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培
(江西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江西南昌330013)
我国商业银行支持养老金融的方法研究
□董培
(江西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江西南昌330013)
由于老龄化加剧,我国养老保障制度受到新的挑战,商业银行为适应市场的转变而转型发展养老金融。本文前面分析了商业银行养老金融发展的原因背景及国内外发展现状,从国内外的发展历程上,分析发掘我国商业银行的可能存在的潜在发展机遇以及遇到的问题,最终对商业银行支持养老金融的方法进行探究并并得出相关结论。
商业银行;养老金融;企业年金;对策
根据2000年的人口普查结果显示,我国老龄化趋势愈发严重。老龄化与社会关系紧密,它容易诱发社会的动荡,巨大的经济压力而引发的赡养问题争端在局部地区常有发生,社会的稳定和谐受到破坏。因此,国家等相关单位(本文指商业银行)需要切实改善养老保障制度,对公民的养老保障意识进行引导,同时积极发展各种养老产业,而商业银行养老金融虽然刚刚初步发展,但是它符合国家解决养老问题的方向,同时养老金融为商业银行带来稳定且巨大的收益,养老金融对商业银行的重要性不断提高,同时商业银行能够在新的背景下实现自身转型与发展的需要,稳定市场需求。
从国外的发展情况来看,在养老金融方面,国外养老保障制度、养老金资产管理以及养老金融发展动力等层次均处于前列,理论框架结构更为全面。他们认为有效的养老保障制度对于政治能够产生积极影响,对于家庭能够调整消费水平;在养老金资产管理层次上,有些国外学者认为养老金投资应该以安全性为主,对于所投资的类型需要进行严格筛选,不同投资产品的差异性以及多元化能够有效规避市场投资风险;在养老金融发展动力层次上,有学者认为商业银行之所以会发展养老金融从一定程度上来讲依然是处于与客户沟通的需求,商业银行在新的渠道上提高客户的服务感受,商业银行通过长时间与客户的建立的紧密联系,进而向客户推荐可供选择的金融服务以及产品。国内的商业银行养老金融发展情况将在下文中进行陈述。
1.1 人口老龄化加剧,刺激养老金融需求
根据联合国的统一标准,当一个国家6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占比超10%,或65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占比超7%,就意味着这个国家进入了老龄化社会。我国在2013年就已经远超这个比例,且根据预测我国人口老龄化将会更加严重,人口老龄化会带来诸多问题,比如老龄化将需要国家配给更多的养老资金,国家资源分配的现状将被打破。针对人口老龄化所引发的问题,我国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全面深化养老保障制度改革,切实保障商业银行养老金融业的发展,为养老金融带来了新的历史发展机遇。
1.2 改善养老保障制度,促进养老金融发展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全面深化养老保障制度改革,主要分为几个方面,第一是实行养老保险双轨制,目前我国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本实现全覆盖,但是农村却因为条件以及环境原因尚未实现,缺少完善的养老保险制度,但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将进一步惠及农村养老保险,主要是扩大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以及新农养老保险等;第二是递延个人所得税,公司或者企业个人所得税延期递交,能够极大程度地鼓励员工参加年金计划、帮助企业做好年金筹措;第三是养老金投资范围的放宽,促进养老金融的发展,国家相关部门允许企业年金投资于理财产品、信托产品、特定资产管理计划、基础设施债权计划等,而这些均是商业银行以前的发展长处。
我国商业银行养老金融历经数年的发展,在养老金融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是就总体发展状况而言,我国商业银行养老金融板块与发达国家之间仍有较大差距,主要表现为:养老金融涉及范围局限性大且覆盖率低,发展速度迟缓、产品种类单一化等。就养老金融范围局限,覆盖率低下而言,我国的养老保险保障体系主要由三部分组成,一部分由国家主导,国家通过税收等形式确定养老保险得以覆盖,一部分是由企业主导,企业通过自身还有个人所缴纳的费用完成,最后一部分则主要是依赖个人存款等实现,而目前我国养老金融服务主要集中于企业主导部分,范围局限性大。从商业银行覆盖率来看,根据2007年统计结果,极少数的商业银行持有企业年金牌照,占全国商业银行总数的比例极低;从养老金业务范围覆盖率来看,绝大多数商业银行养老金融业务集中在总行,导致下层机构或者底层网店等无法提供所需服务,这种短板使得服务企业类别产生差异,由于总行大部分与大型企业挂钩,因此,大型企业能够得到养老金融业务服务,而小型企业由于信贷规模或者信用水平等而受到局限,阻碍了养老金融业务长期、全面且稳定的发展;就发展速度而言,我国商业银行养老金融业务各类产品包括企业年金等参加的企业数目较少,占参保养老人数比例低下,商业银行养老金融业务内在动力欠缺从而导致发展缓慢;就产品种类单一化问题而言,我国养老金融产品主要分为企业年金产品、雇员福利计划和个人养老保障产品三类,没有其他可供选择的养老金融创新品。因此,我国的商业银行养老金融发展存在多方面的弊端,需要完整的养老保障制度予以解决。
3.1 多个主体共同参与,实现互利共赢
根据我国养老金融业务发展来看,曾明确要求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制度等业务需要多个主体共同参与其中,包括:资产受托人、账户管理人、资产托管人等,由于我国养老金融业务的不成熟,商业银行在养老金融业务上需要经常与金融机构进行合作,在合作的过程中应该把握双方相同要点,摒弃相互之间潜在的竞争隔阂,最大程度地实现互惠共赢,共同促进我国养老金融业务的稳定发展。
3.2 收益覆盖风险,实现金融创新
我国部分商业银行为了迎合转型发展的需要,对客户进行盲目的承诺,忽略风险的存在以及危害,尽管能够实现短期内的既得利润,但是却难以获得长久的发展,因此,商业银行在发展养老金融业务时,需要时刻警惕风险,需要坚持收益覆盖风险这一原则,使得业务发展和风险之间的关系能够得到妥善处理。但是,风险的存在只需要规避,不存在畏惧,商业银行在发展养老金融上需要努力创新,养老金融三个产品形式过于单一,争取做到收益覆盖风险,实现金融创新。
3.3 建立全方位服务体系,提高商业银行竞争力
我国由于地区差异较大,商业银行在发展养老金融业务时应该注意各个子区域部分的老龄化程度以及养老保障制度不同,努力做到地区间协调发展,尽量减少地区之间的行际差异。另外我国商业银行的总行、分行或者支行需求层次不同以及销售渠道方面也存在着差异,因此,在发展养老金融业务时应努力做到最优分配,减少资源配置不合理所带来的问题,不断提高商业银行竞争力。
通过上文对于养老金融所存在的问题以及相关对策的探析,我国需要养老保障制度深度改革,对于我国政府而言,需要明确养老保障的重要意义以及做出相应调整,对于商业银行而言,需要运用资源提升养老金融发展竞争力,加强银行自身与各类金融机构养老金融业务合作,使得养老金融在我国快速发展。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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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7026(2017)04-0009-02
F832.2
A
10.16675/j.cnki.cn14-1065/f.2017.04.005
董培(1995-),女,江西上饶人,江西财经大学本科在读,研究方向:金融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