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流转背景下农村居民养老诉求与行为选择研究

2017-04-14 04:53
社会保障研究 2017年2期
关键词:农村居民养老土地

赵 宁 张 健

(1 武汉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2 湖北省社会科学院,湖北武汉,430000;3 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湖北武汉,430000)

土地流转背景下农村居民养老诉求与行为选择研究

赵 宁1,2张 健3

(1 武汉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2 湖北省社会科学院,湖北武汉,430000;3 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湖北武汉,430000)

土地流转后,依托土地的稳定的收入模式被打破,农村传统养老模式的养老功能弱化。在城镇化和老龄化的双重作用下,农村土地流转后的农村居民养老问题成为农村社会保障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关系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城乡协调发展。根据生命周期理论,个体的养老呈现周期性的发展规律,各个养老阶段的养老诉求重点不同,所采取的养老行为也各异。因此,分析土地流转后,每个养老阶段,农村居民不同的养老诉求和行为取向,能够有针对性地提出完善和创新农村居民养老方式的对策建议,以利于提高农村居民养老服务水平。

土地流转;养老意愿;行为选择

一、引言

在社会转型以及老龄化现象日益严峻的背景下,农村老龄化呈现绝对数量多、老龄化程度高、老龄化速度快等特点。作为农业大国,农民在我国总人口中的比重较大,农民的养老问题直接关系到我国社会稳定和社会发展。目前,我国农民养老方式仍以传统的家庭养老为主,而家庭养老则是建立在土地保障功能的基础上,即仍将土地作为主要生产资料和生活来源,以此获得家庭收入,满足自身养老需求。

随着城镇化和改革开放不断深化,农村经济体制不断变化,产业结构、劳动力结构、人口结构也随之发生变化,对“土地养老”和“家庭养老”等传统养老模式产生直接影响。特别是随着生产技术的发展和农村土地流转制度的实施,农业规模化、专业化经营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农民将长期或短期地失去土地的经营权,土地将逐渐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集中。对农民个体而言,在土地流转后,由于无法获得持续稳定的收入满足生活需求,依托土地养老不再是现实选择。依托土地的传统家庭养老已经无法满足农民的养老需求,加之当前我国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尚不完善,使农民养老,特别是土地流转后的农民养老问题日益突出。土地流转既有效推动了城镇化,但也对我国农村养老提出挑战,因此,应重点考察和研究在土地流转的背景下,如何满足农村居民的养老需求,如何完善农村居民养老方式,加强农村社会养老保障。

二、土地流转对农村居民养老的影响

(一)土地流转给农村居民养老带来的有利机遇

1.实现农业产业化经营,夯实农村养老的经济基础。规模经营是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必然要求。通过土地经营权流转,可以解决土地分散、土地资源浪费等问题,缓解了有地无人种、有人无地种的局面,改变农业小规模、分散经营的困境。土地经营权流转,使农村土地由分散经营转向规模化经营,优化配置土地资源,提高了土地利用效率,提升了农业生产效率,并最终维护了农村土地关系和农村社会稳定,为农村居民养老奠定了必要的经济基础。

2.加速农村劳动力迁移,减轻农村社会的养老压力。在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农村土地流转规模逐渐扩大,为农业生产机械化和现代化发展提供了更大可能。土地资源、科技资源以及人力资源是农业生产的重要条件,在土地规模经营条件下,先进的农业种植技术能够在农业生产中广泛运用,科技资源要素将在农业生产活动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农业生产的科技化、机械化发展将减少农业生产中的人力资源投入。越来越多的农民开始从农业向非农产业转移,从农村流向城镇,部分农村劳动力到城市后,获得了新的劳动技能,随着收入的逐步提高,家庭经济状况的不断改善,能够在城市满足自身养老诉求,这就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农村社会的养老压力。

3.在一定程度上增加农民收入,提升自身养老的经济能力。土地经营权的流转,实现了土地的规模化经营,在农业机械化发展下,引进增加了人才、资金、技术等生产要素,进行专业化生产,稳步提高了土地质量,增加了农业总收入。土地承包大户通过签订合同确定了土地经营权和收益归属,农民能够通过转让土地规模耕种取得收益回报,即便是从事非农生产,也能够获得租金收益,增加总收入。农民收入的增加,使农民有更多的资金用于满足自身目前及今后的养老需求,增强了农民养老的乐观预期。

