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级胜张秀丽林针戎
(昆明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云南·昆明650214)
从大学生法治观状况调查谈大学生法律素质的培养
——以昆明学院为例
邱级胜1张秀丽2林针戎2
(昆明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云南·昆明650214)
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必然要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之一。大学生是青年中的优秀群体,不仅应自觉遵守社会主义法律,更应成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积极参与者,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本文就高校学生法治观状况调查的结果、调查中发现的问题以及大学生法律素质培养的主要途径与方法进行了分析和探讨。
大学生法治观状况调查;大学生;法律素质
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必然要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之一。大学生是青年中的优秀群体,是国家重点培养的未来的高级专门人才,不仅应自觉遵守社会主义法律,更应成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积极参与者,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近期,昆明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研室按照《实践教学大纲》的要求,对我校学生进行了法治观状况问卷调查和法治观状况访谈调查。本文分析了相应的调研数据,并结合调查结果探讨大学生法律素质的培养。本次调研共发放调查问卷120份,收回有效调查问卷120份。调查对象涉及昆明学院各专业本专科在校学生。调查结果如下:
1、昆明学院99﹪的被调查同学都有想学习法律知识的愿望,只是他们大多不清楚应该通过哪些途径和方法来有效提高自己的法律素质。
2、昆明学院90%的接受调查的大学生很少关注法律案例,50%以上接受调查的同学认为只有媒体宣传才能让他们了解法律。
3、当自己的合法权益被非法侵犯时,近80%的被调查同学不知道应该怎样维权,只是表露一下不满情绪,最终不了了之;对于现实生活中的一些违法犯罪行为,超过40%的大学生选择听之任之,认为只要和自己无关联就不用管。
4、对于学校组织的法治宣传活动或讲座,只有40%的接受调查的大学生认为能学到知识,而另有30%的同学则觉得“太形式化,没意义”,甚至还觉得是在浪费自己的时间,还有25%的大学生则表示不会参加。
5、大多数接受调查的同学认为法律与自己的生活、学习和工作关联度不高,许多同学表示当前腐败现象已被明显遏制,对包括司法腐败在内的一切腐败行为必须“零容忍”,对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有信心,相信法律可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以上调查结果显示,昆明学院学生从总体上看法律水平不高,法律知识相对欠缺,法治观念凾待加强。虽然,一方面许多同学表示当前腐败现象已被明显遏制,对包括司法腐败在内的一切腐败行为必须“零容忍”,对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有信心,相信法律可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是另一方面大多数接受调查的同学又认为法律与自己的生活、学习和工作关联度不高。这样,调查中出现了以下现象,当自己的合法权益被非法侵犯时,近80%的被调查同学选择忍气吞声,他们认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又如,同学们在消费时大多不知道依法纳税是公民的基本义务,是在为国家做贡献,缺乏向商家索要发票的意识,超过一半以上的同学认为要不要发票无所谓,况且不要发票商家还会给予一定的好处(送个小礼品或者给予一定的优惠),只有很少的一部分人真正了解发票的重要性,所以每次消费时他们都会向商家索要发票。这说明,指导大学生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培养社会主义法治思维方式,自觉维护法律权威,提高大学生法律素质是当前高等教育的一项重要任务。
昆明学院学生从总体上看法律水平不高,法律知识相对欠缺,法治观念凾待加强。出现这种状况的原因主要归结为以下几个方面:
