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深圳市深圳中学 姚再儒
现代学校制度下我国公立中学内部治理体系研究文献综述
文/深圳市深圳中学 姚再儒
现代学校制度指能够适应向知识社会转轨及知识社会形成以后的社会发展需要,以新型的政校关系为基础,以现代教育观为指导,学校依法自主、民主管理,能够促进学校、教职工、学校、学校所在社区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一套完整的制度体系。根据2010年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现代学校制度具有 “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特点。关于现代学校制度建设背景下的公立中学内部治理体系的研究,笔者从国家政策法规、学术理论研究与实践成果总结三个方面进行了资料的搜集、梳理和分析。
1985年5月颁布 《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学校逐步实行校长负责制、设立由校长主持的、人数不多的、有威信的校务委员会作为审议机构、建立和健全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加强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1995年3月通过、2015年第2次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29-31条规定:学校按照章程自主管理、依法接受监督,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等组织形式保障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
2007年5月国务院颁布 《国家教育事业发展 “十一五”规划纲要》,提出坚持和完善中小学校长负责制,强化学校领导班子任期考核;建立健全办学规范、管理有序、监督有效、保障安全的学校内部管理制度,推进科学民主办学和依法办学。
2012教育部 《依法治校——建设现代学校制度实施纲要 (征求意见稿)》提出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规范决策和决策执行程序;科学设置内部职能机构,完善治理结构。
2013年11月中共中央第十八届三中全会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从国家大政方针的角度强调要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深入推进管办评分离,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完善学校内部治理改革。
从这些国家层面颁布的政策法规可以看出,国家对教育领域改革的重视程度在不断强化,改革的内容趋向明确、系统、具体、深入,实践可操作性不断增强,对于学校内部治理的服务功能要求逐渐出现并得到强调。
纵观21世纪以来关于现代学校制度建设背景下的公立中学内部治理体系研究的文献,可以看出,前十年学者主要关注现代学校制度,对现代学校制度的意义、内涵、体系、特征和建设思路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研究,侧重于政校关系、社会合作等外部环境。2012年教育部下发 《国家教育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计划》 《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 《依法治校——建设现代学校制度实施纲要 (征求意见稿)》三个文件,使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的内容和路径相对比较清晰,也明确提出了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的要求,学界对现代学校制度建设认识更加深入和具体,对学校内部治理的重视程度提高,随后出现了较多的研究和论述,关注到章程建设、校长在学校治理中的定位、家委会建设、治理结构及各机构之间的制约和监督,从各方面提出了关于学校内部治理变革的建议。
从期刊论文中,可以发现有一些地区在教育局主导下自上而下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对学校内部治理体系进行了改革,也在一定程度上对实践成果进行了总结。比如浙江宁波海曙区在中小学设立 “教育议事会”,南京市教育局推动成立“校务委员会”,成都市青羊区着重建设学校民主管理委员会,上海虹口区推进章程建设,浙江台州市椒江区借鉴现代企业制度在 “教育股份制”基础上建设现代学校制度。
深圳市教育局2014年12月颁布 《深圳市中小学校全面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指导意见》,对现代学校制度建设提出了具体实施的指导意见。一些公立中学如北京十一学校、上海建平中学、北京教育学院附属丰台实验学校、山东青岛第二实验学校、银川高级中学、深圳第二实验学校、深圳中学、深圳红岭教育集团等公立中学进行了现代学校制度下的内部治理体系改革,在学校官网中有所体现。
这些一般都聚焦于某一方面或某一点,适用的范围有限,在经验总结和推广、深入研究和系统论述方面还存在不足,在与学术界研究理论的接轨方面有待加强。
开展现代学校制度下公立中学内部治理体系的研究,是为公立中学建立现代学校制度、优化内部治理体系的改革总结经验,也对实践中的成功探索模式加以推广,让教育治理现代化获得更多思想上的共鸣和行动上的参与。
责任编辑 韦英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