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美鸽
(陕西国际商贸学院 陕西 咸阳 712046)
城市化进程中失地农民养老保障问题及对策分析
□刘美鸽
(陕西国际商贸学院 陕西 咸阳 712046)
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过程中,我国的城市化和工业化的发展也很迅速,需要大量的土地作为支撑,农民将失去土地,成为社会的一个特殊群体,这个特殊的群体被称为失地农民。土地对农民而言,一直是一个重要的基础和保障,但是失去土地的农民将失去他们重要的收入来源,这将对农民的生活造成很严重的影响。当前我国失地农民的数量迅速增加,在这种情况下,我们需要有效地解决农民养老保障问题。本文从我国城市化进程中失地农民的养老保障问题入手,对养老保障问题进行了研究,并提出了一些对策。
城市化进程;失地农民;养老保障;对策
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建设、工业生产和各种行业的社会需求,占用了大量的土地,为确保失地农民的正常生活,就需要采用合适的养老保障体系为失地农民正常生活提供良好的支持,在当前社会的发展中,保障措施占据非常重要的地位,并发挥着积极良好的作用。但从具体实施失地农民养老保障措施的角度来看,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全面有效的分析和研究,才能为以后的全面解决提供良好的条件。
农民土地被征用后,大多数地区的补偿方法都是一次性的货币补偿,但由于土地征用补偿标准在许多地区是比较低的,这与土地的市场价值相背离。土地是农民生存的重要基础和前提,农民失去土地的时候,也就失去了最基本的生活来源。而土地征用补偿的成本较低和没有充分考虑就业情况,特别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没有考虑货币通胀问题,从而导致在物价上涨时农民获得的土地征用补偿不能有效地满足自己生活的需要,严重损害失地农民的切身利益。农民在获得土地补偿后,只能应付眼前的生活,对于未来的长期生活和发展,没有全面的规划。与此同时,城市化进程中我国的安置补偿方式相对比较简单,失地农民没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将会对晚年的生活和发展产生一些负面影响,仅仅依靠一次性的补偿支付,无法有效地解决失地农民的养老保障问题。
我们对失地农民的养老保障问题应该给予足够的重视,以采取必要的措施,使失地农民的老年生活得到保障。目前,我国大部分地区都出台了相应的失地农民养老保险,但由于失地农民如果要支付更高的保险门槛,就必须支付更高的费用,而这会给失地农民带来一定的压力。当前实践中大多数地区是政府、集体和个人养老金共享原则,政府通常负担50%,集体负担30%,个人要求支付20%,但从实际来看,他们失去了一个重要的经济来源,也没有更好的就业机会。对于最低比例的20%的养老保险费用,失地农民没有足够的信心和能力参加养老保险,这给失地农民养老本身增加了一定的难度。
同时,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的缴费、常用付款方式不够灵活,一些地区的失地农民需要一次性支付长期养老费用,这无疑给失地农民带来更大的困难,本身土地补偿金额不高,所以需要承担更大的压力,导致失地农民不能保证正常的生活。
失地农民的养老保障通常是养老保险金水平和当地的最低生活标准持平,所以,在当前社会我国养老保险金水平还比较低,失地农民没有土地的重要支撑,仅仅依靠土地补偿金维持生活,而且还把很大一部分钱参加养老保险,这在无形当中增加了失地农民的生活压力。
养老保障制度的不完善,给失地农民的生活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不利于社会经济的稳定发展。失地农民的养老保障制度是对土地补偿的全面的、有效的完善,可以为土地补偿的补偿形式提供必要的补充,以有效地保护失地农民的切身利益。地方政府需要做出正确的指导方针,有条件地参与失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对一些生活困难的失地农民,可适当地降低个人的缴费比例,相应的提高政府和集体的缴费比例。
到2030年,我国农民的数量将达到1.1亿,其中有5 000多万农民将处于失业状态。许多失地农民已经接近老龄化状态,并且家庭生活压力更大,如果没有一份好工作的保证,这将对失地农民的正常生活造成威胁,对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带来一定的问题。因此积极有效地解决失地农民就业问题,能够有效地缓解其生活压力。同时,为失地农民提供大量的就业机会不仅改善了其生活条件,提高了他们的生活水平,而且,对促进良好的社会和经济发展也奠定了重要的基础。政府要积极解决失地农民的就业问题,可以从以下方面入手:首先,对失地农民的就业损失需要有一定的补偿。许多农民失去了他们的土地,无法正常的工作,政府需要给予一些补偿,以确保失地农民的基本生活。其次,许多失地农民找不到合适的工作,主要是因为文化水平较低,在从事特殊工作的时候没有专业技能和经验。因此,政府需要对失地农民进行适当的技能培训,可以派专门的技术人员给失地农民讲课,定期评估,当失地农民达到相应的要求和标准,就可以去工作。第三,政府和地方企业可以有效合作。当政府可以和当地企业进行有效的合作,为失地农民提供就业机会。在政府和企业达成共识后,政府对失地农民进行适当的技术培训,确保失地农民满足当地企业发展的需要。第四,政府可以鼓励失地农民自己创业。对于一些农民来说,他们有自己的生意,政府可以支持他们做生意,比如一些私营企业、个体创业等。政府可以为希望自己创业的失地农民提供技术支持,同时也可以为失地农民提供一些小额贷款的绿色通道,并能有效地提供与市场相关的信息。失地农民拥有自己的企业,不仅可以解决就业问题,还能创造就业机会,为其他失地农民提供就业机会,从而有效地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
政府组织失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可以对失地农民参与养老保险的支付方式适当修改,不一定需要一次性支付全部费用,也可以采取分期的形式,这样对缓解失地农民的经济压力有积极的作用。同时,对失地农民的养老保险,也需要逐步降低失地农民的缴费比例,逐步提高政府和集体的缴费比例。对于养老保险还要持续改进,目前我国人口已经进入老龄化阶段,对于年龄较大的失地农民,需要给予足够的经济补偿,使他们能够度过余生。同时还要注意的是,在对失地农民提供养老保障时,还要对失地农民的医疗保健给予足够的重视。
城市化进程中失地农民可以获得的最直接的经济利益就是土地征用补偿,这也是征地矛盾的焦点。因此,建立合理的土地补偿和利益共享机制,能够有效地补偿失地农民。要建立健全土地补偿和利益共享机制,首先需要提高征地补偿费用标准,其次是需要从市场的角度来看,把市场作为一个重要的城市发展方向和战略模式进行全面有效组合,从而确定一个合理的基准地价,有效保护失地农民的收入来源。
城市化进程中失地农民养老保障问题,现阶段主要是低的土地补偿费用没,为失地农民提供的安置模式相对简单,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高且不灵活,养老金水平较低。对此我们需要积极地采取有效措施来改进,主要有:有效改善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积极解决失地农民的就业问题,建立更为灵活的养老金支付制度,逐渐增加养老金收益,以及建立合理的征地补偿和利益分享机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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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7026(2017)08-0005-02
F323.89
A
注:本文受助于2014年陕西省教育厅专项科研计划项目(项目编号:14JK 2013)。
10.16675/j.cnki.cn14-1065/f.2017.08.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