(二)土地流转下农民养老面临的现实困境

1.家庭赡养功能下降。作为重要的养老方式之一,家庭养老在我国,特别是在农村居民养老中仍然占据重要地位。随着土地经营权的流转,农村更多的年轻人选择外出打工获得收入,更多的空巢老人、失地老人在农村面临老无所依的现实问题,而且由于长期计划生育政策的影响,农村家庭中年轻人承担的赡养负担较重,特别是当土地流转后,失去相应收入加重了农村家庭的养老负担。

2.土地的养老保障功能弱化。土地是农民进行生产获得收入的重要渠道和载体,也是对农民未来生活的长期保障。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和农业规模化专业化生产的开展,土地资源已经远不能满足农民现实生活的需要,农民与土地的相互依赖关系不断弱化,传统的人地平衡关系被打破,土地不再具有绝对的生活保障功能,农民依托土地实现养老的诉求将无法满足。

3.农村社会养老保障不足。虽然土地流转在近年来迅速开展,但我国农业发展长期以分散化经营为主,发展水平较低,农民收入不高,农民的养老预期不乐观。特别是在城乡二元结构下,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城乡社会保障水平等均存在较大差距,农村居民养老仍面临养老保险保障水平有限、养老和医疗的基础设施不足、养老服务不到位等问题,再加上农民普遍对养老保险的认识不足,投保热情低,农村养老保障不足以满足农民巨大的养老需求。[1]

三、土地流转后农村居民的阶段性养老意愿及养老行为选择

土地流转对农村居民养老既有有利影响,也有不利挑战。在城镇化进程加快,土地流转规模扩大的现实情况下,农村居民必须认清土地流转给其带来的机遇和问题,适应土地流转后的生活转变,采取相应的养老行为,满足自身养老需求。而根据生命周期理论,个体的养老呈现周期性的发展规律,在每个阶段,养老需求都是不同的,采取的养老行为也不尽相同。根据相关理论,农村居民的养老周期可以大致划分为四个阶段,即养老准备期、养老扩充期、养老稳定期、养老退出期。[2]在此主要分析土地流转后,在每个养老阶段,农村居民不同的养老诉求和行为取向。

(一)养老准备期农村居民的养老意愿与行为选择

养老准备期,即农村居民转变自身心态,适应新环境,做出养老前的准备,逐渐接受现实养老状态的时期。这一时期是农村居民由退出劳动期到进入养老期的缓冲阶段,一般持续时间不长。由于在此阶段农村居民的养老观念、准备等都处于缓冲阶段,养老需求呈现逐渐增强的特征。在此时期,土地流转后的农村居民养老行为有如下特点:

1.仍倾向家庭养老。由于受到传统社会伦理道德导向影响,加上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居住习惯,农村居民仍旧希望由自己、家庭成员或亲属网络为自己提供经济上的支持、生活上的照料和精神上的慰藉。在养老准备期下,即使在土地流转后,农村居民原有的生活方式和生活习惯并没有随之快速转变,因此,在此阶段,农村居民仍旧倾向选择家庭养老。

2.开始增加初期养老投入。在土地流转之前,土地的作用在于保证广大农民全部或部分就业,保证或部分保证了农民最基本的生活来源。而土地流转之后,土地资源并不能满足农民的发展要求,土地保障逐渐弱化,农村劳动力外流加剧,农村家庭结构发生改变,农村老年居民不仅更多地需要依靠自身养老,而且需要帮助子女照顾第三代,甚至独自抚养第三代,这就促使农村居民增加自身养老投入,增加基本生活、住房、医疗等方面的投入。在养老准备期下,随着养老投入的增加,农村居民的养老压力加大,更需要养老的社会化支持。

3.对社会化养老提出要求。伴随着养老支付的增加,养老风险的上升,特别是随着养老准备期的发展,养老活动逐渐开始,养老强度增强,再加之土地养老功能弱化,农村居民依靠家庭养老和自身养老的负担上升,其更希望从外部获得支持和帮助以克服养老问题。在此时期,农村居民对社会化养老保障和服务开始提出要求。

