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足检察,面向社会
——从办报理念走向新闻实践

2017-04-15 10:55邱春艳
法治新闻传播 2017年2期
关键词:面向社会办报日报

■邱春艳

立足检察,面向社会
——从办报理念走向新闻实践

■邱春艳

没有理念就没有方向。一家媒体的采编经营发展理念,承载着她的历史荣光,也承载着她的发展梦想。办报理念既是报纸新闻采编、经营管理、队伍建设等各项工作思路的集大成者,也是这个报纸的灵魂和旗帜。在 《检察日报》20多年的创新发展中,检察报人以新闻采编工作为中心,逐步形成了一套科学的理念和机制。这其中,最根本的理念就是:立足检察,面向社会。

立足检察是生存之本,面向社会是发展之基

1991年,在 《中国检察报》 (《检察日报》的前身)试刊之前,筹办组就办报思路给时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复之写了一封长信,提出了最早的办报理念:立足检察,面向社会。刘复之批示给予肯定。这一理念可谓是中检报业的口号之源,理念之宗。此后 《检察日报》所有的理念都与此有关,都是在此基础上的丰富和发展。

检察报人多年来的实践证明:立足检察是生存之本,面向社会是发展之基。没有检察,就没有检察报。不面向社会,就无发展的空间。因而,立足检察和面向社会是同时践行的,是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实践中,既不能用立足检察来否定面向社会,也不能用面向社会而忽略立足检察。

正是在这八字理念的旗帜下, 《检察日报》在采编经营管理方面日趋成熟,形成了一系列的采编经营发展理念。

1994年1月2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时任检察长张思卿在报社部主任会上,语重心长地说,检察报要明确办报方向,树立自己的办报风格。否则, “办杂了也就办砸了”。会后, 《中国检察报》时任总编辑刘佑生正式提出了 “就检察说社会,就社会说检察”的办报思路。这一思路的形成,也是以 “立足检察,面向社会”为基础的。

再后来形成的 “天天传播反腐新闻,期期提供法律服务” “化腐朽为神奇”的理念同样离不开 “立足检察,面向社会”。 “天天传播反腐新闻”正是立足于检察的一项重要职能——反腐败而提出的,而这也正是百姓最为关注的一个话题,因此也是面向社会的体现。

此后, 《检察日报》逐渐形成了 “检察新闻社会化,社会新闻法治化,法治新闻专业化”的报道理念。 “检察新闻社会化”其实质依然是强调要 “立足检察,面向社会”,而 “社会新闻法治化,法治新闻专业化”则是在立足检察面向社会的基础之上,再进一步做到用法治视角去解读社会事件,并且要有专业的法治思维、法治逻辑、法治水准。

在经验发展理念方面,无论是 “一体两翼”,还是 “三化” (专业化发展、市场化运营、精细化管理),也都离不开 “立足检察,面向社会”。 “一体两翼”中,无论是母体 《检察日报》及所属刊物,还是两翼中的正义网和最高检影视中心,都是以检察为根基的,但同时也是要面向社会才有发展活力的。而 “三化”中的坚持 “专业化发展”,强调的专业同样是要立足检察、立足法治的专业,而 “市场化运营”强调的正是要面向社会,面向市场。

“立足”与 “面向”的双重考验

提出科学的理念不易,但要践行理念则更难。

“立足检察,面向社会”,短短八个字,实践起来并不容易。

简单来说,至少有两方面的考验:立足检察,怎样立足?面向社会,如何面向?检察报人在20多年的不断摸索中找到了答案。

立足检察,怎样立足?我们20多年的实践是这样回答的——

一方面,立足检察,就是检察报业要为检察事业所用,坚持检察立场、检察站位,服务于检察工作。在这一思路的指引下,20年多来, 《检察日报》把握好最高人民检察院机关报的定位,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紧紧围绕最高检的决策部署,始终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充分发挥检察新闻宣传主力军、主渠道、主阵地作用,突出宣传各级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积极成效;突出宣传各级检察机关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所取得的新成果、新经验;突出宣传各级检察机关的先进典型,热情讴歌公正司法、一心为民和恪守检察职业道德、献身检察事业的感人事迹,积极探索和践行 “就检察说社会,就社会说检察” “为党和国家大局服务,为政法工作鼓与呼” “关注民生,匡扶正义”等一些独具特色的办报理念和价值追求,在服务经济建设、促进社会和谐、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等方面作出了积极贡献。

