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锡鹏
鉴于公安被装“按需申领”管理模式在实践中出现的诸多问题,我们认为应该完善被装“按需申领”管理模式,对“53号文件”的有关标准进行修改,并且进一步加强被装质量管理和人员培训,切实提高公安机关被装管理的工作效能。
“按需申领”管理模式问题对策
当前云南省公安厅厅直机关、公安院校、森林公安等部门在全省试行了被装的“按需申领”管理模式,即把原本发放给民警的被装实物按照公安部文件规定的换发标准折算成额度,再配发到民警账户,让民警自主申报所需的各类被装。这项改革的推进实施提高了民警着装需求的针对性和经费使用效益,受到全省广大民警的欢迎和认可。但对照公安事业发展、警务实战需求,特别是广大民警新期盼,仍有不少方面需要改善,笔者就此展开论述。
一、当前“按需申领”模式存在的主要问题
“按需申领”模式满足了不同警种、不同岗位民警执勤执法的工作需求,尊重了民警对被装的个性化需求,极大提升了公安被装管理工作。但是,该模式在实际运用中,在管理、标准、质量、经费等方面出现了一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公安被装管理工作的进一步发展。
(一)管理问题。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五对矛盾:一是民警个性化需求与着装规范化之间的矛盾。民警希望扩大对各类被装的自由选择度,增加选配品种,扩大非制式被装品种的选择余地。而管理职能部门在兼顾民警个性化选择、不断完善被装人性化管理的同时,更希望民警能及时选择和更换制式服装,以保证警容风纪的严整。二是精细化管理要求与传统粗放式管理之间的矛盾。“按需申领”后每个民警都有一个被装申领账户,民警申领的被装都有一份详细登记清单,各级被装管理员必须严格按照民警的申领清单来发放,对传统粗放式的被装发放管理带来了严峻的挑战。不少被装管理员感到现在的被装发放品种多而细,工作难度加大。三是仓储管理要求和仓储设施落后之间的矛盾。被装“按需申领”后的集中发放给各级公安机关带来了巨大压力。被装品种多,被装管理人员少,加上各类被装分属不同中标企业生产导致被装发放周期拉长,这就要求各市、县有一定规模的仓库做临时储存。地州、县公安局的仓储面积较小,远远不能满足每年被装发放时的物资堆放,严重影响了被装的及时发放。四是人员机构要求和被装管理队伍现状之间的矛盾。被装“按需申领”实质上是把商业化的网购模式引入到公安被装管理之中,它对各级被装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提出了新的要求。从长远来看,被装管理人员需要掌握计算机管理、现代网购和现代物流知识;被装集中供应也要求各级公安机关有专门的管理机构和人员。但从云南省公安被装管理的现状来看,各级公安机关被装管理部门存在着机构缺位、人员缺少、学历不高、年龄偏大等情况,与当前的公安被装管理工作不匹配。五是市级与县级被装管理部门之间的矛盾。调研发现,市级被装管理部门竭力推动被装由各警服生产企业直接送达各县(区)。而县级被装管理部门对警服由各生产企业送达各市后再由市局分发,还是由各企业直接送到县(区),意见不一。其中还涉及运费谁来承贷、运送过程中的损失由谁来赔偿等问题。
(二)标准问题。2002年,公安部、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供应办法》(以下简称“53号文件”)是“99”式警服供应管理的主要依据。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部分标准还不适应当前工作,亟需进行调整。一是一次性着装民警的警服配发标准偏低。按照“53号文件”第四条:“公安部和各省、自治区公安厅的在编在职人民警察,每人一次性配发各季警服一套,从第三年起每人发年均置装费150元。”这部分民警原本是可以不着警服上班的,但根据2007年公安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着装管理规定》“除规定情形外,公安民警在工作时间应当着装”,明确规定所有现职民警应着装上班,而一次性着装民警每年只有150元或300元置装费,相对于全着装要求。配发标准明显偏低,导致省、市两级一次性着装民警的被装预算增加缺乏政策依据。二是特警战训服配发标准滞后。根据2010年公安部和财政部《关于启用“99”式特警战训服的通知》,特警战训服的技术标准和各品种的指导价都已出台,但配发标准滞后,首次着装配发和换发都缺乏相关政策规定,给特警战训服管理带来了困难。三是具体警服品种款式和标准的问题。有民警反映,部标棉皮鞋穿着过于笨重,不适应实战需要;常服和执勤服系列警服缺少一个插笔孔,给实际工作带来不便;夏季执勤服样式不够挺括,现有标准的面料舒适感差;雨靴的款式老旧,冬季防寒性能差,利用率不高;内腰带指导价偏低,质量不能保证;警便帽帽墙容易垮塌,式样有待改进;冬裤面料太薄,御寒性能不佳。四是部分品种缺乏公安部统一的技术标准。比如,头盔、棉手套、针织白手套、太阳镜等均缺乏技术标准,不利于管理监督。