(二)养老扩充期农村居民的养老意愿与行为选择

随着年龄的增长和养老活动的深入,养老准备期逐渐向养老扩充期发展。养老扩充期,即养老强度增加、养老需求多样、养老支付上升的时期。在这一时期,农村老年人空巢现象开始增多,心理的孤独感和失落感增强,其更需要精神关爱和日常照护。在此时期,土地流转后的农村居民养老行为有如下特点:

1.精神关爱需求不断上升。土地流转造成部分农民退出农业生产,加剧农村人口流出,再加上家庭生命周期的影响,在养老扩充期,农村家庭结构逐渐解体,农村老年人空巢化现象加速增多,由于养老环境变差、养老能力减弱,农村居民心理上的孤独感和失落感日渐增强,其对精神关爱的需求程度显著增加。

2.医疗保障逐渐成为养老核心。步入养老扩充期,随着年龄的增大,生理功能逐渐开始退化,农村老年居民的慢性病发病率和疾病死亡率的发生概率提高,医疗保障获得及其成本支出是这一时期农村居民养老的核心。但是土地流转后,虽然农民可以获得部分土地补偿,但由于土地流转收益分配机制不健全,土地价值无法进行市场化的有效评估,导致农村居民无法从土地流转中获得长期稳定收入,致使农村居民用于医疗支出的压力加大,再加上农村医疗资源匮乏,医疗服务体系不健全,“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在农村老年居民群体中十分突出,因此,农村居民更倾向于追求有效的医疗养老保障。

3.社会交往的需求增加。土地流转后,农村人口结构、社会结构发生变化,以往建立在血缘、地缘基础上的社会关系网络逐渐瓦解,农村居民的社交活动范围缩小,生活满意度降低。随着年龄的增长,农村居民的养老需求更加多样化,特别需要发展社会交往,开展社会活动,以此丰富自己的老年生活,提高生活质量。[3]

(三)养老稳定期农村居民的养老意愿与行为选择

养老稳定期是养老需求保持相对稳定发展的时期。在这一时期,由于年龄增长使老年人的运动、视听、表达等能力开始退化,农村居民的养老活动、养老需求、养老支付等趋于平稳发展。在此时期,土地流转后的农村居民养老行为有如下特点:

1.照护式养老的需求增加。由于土地转出、劳动力外流,农村家庭的养老功能不断减弱,与此同时,年龄的增长使农村老年居民在物质方面的需求弱化,而精神方面的需求逐渐增加,其需要在心理和生理上得到更多的关心和照顾。在这一时期,照护式养老逐渐在农村居民的养老需求中占据重要地位。在此时期,农村居民不仅需要家庭提供的精神关爱和养老呵护,也更加需要来自社区、个人以及社会的多元化养老服务支持。

2.逐渐倾向集中供养。土地流转后,农村留守老人数量增加,无论是从保障基本生活需要的角度,还是从满足精神慰藉的角度,家庭的分散供养已经不能满足农村居民的养老需求,农村老年居民更愿意选择集中供养。集中供养的方式能够使农村居民获得由专业养老机构提供养老服务,也能够促使居住在一起的老人之间相互帮助和照应。但实际上,农村专业化的养老机构发展效果并不理想,基本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滞后、养老服务人员短缺,这与农村居民倾向集中养老的需求不相匹配。

(四)养老退出期农村居民的养老意愿与行为选择

养老退出期,是指养老需求逐渐单一、养老强度逐渐弱化、养老活动随着年龄的增长和死亡的出现而逐渐终止的时期。在这一时期,农村居民养老受外界环境的影响不再明显,养老进入单一化阶段。在此时期,土地流转后的农村居民养老行为有如下特点:

1.倾向家庭性质的关爱和呵护。养老进入高龄化,养老任务和内容逐渐简化。由于自身生理功能退化明显,生活自理能力逐渐减弱,养老缺乏独立性和自主性。农村居民,特别是部分长期独居、得不到家庭有效照顾的农村老年居民,在这一时期,特别需要来自家庭成员的精神慰藉和日常照护。