另一方面,立足检察,就是要将检察资源为我所用,在检察资源中充分挖掘新闻,做好 “广义的”检察新闻,不浪费检察新闻富矿。

身为检察机关的机关报,我们做的新闻当然首先要依托检察机关,这样就有了立身之本。如何依托检察机关做新闻?首先是做好 “狭义的”检察新闻,即:对检察机关的重大部署和举措做好深度解读,对检察机关经验做法的宣传体现借鉴价值,对热点、焦点问题的报道做好正面引导。其次是做好 “广义的”检察新闻。在传统的观念中,检察新闻似乎就是检察机关的工作成效、有关会议活动等,往往忽略了检察机关在履职过程中办理的案件。 《检察日报》解放思想,坚持认为:检察机关履行职能主要还是通过办理各类案件来实现,那么,报道检察机关办理的案件也就是报道检察工作,也就是地道的检察新闻。循着这一思路,我们依托于检察机关办理的案件,通过社会化的包装形式进行报道,取得了良好的传播效果。比如,我们依托检察机关办理的反腐败案件,坚持 “化腐朽为神奇”的采编理念,通过案例挑选、标题制作、加配言论等,反面文章正面做,将本来具有负面意味的案例,变成了吸引读者的检察新闻,也变成了以案释法、警示社会、教育读者的活生生的教材。 《明镜周刊》 《法治评论》和 “社会万象”等周刊或栏目,每期均依托检察机关报道大量案例,这些刊登案例的栏目和版面,因为坚守理性、建设性的高品位而受到主管部门和读者的肯定。

面向社会,如何面向?我们20多年的实践是这样回答的——

一是在报道内容上充分社会化。虽然我们是立足于检察资源展开报道,但我们在报道内容上会有所侧重,往往选择社会关注的检察工作点切入。以2017年 《检察日报》的两会新闻宣传报道为例,几个重点深度报道虽然都与检察有关,但都是老百姓十分关注的民生话题,比如校园欺凌、电信诈骗、精准扶贫、 “打虎拍蝇猎狐”、打击 “村霸”、服务保障非公经济等。

二是在报道方式上充分社会化。2003年以来,报社领导层审时度势,在总结检察新闻社会化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 “讲故事,说新闻”的采编理念。这一理念使检察新闻既有好的内容,又有好的报道方式;既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又充满故事性、生动活泼、读者爱看。同时注重舆论监督人文化、敏感问题学术化,使新闻报道在强化问题意识的基础上,既有力度有分量,又有一定的安全度和美誉度。多年来,我们许多获得各类新闻奖项的优秀作品,都是 “讲故事,说新闻”的典范之作。

三是在报道的载体上社会化。时代在发展,社会在进步,新闻传播的载体也不断更新换代升级,媒体的产品要社会化,就得用群众喜闻乐见的传播载体。 《检察日报》虽然是机关报,但却一直都是时代的弄潮儿,在政法媒体中敢于领风气之先,第一时间用上时代的 “新媒体”。在这方面,中检报业的发展轨迹便是最好的证明:

1999年1月1日,网络刚刚在中国兴起之时, 《检察日报》电子网络版即开通。两年后,经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批准,由 《检察日报》电子网络版发展而来的正义网获得登载新闻业务的资格,成为中国法治媒体中首家获得登载新闻资格的法律网站。

新世纪以来,以微博、微信、新闻客户端等为代表的新媒体,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和影响日益凸显。检察日报社紧跟时代步伐,先后建立了微信、微博、新闻客户端,并成立了新媒体工作室负责运营报社的 “两微一端”等新媒体业务。目前, 《检察日报》微博、微信的粉丝数显著增长,影响力日益增强。

值得一提的是,我们所说的 “立足检察”并不是局限于检察,而是以检察为立足点,由此散发开去,触角遍及整个大法治领域,做专业的法治传媒。20多年来, 《检察日报》从刚开始 “一张白纸几支笔”,发展到现在可以随时进行全媒体传播的中检报业,它一直坚定不移地走专业媒体之路,立足检察,面向社会,关注中国法治进程。正是因为她既坚持立足检察,又坚持面向社会,才得以在今天如林的报业中拥有一席之地,让人在众多的报纸中嗅到其独特的检察味道、法治味道。

(作者系检察日报社总编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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