(三)经费问题。在被装经费保障方面,当前主要存在三大问题:一是从2009年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建立之后,财政部就强调不得将列入省级公安机关部门预算内的专项资金作为转移支付资金。目前,只有北京、上海、山西等14个省市实现了公被装经费由省级财政单位列预算安排,而云南省是没有实现的省份之一。二是民警服装费用由省厅财政直接转移给市、县(市、区)财政局,并纳入各级公安机关部门预算统一管理。被装经费的延迟下达,严重影响了公安机关的用款计划,也影响了被装合同款的支付。
二、公安被装管理工作的对策措施
鉴于公安被装“按需申领”管理模式在实践中出现的诸多问题,我们认为应该完善被装“按需申领”管理模式,对“53号文件”的有关标准进行修改,并且进一步加强被装质量管理和人员培训,切实提高公安机关被装管理的工作效能。
(一)完善被装“按需申领”管理模式。一是继续完善被装信息管理系统。云南省升级改进了被装“按需申领”软件,优化了被装申领界面,并按照商业化网购模式把所有警服品种的照片放到申领界面,配上完整的文字说明(包括警服名称、面料成分和使用说明),民警查阅更加直观、便捷、顺畅。同时,建立了“民警被装置换平台”,民警可以把闲置的、不合体的被装放到平台上发布置换信息,有需求的民警可以相互联系,自行完成置换。此外,还开放了退休前两年民警的申领限制,提高了警服的利用率。二是增加了民警实战需要的选配品种。新增民警值班备勤需要的警用毛毯、警用针线盒等品种,并改进了警用袜的款式。三是帮助基层被装管理部门解决实际问题。对于机构人手问题,建议基层公安机关增加被装管理人员,并完善管理机构;对于仓储紧张问题,建议基层采用租借的方式尽量解决被装发放过程中仓储不够的困难;继续探索大宗被装物资由各企业直接送各县(区)、小宗被装物资按传统供应两条腿走路的方式。四是本着规范民警着装严整、保障队伍形象的原则,继续探索旧警服回收机制,使之更加切实可行。五是积极与财政部门协商,建议省财政厅维持《关于加强公安民警服装经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有关警服及其标志的经费管理方式不变。六是探索被装“货币化”管理模式。深化公安被装改革的成果,就要随时了解掌握财政体制改革的进程和各项政策,主动联系协调财政部门,从而把被装供应改革引向真正“货币化”管理方向,这是今后深化被装“按需申领”改革的方向。
(二)建议修改“53号文件”有关标准。一是把原来省、市公安机关一次性着装民警改为全着装民警,在供应标准、配发数量和换发年限上,可以参照全装民警的配发标准。从而解决这部分民警的被装经费问题。二是尽快出台特警战训服的配发标准,包括首次着装的配发标准和换发标准,建议将特警战训多功能棉服、冬服、春秋服、多功能包和枪套组合等品种列为警队公用品种。三是对具体品种的款式进行改进:建议修改棉皮鞋款式,变笨重为轻巧;增加执勤服系列警服上的插笔孔,方便民警工作;改进雨靴款式,增加冬季保暖襪套;参照市场运动鞋的款式,改进和提高作训鞋档次;增加冬裤面料厚度,提高御寒性;改进警帽便帽款式,使之更加挺拔严整;建议去掉内穿衬衣胸袋上的“police”标志,提高内穿衬衣的利用率;尽快出台头盔、太阳镜等品种的技术标准,使交警被装具有更好的政策保障。
(三)加强被装质量管理。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出台相关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明确人员责任,明晰工作流程,抓好工作节点。二是加大考核力度。每年由省厅、市局、县区局和各警种民警代表对各类警服生产企业进行打分和排名,对排名落后的企业进行通报批评,取消其警服中标资格,并把考核结果作为下一轮招标的依据之一。三是抓好源头控制。严把警服面料和辅料的质量关。四是组织召开警服中标生产企业座谈会。五是加大现场监督。六是配合公安部门做好每年度的警服统检和交收检验工作,对检验不合格的企业,按照管理规定及时进行通报和整改。
(四)强化各级被装管理人员的培训学习。一是召开业务培训会。二是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要求各级被装管理部门加强工作责任,明确岗位职责,清晰工作流程,以制度来提高管理效率。三是加强公安被装管理队伍的廉政建设。强化被装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和廉政意识,用纪律和制度规范云南省公安被装供应与管理工作顺利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