2.对医养结合提出要求。在养老退出期,随着年龄的增大,老年人的疾病死亡概率不断增加,再加上土地流转后,收入降低和子女外出的双重压力,农村老年居民面临看病负担重、无人照护等问题,因此,其更加希望能够从外界获得照护服务和医疗服务相结合的养老服务,即对医养结合提出需求。但实际上,医养结合面临多头管理、对接困难等现实问题,与城市相比,农村实现医养结合更加困难。[4]

四、完善土地流转下农村居民养老保障的对策建议

从各个养老阶段的养老诉求和养老行为总体来看,土地流转后农村居民的养老需求主要集中在生活照顾、医疗护理和精神慰藉等,其所希望采取的养老方式主要集中在家庭养老、医疗养老、社区养老等方面。为了更好地满足农村居民的养老需求,必须有针对性地完善和创新养老方式,提高农村居民养老服务水平。

(一)强化家庭养老的基础性作用

1.拓展家庭养老形式,发展社会化家庭养老模式。构建现代家庭养老模式,即家庭自给加外部购买式的养老模式,由家庭提供或由家庭向社区、社会购买养老所需的经济资源、照护资源和心理慰藉资源。在此模式下,家庭仍是养老的经济责任主体,养老资源的提供者既可以是家庭成员,也可以是社区、社会养老服务机构和团体,家庭成员不再是农村老年居民心理慰藉的唯一提供者,农村居民可以在社区以及同龄老年人中获得一定的精神安慰。现代家庭养老模式,拓展了家庭养老形式,是社会分工、经济发展的趋势,打破了所有养老资源由家庭成员提供的局限性,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农村居民养老压力,满足了养老需求。[5]

2.健全家庭养老激励机制,保证家庭养老效果。应对承担养老责任的家庭成员给予资金、住房、就业方面的奖励和资助,在补偿家庭承担过多养老责任的同时,调动家庭养老积极性。在资金支持方面,对父母实际履行赡养义务的家庭成员,按照与父母同吃同住的年限,分批次、分层次的获得农村小额贷款,并适当提高贷款额度,鼓励其创业,对家中住有老人的农村家庭,减免一些税费,提供物资补助,鼓励其子女承担养老责任。在住房方面,对与父母同住的家庭,减免其宅基地费用,鼓励子女与父母同吃同住。在就业方面,对赡养老人的优秀模范子女,优先安排其进行职业培训,将其推荐到企业或相关部门工作,营造农村社会敬老尊老的良好氛围。

(二)创新发展土地养老功能

1.优化土地资源配置,以收入的增加补贴养老保障金。一方面,增加集体收入。加快土地流转,盘活农村土地存量,顺应农村劳动力非农化转移的趋势,鼓励农业产业化生产和集体化经营,利用现代农业技术,引入先进农业管理经验,从而增加集体收入,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通过增加村集体的收入,提高村集体办事能力,使其能够拿出更多地资金补贴养老保障金,最终让村民享受到更多的来自新农保的养老实惠;另一方面,增加农村居民个体收入。鼓励农村居民以土地经营权作为资产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以此获取土地补偿金或土地分红,从而获取长期稳定的养老收入。

2.合理安排土地流转收益,建立基于年龄的差异化土地流转收益补偿机制。土地流转与农民自身特征有着较为紧密的联系,不同年龄层的农村居民有着不同的养老诉求和期望效用。土地流转后的补助和收益,对于不能在其他经济活动中获得收入的农村老年居民来说,不具有稳定性和长期性,再加上农村居民养老保险的养老金水平较低,跟不上物价上涨水平和提高生活质量的要求,农村居民的养老压力较大。因此,一方面,应根据不同年龄阶段,实施差异化的土地收益补偿机制,特别是废止土地转让过程中的一次性拍卖做法,保障农村老年居民土地流转后可持续的收益回报;另一方面,针对空巢老人、失能老人等特殊弱势群体,推行基于年龄的差异化补贴,以便改善其生活状况,提高生活质量。[6]

