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红梅
(江苏省淮安市金湖县委农村工作部 江苏 淮安 211600)
农村社区股份制改革的实践思考
□戴红梅
(江苏省淮安市金湖县委农村工作部 江苏 淮安 211600)
2017年以来,江苏省淮安市金湖县根据上级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积极开展农村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试点工作,为此推进了一系列的改革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成果。本文将就金湖县在农村社区股份制改革的情况进行分析,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
农村社区;股份制改革;实践
进入新世纪以来,随着工业化、城市化建设的加速推进,金湖县农村村组撤并、人口迁移、农民市民化的进程不断加快。为保护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完善集体资产经营管理和利益分配机制,近几年,金湖县通过建立村级社区经济股份合作制改革试点,来完成对社区的经济财产、社区股份合作社组织成员的管理,并通过对股份进行具体量化及计算,来落实社区股份合作社组织成员可以获得的社区股份分红,确保每个成员都能够获得合理的股份分红。通过这些措施的实行,能有效确保社区成员的合法权益,加快了农村城市化的经济发展和新社区的建立。经过一系列的工作推进,截至2016年底,金湖县已累计组建村级社区股份合作社20家,量化集体经营性净资产1.4亿元,社员总数达到41 441人,而在2017年,又成功发展出包括戴楼镇戴楼村等12个村作为新的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工作试点。社区股份合作社已成为金湖县经济发展、带动增收功能稳定的主要合作经济体发展方向。
回顾总结这几年的改革历程,村级社区经济股份合作制改革工作之所以能够在金湖县取得切实的成效,主要可以总结出以下几个方面的经验。
根据省市出台的有关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文件,组建社区股份制改革的领导小组,明确各自管理职责,落实相关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并通过结合金湖县实际情况研究有针对性的制定适合金湖县有关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指导性意见,来统筹社区股份合作社的治理规范、民主管理、发展增收,以此避免和有效解决在改革工作中可能产生的各种问题。同时,集中对领导小组成员进行培训和外出学习,使其熟悉和掌握农村社区股份制改革的相关政策和法规,明晰改革路径、规范改革流程。
作为一项创新性的探索工作,涉及各方利益的调整。我们在推进过程中,始终以保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稳定为大前提,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积极引导、稳步推进,不搞一刀切。条件成熟一个,改革一个,充分尊重基层实际。全县的村级股份合作制改革在坚持一定的原则前提下,充分体现了一切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灵活多样的特色。在确定改制对象中,结合实际,确定了不同的操作标准。既有以村年可支配收入达到一定数额为前提条件的,也有以“是否有红利可分”、村级收支结余人均水平为标准来确定分阶段的改革目标。
在实施村级集体经济股份合作制改革过程中,充分发扬民主、走群众路线,重大事项均由社员民主议定。重点把握股份社区股份合作社的各项股份操作关键环节,突出民主性、程序性和规范性的操作要求,改革得到了群众的普遍拥护和支持。
金湖县通过实施村级社区经济股份合作制改革,使集体资产产权进一步明晰、并在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保障农民权益、增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得到了农民群众的拥护。但由于是一项先行性的探索性工作,社区经济股份合作制改革总体看还处于起步阶段,各方面还有待进一步的配套完善。
村级集体经济股份合作制改革是基层在推进城市化进程中的创新探索,时至今日国家层面尚未出台相关的政策法规。尽管2015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出台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2016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制定促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税收优惠政策”,但都还处于调研阶段,相关法规出台还有个过程。由于社区股份合作社的经营性优惠政策缺乏相关政策及文件的保障,没有明确的税费等扶持政策,不具有法人资格,无法独立对外开展投资经营活动。
