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16日,多名四川宜宾学院学生在微博上反映,公务员考试课的老师在“宜宾学院2017年公考班”群里发通知称,凡购买了《申论三级飞跃法》教材(30元/本)的同学,加平时成绩5分,而且每销售1本此书加5分,最高可加20分。
该校王同学表示,这门申论课为选修课,且是网络教学,所有同学通过老师分享的视频学习,并在QQ群里分享相关课程信息。其授课老师是文学与新闻学院的教授郭五林,全校共有230个学生选修了这门课。“第一天上课时,我们见到郭老师,他给我们介绍了课程内容,还推荐自己编写的《申论三级飞跃法》教材。中途还在课上播放了推销某白酒的视频广告,让我们帮他拉赞助,说低于一万元的赞助费就算了。”王同学称,当时同学们都表示很吃惊,不太理解老师的做法。
12月19日下午,宜宾学院宣传部负责人表示,郭五林老师让学生买书加分的做法属个人行为,违反教学规定,学校在调查后,已对其进行严肃批评,让其停止买书加分的做法,并向学生致歉。学校内部会议讨论决定,将要求郭五林教授上交书面检查,之后还有一些书面处理意见。而当事教师郭五林则辩称,自己的初衷并不是强迫学生买书。他说公务员考试分为行测、申论和面试,而卖书可以锻炼同学们的语言表达能力,20分加分项可以算作面试成绩。
銳评:传道授业、立德树人,是师者应尽的责任和本分。公然通过期末考试加分“利诱”学生购买自己编写的教材,将推销书籍与学生成绩捆绑在一起,是对教师权力资源的异化和滥用。当事人将学生首先设定为自己商品的潜在消费者,其次才是传道授业解惑的对象,这种“错位”有违师者本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