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师范大学 天津 300387)
最简方案中S结构的消除原因探究
王珊
(天津师范大学天津300387)
GB理论的表达层面包含D-S结构,S-S结构,PF和LF结构。PF和LF结构为语言分别提供声音和语义,是任何语法模型所必需的表征。而D-S,S-S结构可以通过简化进行消除。本文讨论S-S结构消除的一些经验原因。通过消除S-S结构,不仅能够解释现实中的一些语言结构,也进一步简化了语言习得结构模型。
GB理论;S-S消除;经验原因
1.D-S结构
D-S结构作为短语标记结构,在语法功能和题元角色之间建立了一一对应的关系,从而把一个句子的论元结构确定了。以下例子可以解释语法功能与题元角色之间的对应关系。
(1)John persuaded Harry to kiss Marry.(Hornstein:20)
从题元角度考虑,persuade(劝说)为二价动词,需要一个persuader(劝说者)和一个persuadee(被劝说的人);而kiss(亲吻)也是一个二价动词,同样需要一个kisser(亲吻者)和一个kissee(被亲吻的人)。由于(1)是一个合法的句子,所以每个题元角色都必须与D-S结构层所确定的位置相一致,如(2)所示
(2)DS:
[Johnpersuaderpersuade Harrypersuadee[eckisserto kiss Marykissee]proposition](Hornstein:20)
(2)为(1)的D-S结构,那么在(2)中”kisser”的位置的题元角色必须有一个成分来充当,尽管在语音上没有实现。换言之,”kisser”的位置被一个空语类(ec)填充。
D-S结构作为计算系统的输入,保证了PF和LF是基于同样的词汇来源。
2.S-S结构
S-S结构是推导开始有分支的点。在S-S结构之后,计算系统分为PF和LF。在S-S结构一些语法模块进行运用。这些语法模块是一些自成系统的规则,且这些规则系统彼此之间又有联系,例如赋格和约束理论。
3.PF和LF
PF和LF是GB理论中的接口层面。这意味着,他们为语法信息提供必要的语音和语义解读。
首先,在GB理论中,格理论及约束理论都在S-S结构进行运用;其次,SS有一个重要的描述功能,即它是显性和隐性语法的一个边界。由于多数语言之间的差异是由于规则应用在SS前后形成的,例如英语中的移动规则应用的SS之前,属于显性移动;而汉语中的移动发生在SS之后,属于隐性移动。如果消除SS,则无法区分标记这种语言之间的差异。然而乔木斯基的最简方案中,消除了SS结构后,仍旧能够解决这种问题。
为了产出形式合法的句子,DP必须被所管辖的动词,介词或者限定性的Infl赋予格。之所以在SS被赋格,是因为格与LF和PF相关。例(3)(4)说明了赋格不能在DS进行。
(3)(Hornstein:26)
a.He was seen.
b.DS:
[IP△ was+Infl[VPseen he]]
c.SS:
[IPheiwas+Infl[VP seen ti]]
(4)(Hornstein:26)
a.He seems to be likely to win.
b.DS:
[IP△ Infl[VPseems[IP△ to[VPbe likely[IPhe to win]]]]]
c.SS:
[IPheiInfl[VPseems[IPtito[VPbe likely[IPtito win]]]]]
在(3a)和(4a)的DS结构中,代词he没有被可以赋格的成分所管辖:(3b)中是一个被动形式的动词,(4b)中是一个不定式。而动词的被动结构和不定式是不能赋格给DP的。所以赋格是不能在DS进行,否则会错误地将(3a)和(4a)这样的句子剔除。
在例子(3)和(4)中,赋格必须在移动之后进行应用,并不意味着在SS进行应用,为什么不假设是在LF或者PF进行应用呢?
在T-模型中,隐性移动的操作在语音上并没有体现。因此,如果赋格在LF进行的话,在语音上不会有体现。然而,在英语中,如果被赋予主格的话,代词表层是he,she等,如果被赋予宾格的话,表层是him,her等。因此,赋格不能在LF进行。
那么赋格能否在PF进行吗?GB理论认为,格理论与题元角色通过可视条件相互联系,如(5)所示:
(5)可视条件
只有DP被格标记时,DP的题元角色在LF才能被看到。
可视条件的经验证据如(6),(6)包含了一个空算子。
(6)(Hornstein:27)
a.I met the man[OPithat Mary believed tito be a genius]
b.*I met the man[OPithat it was believed tito be a genius]
(6)中的空算子是DP(代表the man),可视条件要求其需要被赋格,尽管在语音上没有内容。(6a)中的空算子可以被主动形式的believed赋格,而(6b)中的被动形式believed没有赋格的能力,换言之,(6b)不合法,是因为其违法了题元准则,从句中主语的题元角色在LF不能够被看见。所以,如果赋格在PF进行的话,那么DP承担的题元角色在LF不能看见,而且任何包含DP的句子都会违反题元准则。所以赋格不能在PF进行。
总之,在GB理论中,赋格必须在DS之后。SS是赋格的合适层面。然而乔姆斯基指出,以上结论只是基于一个关于格如何在GB中如何实施的无根据的方法假设,如果我们采取不同的方法的话,SS也可以消除。
如果所有的DP在DS时已经有格特征,那么在语音层面,就已经实现为he或者him。我们需要做的就是去核查这些格特征是否与赋格的成分是否匹配。
考虑一下(7a)中的存现句结构。
(7)(Hornstein:31)
a.There is a cat on the mat.
b.SS:
[IPthereiis+Infl[SC[a cat]i[on the mat]]]
在(7b)中,DP a cat没有被格标记,因为它没有被可赋格的Infl所管辖。如果这样的话,那么由于违反了SS的格理论条件,(7a)这样的句子就会被错误地剔除。为了避免这样的情况出现,格理论中引入了语链(CHAIN)的概念。在(7b)中,限定性的Infl把格赋给了there,再又there传递给the cat,附加语there和a cat之间形成了一个语链。
如果用格核查方式来解释的话,在LF,a cat需要核查与Infl之间的格是否匹配,如(8)所示:
(8)(Hornstein:31)
LF:
[IP[a cat]i[IPthere is+Infl[SCti[on the mat]]]]
如果a cat在LF隐性移动到与Infl相邻的位置,且被Infl所管辖,那么a cat就可以核查它的格。在赋格条件下,there不能承载格,它必须将格传递出去。从方法论的角度,我们选择核查格而不是赋格。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讲,我们就可以消除SS。
综上,在SS,赋格无法解决存现句的问题,约束论在LF运用同样可以得到合法的句子。所以,为了简化儿童语言习得模型,消除SS,更加经济,简化了语言习得结构模型,也会更加符合儿童短时间内迅速掌握母语的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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