1、重智轻德,法律教育流于形式。生活在今天的人们,受种种因素的影响不少人重智轻德,法治观念淡薄的状况较为突出。首先,许多独生子女家庭对孩子过于娇宠,再加上各种形式的考试使得父母把主要精力放在了孩子的书本知识成绩上,忽略了孩子的人格塑造。其次,中学时期的应试教育对学生的法律教育往往是重应试轻践履,法律素养培养不尽如人意,出现教育断层现象。第三,一些大学生,他们进入高校后仍然受应试教育思维定势的影响,只重视书本知识,尤其是专业知识的学习,甚至把高校当做职业培训学校。这些大学生,他们不注重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他们只在意是否能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由此,这些大学生参加高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学习,仅仅是为了能在考试中顺利过关,并不关注为什么学、怎样学这些深层次的问题。而对于参加学校组织的法治宣传活动或讲座,这些学生觉得是在浪费自己的时间,甚至找各种理由不参加这些活动。
2、社会上不良因素对大学生的消极影响。一方面,中国是一个曾经有过两千多年封建统治的国度,封建思想残余在一定程度上左右着一些人的观念,一些法制建设相对落后的地方和部门,存在重人治轻法治、搞一言堂的现象。有的学生从小在这样的环境中生活,法治观念淡薄就难以避免。另一方面,随着信息化时代的到来,互联网网络已基本普及,在校大学生几乎都有手机,几乎每天都在使用互联网。网络上良莠不齐,一些混淆视听的错误言论会对年轻大学生产生负面影响。
3、法律修养缺乏自觉性,外部监督不力。法律修养重在增强法治思维,贵在锤炼个人品德。只有当大学生能够自觉按照法律的要求思考、处理法律问题时,大学生的法律素质才会真正得到提高。然而,现实生活中有的大学生法治观念淡薄,曾经学习过的法律规范在现实生活中早已遗忘,轻微违法行为在这些学生身上时有发生(如,打架斗殴、小偷小摸、违反交通法规等等),这些大学生加强法律修养的意识和能力较低,他们的行为损害了大学生的整体形象。另外,从学校层面来看,高校的教育管理仍需进一步完善,例如,制度不健全,校规校纪等规范的落实、监管不到位;思想政治教育的教育教学方式需要不断改进和创新。
首先,高校学生社团工作中,要凸显“德是人才素质的灵魂”这一主题,在各种社会实践活动中用做事先做人的理念对大学生开展潜移默化的做人教育。例如,校学生会举办主题为“大学生活与法律密切相关”的大型演讲活动,通过活动充分调动大学生关注法治、学习法律和维护法律的积极性,引导大学生自觉加强法律修养;学校宣传部、团委邀请法律(法学)专家到学校举办法律知识与实践等方面的专题讲座并与师生开展互动,用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师生答疑解惑,有针对性地指导师生提高法律素质;团委、学生会应举办“校园连着你我他,和谐安宁靠大家,请同学们例举校园中时常发生的违规违纪行为,并提出建设性的整改意见”的活动,引导同学们自觉“照镜子”,主动规范自己的行为,自觉维护校规校纪、遵守法律规范,塑造当代大学生的良好形象……
其次,不断提高相关课程教学质量,凸显课堂教学育人的巨大正能量,切实提升大学生的法律水平。大学阶段是大学生价值观形成和确立的关键时期,引导同学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必然会对大学生今后的人生发展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高校开设的与法治相关的课程,尤其是“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要不断深化教学改革,积极探索和改进教学模式与方法,指导学生系统地学习思想道德和法律知识,指导学生树立社会主义法治观念,加强法治思维培养,引导学生正确行使法律权利,自觉履行法律义务,切实提升自己的法律水平。
再次,重视法律实践,引导大学生理论联系实际,在实践中提高法律素质。大学生法律素质的提高,既需要课堂上法律知识的教育,更离不开学以致用。理论联系实际,重视法律实践,这是把法律规范由他律转变为自律的重要环节。为此,学校相关部门及“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研室应有计划地组织大学生通过各种形式积极参与法律活动,在法律实践中运用法律知识和方法思考、分析、解决法律问题。参与法律实践的方式与途径主要包括:①参与立法讨论;②依法行使监督权;③旁听司法审判;④参与模拟法庭、法律诊所、法律辩论等活动,增长法律知识,锻炼法治思维[1]。通过参与以上各种形式的法律实践活动,真正引导大学生提高自己的法律素质,做到“修犹切磋琢磨,养犹涵育熏陶也”,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社会作出积极真实的贡献。
[1]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材编写组[M].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5:183-184.
责任编校:王俊奇
G641
A
1009-8534(2017)01-0095-02
邱级胜,昆明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方向: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张秀丽,昆明学院2014级学前教育专业本科生。林针戎,昆明学院2014级学前教育专业本科生。