鹿原上最淫荡的一个女人以这样的结局终结了一生。”这也难抒心中的畅快,只有当他借卫道士白嘉轩之手给田小娥造成一座插翅难飞的“镇妖塔”之后,他才尽兴搁笔、停止挞伐就此罢休。一座高高的砖塔,剥夺了田小娥重获新生的机会,难道这世上还能想象出比这种虐待更残忍、更触目惊心的吗?正像有评论者指出那样,田小娥最终白嘉轩的六棱砖塔镇住,永世不能重见天日,这反映了男权社会中女性独立精神所遭受的禁锢与摧残。
反思陈忠实对田小娥的文学虐待,归因于这位女斗士用以反抗封建礼教的“性武器”刺痛了作者对传统伦理道德的“赞赏”和“挽悼”的神经末梢;细思田小娥一生的悲剧,在于她不甘沦为传统父权制下“女性”这一角色,而定要活成一个心理、人格独立完整且有着自己精神需求的“女人”;反观田小娥作为“女人”的角色塑造,作者的偏颇与虐待最终却成就了她作为作品中唯一一个“女人”而存在的独特的地位。
真正的道德符合人性,顺应人的独立发展,正如文艺复兴时期思想家霍尔巴赫指出,宗族道德之所以不能使人道德进步是因为它忽视人性,推崇虚假飘渺的神性。《白鹿原》向读者展示了一组典型的时代冲突,即重视名节、讲究传统道德约束、禁锢人欲的封建宗法制度与现代社会重视生命、遵从人性健康发展、正常需求的现代文明之间的矛盾。在父权制男性话语霸权下,女性的地位和生存权益如何得以保证仍然是一个值得深思的话题。
[1]陈忠实.白鹿原.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93.
[2]刘锋杰.文学批评学教程.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0.
[3]沈远川.从女性悲剧看《白鹿原》文化冲突的意义.重庆文理学院文学与传媒学院,2009年02期.
[4]宋剑华.《白鹿原》:一部值得重新论证的文学“经典”.中国文学研究,2010年01期.
[5]何西来.文章千古事——关于<白鹿原>评论的评论.中国文学研究,2000年0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