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对电信业的影响

2017-04-14 03:38孙雅琼
中国总会计师 2016年12期
关键词:电信业进项营业税

孙雅琼

摘要: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简称“营改增”)是国家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推动经济结构调整、促进行业转型升级的一项重大举措。电信业“营改增”是国家“营改增”进程中的重要一环。本文阐述了电信业“营改增”的必要性,通过剖析“营改增”对电信业的冲击与机遇,进一步探讨了“营改增”后电信业面临的战略需求。

关键词:营改增 电信业

2014年4月30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通知,为进一步完善税制,释放改革红利,自2014年6月1日起,将电信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根据通知,在我国境内提供电信业服务的单位和個人为增值税纳税人,自6月1日起按相关规定缴纳增值税,不再缴纳营业税。“营改增”在电信业产生的效应初显。

一、电信业“营改增”政策解读

电信业“营改增”前后征税对比情况详见表1。

二、电信业“营改增”的必要性

(一)避免重复征税,促进行业转型升级的需要

在我国,营业税是对在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所取得的营业额征收的一种税,一般以总营业收入为计税依据,存在双重征税的问题。而电信业作为国家一个重要的生产性服务行业,与每个行业都密切相关,将其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有利于进一步完整增值税抵扣链条,对通信行业转型升级和国家经济结构调整都具有重要意义。

(二)完善税制结构,实现结构性减税的需要

目前,中国增值税与营业税并存,削弱了增值税的“中性”调节效果,表现出不合理的税收结构。2016年5月1日起全面实施“营改增”,“营改增”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实现增值税对货物和服务的全覆盖,实现结构性减税,税收结构更加合理。

(三)不断优化税种,实现国际性接轨的需要

从国际上看,增值税作为一个成熟税种被广泛认可。世界上超过70%的国家采用增值税,但征收范围、适用税率、优惠政策各不相同。经济越发达,专业化程度越高,商品生产与劳务环节联系越紧密,全值流转税产生的重复征税矛盾就越突出,增值税引入与发展的动力就越大。“营改增”是税收体系走向国际化的标志之一,是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需求。

三、“营改增”对电信业的“冲击”

(一)“营改增”显著增长公司税负

“营改增”实施以来,电信业营业收入同比增速放缓,甚至出现了下滑趋势,当期营业收入的下降幅度高于这项政策带来的成本下调幅度,净利润受到同样影响。运营商成本中可抵扣项目少,以前年度大量投资的存量资产其成本不能扣除进项税,加之上游公司除设备供应商外,其他合作商或者代理商多为无法开具专用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这些项目导致较低的抵扣比例,较高的税基,税负增加。

根据现有增值税的规定,公司购买固定资产取得的发票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扣除,符合有效凭证抵扣范围。如中国移动大规模建设的LTE,在营业税改为增值税政策试点后,未来几年资本支出仍然巨大,较高的资本开支会增加当期的增值税抵扣额,有效减轻当期税负,但在公司全面完成LTE布局,大规模投资周期结束后,抵扣项大幅减少,折旧成本随之增长,大量销项税额没有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公司税负将显著增长。

(二)“营改增”加重公司税务管理负担

增值税管理相比营业税管理监管更加严格,增值税在政策理解、税收计算、发票管理等方面更为复杂,人员素质要求更高。因此,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将影响公司的会计处理、运营管理及其他方面,间接加重公司税务管理负担。

(三)“营改增”影响税务机关征管

“营改增”使电信业由原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相应的,征管机构也由地税部门改为国税部门,鉴于电信业本身的行业特殊性与业务复杂性,伴随着增值税纳税人数量及业务量的扩大,将增加国税机关的征管力度和检查难度。

四、“营改增”对电信业的“机遇”

(一)精细“凸显”

利用此次“营改增”,电信业可以及时淘汰低效率设备并引进高效率的先进设备,三大运营商更应该抓住这次难得的契机,变粗放式经营为精细化管理。

(二)核心“凸显”

增值税抵扣制度有利于电信业内部的专业化分工,促使其将一些非核心业务外包,从而更专注于核心业务的发展。

(三)信心“凸显”

“营改增”在电信业的成功突围,彰显了中央对改革的强大决心和意志,为其他行业的改革提供经验和启示,具有承前启后的作用。4G时代的电信业面对“营改增”税制改革,有挑战也有机遇。