(三)完善农村社区养老功能

1.建设综合性养老服务平台,提升社区养老服务水平。一方面,依托现有养老机构,建立农村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一体化的养老服务模式。整合现有村级养老机构资源,将社区养老服务站和村级养老服务机构结合起来建设成统一的养老服务平台,建设集养老机构、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医疗中心为一体的综合性养老服务机构;另一方面,建立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制度。土地流转后,低收入家庭、空巢老人、失能老人存在强烈的养老服务需求,但由于支付能力限制而无法购买养老服务,因此,政府应建立完善相关评估机制,有针对性地为不同年龄层次、不同身体状况、不同家庭情况的农村老年居民提供补贴,帮助其购买相应的养老服务,以满足其养老服务需求。

2.争取社会支持,提升农村养老专业化水平。一方面,发挥新型农业经营组织的作用,为农村社区养老发展增加经济支持。新型农业经营组织是农业产业化、规模化经营的主体,是农业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的载体。发展壮大新型农业经营组织,既帮助农村居民实现就近就业,又增加农民收入,为农村老年居民家庭照护和社区养老增加人力和资金支持;另一方面,加强养老服务人员培训,建立规范化、专业化的养老服务队伍。通过宣传教育,增强机构养老和社区养老服务人员的责任心、同情心;通过专业技术培训和考核,增强养老服务人员过硬的专业素质;通过制定合理的考核标准,规范养老服务人员的行为,为农村老年居民提供优质的养老服务。

(四)加强农村精神养老服务

1.完善保障体系,加强精神保障。土地流转后,农村空巢老人增加,精神孤独、心理抑郁等问题在农村老年居民中普遍存在,因此,应加强精神养老保障,提高农村居民生活质量。一方面,规范各类保障性补贴,提高补贴标准。从整体上看,物质保障和精神保障是老年保障的两个方面,物质保障是精神保障的基础,追求精神保障的前提是实现物质保障,应提高新农保补贴标准,减轻农村居民养老负担,使家庭成员有更多的事件陪伴老人,实现精神慰藉,满足农村老年居民的精神陪伴要求;另一方面,加快农村老年文化设施建设,为老年人开展精神文化生活提供场所,加强公共图书馆、文化馆、老年人活动中心建设,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

2.完善健康保障,提高老年生活质量。只有拥有健康的身体才能拥有健康的精神,面对“老无所养”、“病无所医”等困境,必须不断完善农村老年居民的健康保障:一方面,适当提高相关补助津贴,落实诸如新农村合作医疗、五保孤寡老人生活扶助、农村老年人社会津贴补助等;另一方面,做好健康管理工作,在加强农村老年居民健康教育的同时,依托相关医疗机构,建立农村老年居民健康档案,定期为农村老年居民开展健康诊疗活动,既有利于提高农村老年居民的身体素质,也能够让其感受到外界的关心和帮助,使其心理得到安慰。

[1]李琼、陈博伦、成红巧:《土地流转进程中农村养老保障模式的嬗变及构建》,载《湖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7)。

[2]黄晶、施国庆:《被征地农转居老年人口养老标准研究——以南京市为例》,载《人口与社会》,2014(2)。

[3]郝金磊、贾金荣:《失地农民养老模式选择意愿的影响因素》,载《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1)。

[4]郎大鹏:《农村土地流转制度下农民养老保障问题思考》,载《农业经济》,2016(9)。

[5]陈芳、方长春:《家庭养老功能的弱化与出路:欠发达地区农村养老模式研究》,载《人口与发展》,2014(1)。

[6]姜伟、张欢:《中国农村土地养老保障研究——关于农村土地养老功能弱化的思考》,载《安徽农业科学》,2011(8)。

(责任编辑:H)

Research on Pension Demands and Action Selection During the Land Transference System

ZHAO Ning ZHANG Jian

After the land transferation,the rural old people cannot receive stable income,the function of traditional pension mode has weakened.Beset by urbanization and aging,how to support the rural old residents is a problem that calls for solution.According to life cycle theory,the old people have different demands in different ages,they have adopted different behaviors to meet their demand.Therefore,the advice can be provided for innovating rural residents pension mode after analyzing different demands and behaviors of the rural old people.

land transferation,pension demands,behavior cho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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