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龙
(山西省临汾市浮山县农业委员会山西临汾042600)
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下精准扶贫的实施策略探究
□郭龙
(山西省临汾市浮山县农业委员会山西临汾042600)
山西省在实施精准扶贫战略时提出了“一村一品一主体”的概念。为此,策略需要围绕着:将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与精准扶贫要求联系起来、基于“互联网+”以众筹模式解决部分扶贫资金、夯实农村供应链网络系统推动农村电商平台发展、培育经营主体激励其参与到农产品深加工过程中等四个方面来构建。
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精准扶贫;一村一品一主体
山西省在实施精准扶贫战略时提出了“一村一品一主体”的概念,即每个贫困村都要有特色产业和产品,都有带动贫困户脱贫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从山西省的经验出发,应充分发挥:农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农业龙头企业等主体的经营优势,参与到“一村一品一主体”的构建中来。在具体的操作上需要关注这样几个问题:(1)当村与村之间的资源禀赋雷同时,如何进行特色产业选择;(2)按资源禀赋条件来选择是否能适应市场的需求结构;(3)经营主体最终的成果能否克服农产品需求弹性较低的缺陷。为此,笔者将就此展开主题讨论。
1.1 资源禀赋优势与资本短板之间矛盾所形成的挑战
这里的资本包括人力资本和资金资本两大板块,而这两大板块所存在的短板在山西省贫困县域普遍存在。相比较而言,人力资本短板在短时间内难以得到有效破解,而资金短板则在现有的制度安排下难以有效突破。因此,在走“一村一品一主体”道路时,上述挑战是不可避免的。
1.2 资源禀赋优势与需求结构之间矛盾所形成的挑战
各贫困村的资源禀赋条件主要反映在其自然生态环境方面,而这属于客观存在的实体,其并不一定会与市场需求结构相匹配。事实表明,在村落之间资源禀赋条件雷同的情形下,根据资源优势来发展农业生产和服务,往往会出现供大于求的现象。可见,这就无法与市场需求结构建立起有效的契合。
1.3 资源禀赋优势与价格弹性之间矛盾所形成的挑战
在笔者的调研中发现,即使部分贫困村根据资源禀赋优势采取了“一村一品”战略,但由于农产品固有的价格弹性较弱的经济学特征,使得农业生产服务存在着大年、小年之分。这样一来,必然会对精准扶贫带来资源浪费和舆论上的负面影响。
2.1 基于“互联网+”融资模式拓宽资金来源
山西省作为资源大省,在“十三五”时期面临着产业经济发展方式转型的巨大挑战,从而无法在财政和资本市场向精准扶贫领域做过多的资金倾斜。这就要求,当前需要在“互联网+”模式下创造性的利用已有的线上融资模式。对此,在实践层面仍属于亟待探索的领域。然后,这却是拓展资金资本的重要手段。
2.2 锁定目标市场需求结构优化域内产业环境
在实施精准扶贫的过程中,需要拓展对市场区域的理解。在当前电子商务大行其道的时代背景下,山西省贫困村农业项目的选择应着眼于域外乃至全球市场,在供应链体系的支撑下,实物产品在流通中是能够做到这一点的。当然,针对全域旅游类的服务性产品,则仍可以在电商平台上发布产品信息。为此,需要锁定目标市场的需求结构来优化产业环境。
2.3 采取村落协同互助建立农产品深加工产业
针对农产品普遍存在的价格弹性较弱的现实,在精准扶贫领域需要通过树立“一主体”的方式在建立农产品深加工产业。在追求规模经济效益和整体推动县域精准扶贫工作开展的要求下,则需要采取村落协同互助的方式来实施。
根据以上所述,精准扶贫的具体策略可从以下四个方面来构建:
3.1 将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与精准扶贫要求联系起来
中央所提出的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针对我国农业整体发展而言,所以其中并没有为精准扶贫做出策略性指导。为此,包括山西省在内的精准扶贫工作组,首先就需要将其与目前的贫困村扶贫实际联系起来。笔者认为,单纯就“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来看,其只能为精准扶贫提供原则性指导意见。而对于选择怎样的项目将其作为品牌来打造,以及培育经营主体来起到带动作用,则仍然需要县域政府沉下心来去做大量的工作。
3.2 基于“互联网+”以众筹模式解决部分扶贫资金
目前困扰山西全域精准扶贫的难题仍是资金瓶颈问题,首先随着地方产业结构深度调整,使得无法通过工业反哺农业的方式来获取资金;另外,依靠财政拨款这无疑将制约其它社会民生工程的建设。为此,能否在“互联网+”基础上引入众筹模式,则是值得探索的途径。如,将贫困村扶贫项目在网上进行公布,并以入股分红的方式在网络发起众筹活动,这样既能起到宣传项目塑造品牌的作用,也能充分获取社会闲散资金的支持。
3.3 夯实农村供应链网络系统推动农村电商平台发展
作为中部省份的山西省,因其自然条件所决定,其许多优质农产品无法有效流通到更广阔的市场中,从而在周边区域销售便导致了与市场需求结构不相适应的问题,同时也无价格优势。为此,在精准扶贫中还需引导有条件的农户走农村电商的道路,进而将过剩的生产能力向更远的域外输送。因此,未来山西省政府还应在夯实农村供应链网络系统上下功夫。笔者建议,可以采取PPP模式来解决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的问题。
3.4 培育经营主体激励其参与到农产品深加工过程中
随着“一品”的出炉,紧接着就需要培育“一主体”了。笔者建议,根据山西省农村经济发展实际,应大力培育农业合作社。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经营主体,将能避免传统“农户+企业”所遭遇到的资本侵蚀问题。县域政府应按照市场原则来给予经营主体必要的激励政策。但与此同时,该主体应切实履行带动当地农户就业,并在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基础,通过社员入股的形式来开办农产品深加工企业。这样一来,才能在贫困村形成以输血为造血的效果。
综上所述,以上便是笔者对文章主题的探讨。不难预期,本文基于山西省精准扶贫现状所作出的策略,对于我国其它地区的精准扶贫工作仍有应用价值。
4.1 在宏观层面进一步优化农产品结构
目前我国玉米库存已达到2亿吨,这一仓储现状显著表明了我国已存在着严重的玉米供过于求问题。然而,大豆农产品每年仍需要大量进口。因此,这就需要应从国家财政补贴层面,引导大豆产区的农户加大大豆生产力度。但这里也需要重视一个问题,即如何保障玉米种植户的经济利益,他们也是精准扶贫的重点对象。笔者认为,优化玉米过剩农产品的目标价实施策略应是当务之急。
4.2 在微观层面进一步夯实农业规模化
通过城镇化的推进,农业人口的减少,农村土地的经营权正在流转集中,实行土地规模经营。提高农业的综合效益和提高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在精准扶贫过程中需要厘清这样三个问题:(1)当村与村之间的资源禀赋雷同时,如何进行项目选择;(2)按资源禀赋条件来选择是否能适应市场的需求结构;(3)农业项目最终的成果能否克服农产品需求弹性较低的缺陷。本文认为,在“一村一品一主体”的要求驱动下,山西省精准扶贫的策略包括:将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与精准扶贫要求联系起来、基于“互联网+”以众筹模式解决部分扶贫资金、夯实农村供应链网络系统推动农村电商平台发展、培育经营主体激励其参与到农产品深加工过程中等四个方面。
1004-7026(2017)04-0011-02
F323.8
A
10.16675/j.cnki.cn14-1065/f.2017.04.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