五、“营改增”后电信业面临的战略需求

电信业“营改增”前后税率变化情况详见表2。

(一)业务结构要求转型

政策差异化的税率为电信运营商的转型提供了无限可能,旨在鼓励电信业实现向信息服务业的成功蜕变。“互联网的流量经营”和“服务内容的经营”是未来经营导向,运营商应该大力发展增值电信业务、创新增值业务种类、改善增值业务用户体验,逐步提高增值业务占收入的比例,逐步增加向增值业务倾斜的资费套餐,优化调整收入结构。

(二)运营模式要求变革

“营改增”的推行,要求公司的运营模式必须做出重大改变。合同管理层面,要求规范供应商准入且在与客户签订协议时需明确标明商品的不含税价及增值税额;客户维系层面,要求针对“营改增”可能带来的客户体验变化,统一做好宣传及投诉应对等;合作层面,要求尽量与一般纳税人合作(渠道商、广告商等),如供应商为小规模纳税人,则需要通过谈判等方式要求对方在价格上给予优惠或者提供更多优惠服务。

(三)营销策略要求调整

“营改增”后,“买一赠一”按照视同销售原则征税。营销活动中作为赠品的终端或者其他商品按照17%的税率核算,赠送的电信服务则按照11%或者6%核算,相比于3%税率的营业税收政策,电信运营商目前采用最多的“充话费送手机、充话费送礼品”等营销策略无疑带来税负的大幅增长。“营改增”改变了运营商靠终端补贴拉动用户增长的传统理念,减少甚至取消终端补贴转而为用户提供更加丰富的信息服务体验才是营销之本。

(四)税务管理要求提高

增值税的计税原理相比营业税来说更复杂,以发票来控制税收的进项税抵扣制度,使得运营商必须充分考虑可抵扣进项税的数额变化,因此公司不同机构必须对涉税职责进行承担:一方面加强培训力度,培養其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培养其专业技能的迅速提升;另一方面提高管理力度,将有效的管理融入增值税发票的保管及开具、进项发票的严格抵扣、税务申报、税款缴纳等各个环节。

(五)系统改造要求升级

“营改增”的落地实施,对IT系统的改造升级提出了更高要求。对合同系统的改造,需要增加供应商的税务资质查询功能;对预算系统的改造,需要进行预算指标口径等调整;对计费系统的改造,需要进行收入价税分离等处理;对报账系统的改造,需要对可抵扣业务进行统计并对报账发票信息自动采集;对核算系统的改造,需要增加增值税核算的相关功能;对税务系统的改造,需要与税务部门金税系统对接,实现进项抵扣发票跟踪、纳税申报管理、汇算清缴管理、发票真伪查询等功能。

根据财政部关于2016年5月1日起全面推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工作的业务要求,本次“营改增”扩围涉及进一步的信息化系统改造:ERP系统将完成采购订单录入判断逻辑修改并新增5%简易计税税率,更新物料编码应税范围,更新(同步)预算业务活动等功能补丁的开发;报账平台系统将完成差旅费、劳务费、不动产项目等报账单的改造及上线,动产转不动产进项税转出报账单的上线开发等。

(六)国际视野要求开拓

“营改增”后,境内单位和个人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单位提供电信业服务,免征增值税,而“营改增”前是需要征收营业税的。这是“营改增”为电信业带来的一项税收优惠,同时也是鼓励“走出去”的重大举措。境内三大运营商应该充分利用该优惠政策,积极开拓海外业务,降低税负的同时也能增强其国际竞争力。

六、结束语

“营改增”打通了电信业与其他行业之间的抵扣链条,其他行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得以分享电信业“营改增”的改革红利。这一政策的有效实施,最终将促使各行各业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关于将电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4]43号).

[2]薛小荣,刘丹.“营改增”对电信业影响的SWOT分析[J].会计之友,2014(30).

[3]高萍,徐娜.“营改增”对电信行业的影响分析及应对策略[J].中央财经大学学报,2014(7).

(作者单位: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甘肃有限公司)

猜你喜欢
电信业进项营业税
中国电信产业改革绩效研究的新视角与方法创新
浅谈增值税进项管理
外购农产品最新抵扣政策的财税处理及申报填列分析
谈“营改增”后工程项目的进项税筹划
1995年-2015年营业税与第三产业增加值相关关系
中央营业税暴增30倍 特殊时间段的特殊现象
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
6.按月申报营业税的小微企业免征营业税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中国电信业增长质量评价及其基本特征
甘肃:电信行业实施“营改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