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兆花
辽宁省本溪市传染病医药介入病房 辽宁省本溪市 117000
聚乙二醇干扰素治疗慢性乙型肝炎的疗效及其对骨髓抑制的影响
杨兆花
辽宁省本溪市传染病医药介入病房 辽宁省本溪市 117000
目的:探讨选择聚乙二醇干扰素(PEG-IFN-α)对慢性乙型肝炎(CHB)患者治疗后获得的临床疗效以及对骨髓抑制产生的影响。方法:选取我院2014年01月-2016年01月收治的CHB患者120例作为研究对象。所有患者均符合2010年慢性乙型肝炎诊断标准。根据临床不同的治疗方法实施随机分组,其中A组60例,选择PEG-IFN-α-2b或PEG-IFN-α-2a注射液进行治疗,B组60例,选择普通IFNα注射液进行治疗,分别检测治疗第12、24、48周时的HBV-DNA水平、白细胞计数(WBC)、PLT(血小板)及中性粒细胞(NEU)计数。结果:在HBV-DNA水平方面,A组治疗效果明显优于B组(P<0.05),WBC、PLT及NEU方面:A组下降小于B组(P<0.05)。结论:针对CHB患者,临床选择PEG-IFN-α制剂进行治疗,不仅能够提高HBV-DNA治疗效果,同时可减少患者骨髓抑制现象,最终发挥显著的临床治疗效果。
聚乙二醇干扰素;慢性乙型肝炎;HBV-DNA;骨髓抑制
针对慢性乙型肝炎患者临床主要选择抗病毒的方法进行治疗。在治疗的过程中主要为了将HBV长期抑制及对HBV进行有效消除,针对肝纤维化、肝硬化以及肝癌出现概率有效降低,进而将患者的生活质量显著提高。当前临床应用较多的方法为选择普通IFN(干扰素)以及聚乙二醇化干扰素进行治疗[1]。为了进一步探讨采用聚乙二醇干扰素对慢性乙型肝炎患者进行治疗的临床价值,本文主要将我院2014年01月-2016年01月收治的CHB患者120例作为此次实验的研究对象,临床展开所有CHB患者分组对比研究,具体分析如下。
1.1 一般资料
选取我院2014年01月-2016年01月收治的CHB患者120例作为研究对象。所有患者均符合2010年慢性乙型肝炎诊断标准。根据临床不同的治疗方法实施随机分组,其中A组60例,年龄分布范围19岁-66岁,平均年龄为(29.46±8.61)岁;B组60例,年龄分布范围21岁-69岁,平均年龄为(29.52±8.72)岁。两组患者性别分布、年龄等基本资料的比较,无明显差异(P>0.05)。
1.2 方法
对60例A组CHB患者选择PEGIFN-α-2a注射液 180微克/次 皮下注射或PEG-IFN-α-2b注射液 80微克/次 皮下注射;治疗频率为1次/周,疗程为48周[2]。对60例 B组CHB患者选择普通IFNα进行治疗,500万IU/次,皮下注射,1次/隔日,疗程为48周。在对两组患者加以临床治疗的过程中,同时实施保肝、降酶治疗。
2.1 两组患者HBV DNA水平变化
两组患者第12、24、48周HBV-DNA水平与治疗前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组间比较,第12、24、48周A组患者HBV DNA水平下降均明显优于B组患者(P<0.05)。如表1所示。
2.2 两组患者骨髓抑制情况的比较
两组患者WBC、PLT、NEU三项指标的比较:与治疗前相比,A组患者12、24、48周WBC、PLT及NEU与治疗前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B组患者12、24、48周WBC、PLT及NEU与治疗前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治疗12、24、48周A、B组患者组间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如表2所示。
表1:两组患者HBV DNA水平比较()
表1:两组患者HBV DNA水平比较()
时间A组(n=60)B组(n=60)治疗前6.26±1.366.41±1.33治疗第12周4.25±1.454.86±1.61治疗第24周3.83±1.254.31±1.41治疗第48周3.36±1.023.99±1.25
表2:所有CHB患者骨髓抑制情况对比()
表2:所有CHB患者骨髓抑制情况对比()
组别时间WBC/(*109/L)PLT/(*109/L)NEU/(*109/L) A组(n=60)治疗前5.50±1.36193.13±51.062.92±0.99治疗第12周4.37±1.22157.55±40.241.91±0.88治疗第24周4.43±1.04159.41±45.432.22±1.24治疗第48周4.62±1.09163.25±49.492.25±1.21 B组(n=60)治疗前5.53±1.25190.57±52.952.94±1.05治疗第12周4.03±1.03148.53±39.051.77±0.97治疗第24周3.62±0.87131.43±35.951.81±0.95治疗第48周3.73±0.89148.55±40.151.83±0.90
对本次研究结果进行观察发现,在HBV DNA水平方面,A组治疗效果明显优于B组,在骨髓抑制方面,A组明显小于B组(P<0.05)。综合分析,聚乙二醇干扰素出现骨髓抑制情况较普通干扰素较少,有效证明聚乙二醇干扰素的临床应用价值。综上所述,对于慢性乙型肝炎患者,临床选择聚乙二醇干扰素的方法进行治疗,不仅可以提高抗病毒治疗效果,而且可减少骨髓抑制现象的出现,最终显著提高慢性乙型肝炎患者治疗的依从性,提高其治疗期间的生活质量。
[1]周斌.α-干扰素治疗慢性病毒性肝炎的副作用及其临床干预[D].南方医科大学,2012:199-202.
[2]谢志伟.干扰素α和恩替卡韦治疗HBeAg阳性慢性乙型肝炎疗效预测因素的分析[D].南方医科大学,2013:59-61.
[3]李文聪.慢性乙型肝炎优化治疗方案的临床研究[D].河北医科大学,2011:1025-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