从制度要求看,社区股份合作社的运作管理还不够规范。在决策机制上,社区股份合作社基本沿用了行政村和村集体经济的管理模式,按股份制要求进行管理的观念不强,与村委基本是一套班子两块牌子,社区股份合作社成立后,农村集体经济经营管理事务还是由村民委员会来承担,社区股份合作社与社区的事权职能还没有很好分清,社区股份合作社与社区管理政经分设还没有完全到位。在分配机制上,现阶段的社区股份合作社带有一定的封闭性和福利性,存在重权利轻义务、重分配轻积累、重福利轻风险的现象,绝大部分股民对社区股份合作社的认识,局限于每年要有一定比例的分红上,而对于社区股份合作社的运营发展情况不关心,监管意识不强。
在当前城镇化发展中,各社区股份合作社的发展也存在相当大的差距。一些社区股份合作社发展相对较好,股金分红较多,社区股份合作社股民对发展满意度较高;而相当多的村社区由于发展空间日益狭窄,难以形成持续稳定的收入来源。从统计看,虽然金湖县村级已组建的20家社区股份合作社实现了3 000万元的集体经济收入,但金湖县实际符合股份制改革的村数量不多,占总村数的52.8%。各社区股份合作社间的分红水平差距也大,从2016年的分红情况来看,一些实力强的社区股份合作社每股分红可达160元,最少的只有20多元。随着近年来村级收入来源的趋窄,支出的刚性增长,如何维持年终的分红水平成为考量每个村级社区股份合作社的现实问题。
相关政府要对当前局势有正确的认识,对进行农村经济改革及农村社区股份制改革等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有着充分的了解和把握。掌握改革核心,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相应的政策保障。科学设置交易机构和场所,完善市场交易机制,规范流转交易程序;要确定进场要求,探索资产抵押担保权能。要规范操作,扎实开展农村集体产权股份合作制改革试点,认真调研论证,慎重选择试点,强化民主监督,尊重群众意愿,严格执行政策,维护群众利益,妥善处理矛盾,保持社会稳定。要强化领导,细化目标任务,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协作配合,抓好宣传培训。在范围开展社区股份合作社发展和运行的深入调研,全面掌握当前发展中存在的问题、面临的困境,并在此基础上向上级部门积极呼吁,推进相关税费优惠,减免所得税、红利税等落实,并争取加快公共财政向农村延伸的广度和力度,加大财政对社区运转费用的投入,减轻社区股份合作社运行负担,为其创造有利发展环境。
对已组建具有发展条件的社区股份合作社,引导其进一步提升改制质量,按照市场经济要求建立健全组织治理结构,进一步规范和理顺村社关系,积极创造条件,进行工商登记,真正成为独立运作的市场主体;对于区位偏僻仍有较多土地、但实力不强、以及实际不在运作的社区股份合作社,可探索以镇、街道为单位,组建股份合作联社,逐步弱化村级股份合作社经济功能,由镇级联社统一经营管理;对于已无土地、净资产较少等情况特殊的,鼓励借鉴国内先进经验,探索清算终止办法;对于资产量小、负资产、资源缺乏、暂不具备改革条件的村,建议先进行资产核定、人员界定、份额锁定“三定”工作,待具备条件后再实施股份量化。
通过在各地社区股份合作社中组建结构合理、职权分明的各级管理层来形成科学的、民主的、可持续发展的农村经济发展体系,形成一个全面的、具有实际管理效力的体系监督评估机制。要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必须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要完善社区股份合作社组织成员的各类名册、股权管理情况、财产收益情况、其他相关股份分红及收益等方面的资料;二是定期召开由组织成员代表人员参加的管理会议,至少每年进行一次工作总结交流会;三是实行政务公开,对社区股份合作社组织成员公开社区股份合作社各类投资计划、经济收益情况、财政报表等具体情况。
加快农村社区产权股份合作制改革是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的内在需要,是实现农民财产权利的重要途径,是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现实需要。为此,各级政府必须深化社区股份制改革,继续推进农村社区股份制改革试点的调研论证工作,完善社区股份合作社的各项政策和制度,来确保农村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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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7026(2017)21-0051-02
D422.6;D669.3
A
10.16675/j.cnki.cn14-1065/f.2017.21.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